挪用資料點資金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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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這些年來,我一直羞於向人說起一件事,我曾為此付出慘痛代價,今天我要說出來,讓別的同修能夠借鑑,別再犯同樣的錯誤。

二零零五年,有個同修給我一千元讓我交給資料點,我竟扣留了五百元買了一個手機,因為做賊心虛我沒有告訴任何人,自欺欺人的給自己找了一個藉口:等我有錢就把這錢補上。我也知道這樣不對,在兩個月後補上這個錢後,含含糊糊的告訴了一個同修我挪用錢的事,以為這樣就可以沒有甚麼後果了。

誰知半年後,我突然被綁架到看守所,受了很多折磨,最後在師父的加持下闖了出來。可是我並沒有吸取教訓。沒有多久,我參與了一個資料點的工作,因為各種強烈的執著不去,我和一位負責資料點的老同修有矛盾,相互向別的同修指責對方的種種不是。最後那位老同修另起爐灶,又辦了一個資料點。可是沒多久資料點被警察破壞,參與的同修都被綁架,損失了十幾萬的財物。從後來傳出來的消息得知,那位老同修在處理錢物上是有問題的。

但是在這過程中,我同樣做的很差,我又一次挪用了做資料的經費九百元,而且我仍然用「將來我會把錢補上」這個自欺欺人的藉口給自己找理由。當時那位老同修還沒有出事,可是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到處說我挪用做資料的錢,我當時意識到這是師父在借她的嘴警告我,於是我趕快補上了挪用的錢,並向另一位做資料的同修講了挪用錢的事,但是我並沒有真心悔過,只是害怕被舊勢力抓住把柄而被迫害而已。以為這樣做就沒事了。

那位老同修出事後,我也沒有反思我在其中起的壞作用,反而認為我修的比她好,並且經常向別的同修講她的種種執著和錯誤,以證明當初自己是正確的,而且幾乎逢同修就講。誰知半年後,我負責的資料點也出事了。我雖僥倖走脫,但直到今天依然流落他鄉。

這些年我幾次困頓到真正身無分文的地步,我卻從來沒有真正反思過原因是甚麼。直到我最近讀了師父的新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我才猛然悟到,我長期以來對大法工作的神聖和嚴肅性的漠視和不敬,以及對金錢的貪慾和執著,給大法和同修造成了嚴重的損失,也給舊勢力找到了長期迫害我的藉口。明白了這些後我羞愧萬分,希望偉大的師尊加持我,讓我早日去掉這些根深蒂固的執著,在以後的修行中洗刷掉這些骯髒的罪業,同時希望和我犯過同樣錯誤的同修早日改過,沒犯過的同修也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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