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判」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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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從今年年初到現在,本地已經有多位同修被非法抓走,更多的同修都參與到營救中來。近日,聽見有一位同修說:「根本就不夠判,為甚麼還不放人?」覺的聽起來有些彆扭,但也沒有多想。在與其他同修接觸過程中,多次聽多位同修提起「律師說了根本就不夠判」,覺的在「不夠判」的背後是有對舊勢力迫害承認的因素在裏面的。

有同修因為購買「偽基站」被迫害,同修家屬說,按照邪黨的法律來講,「偽基站」必須發送短信達到一萬條,而且這一萬條短信必須在手機上面停留一個小時才能算是違法犯罪,並且說自己的家屬同修根本就沒達到邪黨所說的這些,所以根本「不夠判」。

在我個人層次上所悟,這不是對舊勢力的迫害變相承認嗎?那麼沒有達到一萬條,也沒在手機上停留一個小時,所以「沒有罪」,那麼也就是說要是如果達到一萬條,也在手機上停留一個小時的話,那麼就是「有罪」,是嗎?

還有的營救的同修聽說律師說甚麼「條件不夠,證據不足,不夠判」,馬上信心就起來了,好像找到了依據,那不是人心嗎?而且這其中也有我們對法不夠堅信的問題。

我們所有做事的依據都應該是按照法的標準來衡量,而不是甚麼邪黨的甚麼所謂的法律,也不是律師的某些看似對營救同修有利的所謂依據,我覺的在這個問題上,有些本末倒置了,所有的事情不都是師父說了算嗎?律師也不過是利用常人中的這層理,配合我們證實法、救度眾生而已,一切都看正法的需要。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信師信法,做事的準則都是大法,而不是常人中的甚麼東西。

本人修煉層次有限,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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