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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女工堅持信仰,被剝奪工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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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趙鳳英,女,五十一歲,家住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原阿城繼電集團職工。自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屢遭中共不法官員的騷擾、威逼、恐嚇、關押及經濟迫害,並被非法剝奪了工作權利,對她家庭生活及身心造成了傷害。以下是趙鳳英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不知不覺中,我身體那些不好的狀態不見了。比如:頭暈、頭疼、精神紊亂、低血壓、經常休克等不良症狀都不翼而飛,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我真是太高興了。因為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家人和朋友以及同事都看到了我的變化。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打壓法輪功,一切都變了,阿繼電集團領導在中共江氏集團的控制下,利用廠公安處,採取各種強制手段,逼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強制我寫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單位不讓我工作,不法官員每天都到車間,強行帶我去廠公安處,不讓我坐著,一坐下就拽我起來,還播放誣蔑法輪功的錄音強行對我進行洗腦,並侮辱我的人格。

二零零一年元月的前兩天,車間主任李明又來我家找我,讓我去一趟公安處,處長金忠學讓我寫保證,我不寫,金忠學就誘騙說:你不寫保證總得有個理由吧!寫個理由就可以回家。

一月十九日,我正在家準備過年的東西,車間的韓守鋒、肖瑞廣來到我家,騙我說:車間有事,讓你去一趟。於是我和他們來到了廠裏,到那就把我看起來了,強迫我寫保證書,我拒絕,他們就給我扣上了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綁架到看守所。從看守所又把我綁架到洗腦班,同時勒索我家人二千元錢。

在洗腦班的房間裏,我被禁止走動,受到精神上的折磨,每天都在恐懼中度過。

這一年七月的一天,突然來了一夥警察到我家敲門。家人說:走吧!家不能呆了。於是我帶上衣服被迫流離失所兩個多月。九月十九日,廠公安處陳偉等人來到車間,將我騙到公安處,又把我綁架到阿城看守所。

這一次我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獄醫說:共產黨有的是辦法治你。就這樣我被迫害的出現了生命危險,看守所警察才給我家人打電話,把我接回家。

二零零三年臘月二十五這天,我上班剛走到廠大門口,就被公安處趙力軍等人架出廠外,不准我上班。我來到廠信訪辦說明情況,信訪辦的人打電話詢問。公安處金忠學說:她不寫保證書,就不准她進廠。

於是我先後找到廠負責人賀德寶、張萬貴討說法。張萬貴說:必須得寫保證書。我說:信仰自由,修「真善忍」沒有錯。於是我又來到車間,公安處的陳力成和另一個人早已等候在那了。我轉身想走,他們倆衝上來,一個人拽我一隻胳膊,就往公安處拽。我極力反抗,高喊「公安處又抓人啦」,招來很多人圍觀,我才免遭綁架。

此後我開始了漫長的找回工作的歷程。廠大門不讓我進,我只好給阿繼集團董事長朱大萌打電話,要求恢復我的工作,他就無理要求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又給賀德寶打電話,他無理拒絕。

無奈我又去找蘭桂珍,要求回去工作,她仍然要求我寫保證。我給她講我煉功後的變化,蘭桂珍卻說:你做的那麼好,你加入共產黨吧!我告訴她,我是有神論者,相信善惡有報,共產黨打壓法輪功,反對「真善忍」,崇尚假惡鬥,助長社會不良風氣,過去我沒看透,可現在我真正明白了,中共宣傳的都是假的,顛倒黑白,無中生有,全是謊言。

從二零零三年初到二零零四年底,這期間單位一直不給我開工資,說是公安處給扣下了。

二零零五年我被開到待崗辦,每月才開一百多元錢,根本無法生活。

二零零七年待崗辦人員打電話,說交勞保費。廠裏已經兩年沒給我開工資,孩子又上大學,我哪裏有錢交呢。他說如不交就開除,到那時甚麼都沒有。實在是被逼無奈,只好被迫解除了工作關係。

這就是阿繼電集團的中共黨官朱大萌、賀德寶、蘭桂珍、張萬貴、金中學等,在中共的淫威下對我的迫害。他們對我的不公正對待,剝奪我的信仰自由,綁架我到看守所、洗腦班,勒索我的生活費,扣發我的工資,剝奪我的工作權利,已經觸犯了《憲法.》、《刑法》,行為已構成犯罪。

參與迫害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還有阿城河東派出所警察韓洋等。自中共邪黨打壓法輪功以來,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扣押部份法輪功學員身份證至今未還,經常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夥同原阿城繼電器廠公安處金忠學等多次綁架、關押法輪功學員。在其調離河東派出所兩年後,二零一一年剛剛調回河東派出所,就帶著相機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拍照、錄像,說甚麼這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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