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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致死李志勤 河北寧晉縣公安局屢屢造假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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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寧晉縣小棗村法輪功學員李志勤2007年9月12日被公安國保人員入室暴力迫害致死,家屬申請國家賠償合理合法,而寧晉公安局卻屢屢造假掩蓋真相。

在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由寧晉公安局向河北省高級法院提供的材料中,造假、製造偽證的手段又玩了一遍。如其中一份證明材料這樣寫的:「我村法輪功人員李志勤於2007年9月13日凌晨突發心臟病死亡,13日下午其子李光及其四爺李印增等家屬被通知到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長李晨鎖在公安局會議室向李光等人通報了李志勤突發心臟病死亡,當時有村支書王貴珍、村主任張運波等五名村幹部在場,之後,我村幹部份別對其家屬講事實,做思想工作,於14日晚,其家屬(李印增、李印學、李光、李密)對李志勤突發心臟病死亡無異議,並同意將屍體火化。李志勤火化後10天左右,李印增支取了補助款1萬元。特此證明。 寧晉縣鳳凰鎮小棗村委會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上面蓋著小棗村村委會的公章。

事實上,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晚十點半多,五十歲的李志勤正在趙縣租住的房子裏睡覺,突然有人砸門,隨後翻牆進來十三個人,闖到屋裏揪起李志勤就打,李志勤的兒子李光上去阻攔質問「你們為甚麼打人?」馬上被幾個人揪住頭髮按在了地上。李志勤的老伴聞訊趕來也被擋在門外,只聽見劈里啪啦的聲音,一會兒李志勤就被拖了出來,被兩個人架著,頭耷拉著,沒能說一句話。這時,一個人說戴上手銬帶走,李志勤當時根本無法站立,被四個人抬走了,到院子中央時,李志勤老伴聽到他出了最後一口長氣,就再也沒有聲息。

隨後,九月十三日李光到趙縣、寧晉來回的找,在13日晚上七、八點鐘在寧晉公安局,才得知他父親李志勤已經去世。到九月十四日晚,有人通知家裏人說李志勤的屍體在邢台殯儀館要火化,還說只讓去四個人。九月十五日,李志勤的三個孩子、兒媳和李志勤的叔叔李印增等人被拉到邢台殯儀館,李光提出要看看他爸爸,公安局人員以必須簽字同意火化才能看,李志勤的兒子在脅迫下簽了字。簽字的時間是九月十五日。李志勤的屍體只讓匆匆看了一眼,李志勤的孩子看到李志勤身上有多處抓痕,腿上有大片青紫斑痕。之後,有自稱檢察院的人說「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的說法。」之後,民政部門給了李志勤的父親李印來1萬元,說是給李志勤的父母看病的撫恤金。

寧晉公安局完全掩蓋寧晉公安人員不出示證件、暴力致使李志勤死亡的事實,把李志勤的屍體拉到邢台市殯儀館。那份小棗村村委會的證明,明顯是造假。直到二零一二年李志勤家屬查找李志勤死亡真相時,發現殯儀館有寧晉縣公安局主動出示的「火化介紹信」,上面是公安局寫的「李志勤突發心臟病死亡」。而趙縣醫院出具的死亡原因是「心跳呼吸驟停,經搶救無效死亡」,自始至終也沒有找到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的證明。而寧晉公安局的信口雌黃、出假證明卻在極力遮掩其暴力行兇的事實。

左:醫院死亡證明死因一欄寫著--呼吸心跳驟停;

右:依據死亡證明填寫的火化介紹信死因,卻赫然寫成-----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右:依據死亡證明填寫的火化介紹信死因,卻赫然寫成-----因心臟病突發死亡

寧晉公安造假掩蓋,而河北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的法官,不調查、不開庭、不質證,聽之任之,認同寧晉公安,駁回李志勤家屬的申訴。代理律師憤慨言到「河北高法的駁回通知卻為責任人開脫、體強權辯護、對弱勢發難,實難令世人接受,也根本無法自圓其說且根本不可能依法成立。」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受理李志勤被暴力致死案件的兩位律師,向北京的最高級法院遞交申訴狀,要求對寧晉公安人員毆打致死法輪功學員李志勤的國家賠償案件進行立案調查。北京最高級法院要求律師補充材料,同時聯繫了河北省高法,河北高法又反饋到地方法院。河北寧晉國保人員很快給李志勤的兒子打電話說:「還想好好過嗎?不想好好過,你就瞎折騰吧!」

李志勤先生生前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勤勞善良,愛幫助別人、做生意從不佔便宜,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他被打死那年才五十一歲,一個好好的人,就這樣被活活打死了。家屬鳴冤申訴卻遭到綁架、跟蹤、威脅,公安局施壓、檢察院推諉、省高院也是立案不審案,乾脆駁回。偌大的一個中國,龐大的一個政府機構,卻沒有老百姓說理伸冤之處。

在中共假、惡、鬥的本性下,也豢養出了一批以造假、暴力為能事的不法人員,他們為中共所利用,到頭來也難逃正義的審判和天理的懲罰。中共惡事做絕,天滅它在即。在真相面前、在善惡之間,更希望那些良知尚存的人們,千萬別再與邪黨為伍,趕快退出黨、團、隊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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