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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法院秘密開庭迫害張豔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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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七點,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在不通知律師及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地非法開庭構陷已經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法輪功學員張豔梅;七點四十左右,用120救護車把身穿病號服的張豔梅拉走。

早六點多,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審判庭門前停多輛警車及120救護車,用四個警察把門。法官趙俊峰、公訴人蔣帥等人按照捏造的假證據,非法對張豔梅進行庭審。庭內還有其他法院、檢察院及政法委約十來人,二道公安分局警察十餘人,共計二十來人在旁聽席上。庭審情況待查。

張豔梅家屬在早上七點左右來到二道區法院進入審判廳,被十來個警察綁架到會見廳,不讓到庭,還不許說話,並揚言將其送往二道分局。過後,家屬去找趙俊峰要求他拿出法律依據,要求無罪釋放!趙俊峰至今仍躲著家屬,不敢接電話, 不敢露面。

開庭地點
開庭地點

張豔梅被非法關押已有四個多月,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加上惦記家中老母親,情緒激動,心功能已超過二級,根本不適合關押,走路或情緒稍有激動就會 喘不上氣來,晚上常常無法正常睡覺。新康監獄給其所服用的藥物根本就不標注是甚麼藥,也不告訴是甚麼藥物,注射藥物後出現非常不適的反應。新康監獄中收了很多患艾滋病的犯人。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長春市國保大隊約二十多人闖入長春市水景閣小區張豔梅的家中,不出示任何證件,不報姓名,不顧張豔梅的母親身體虛弱、正在家中吸氧,父親腦血栓無以言表達能力的實際情況,僅拿著一張沒有日期粘貼在一起的搜查證強行搜查其兩處住宅與一處庫房,搶劫走許多私人物品,並將張豔梅強行帶走。

非法搜查從早七點一直持續至中午,其母親由於受到過度刺激與驚嚇,當天被「120」送往市二院ICU病房,由於病情危重,醫院下達了病危通知。(其母親現已三次入院,剛剛出院不久。)不法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對張豔梅逼供和誘供,強行鎖在鐵凳子上,把她打的滿嘴是血,在送往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時檢查出心臟病及肺結核, 第三看守所兩次拒收,後長春市國保大隊又強行將張豔梅送往新康監獄羈押。

當家屬質問辦案人員依據甚麼將張豔梅逮捕時,辦案警官和檢察官都拿不出相應的法律條文和認定張豔梅有罪的法律依據和相關證據,二道法院刑事庭庭長趙俊峰更是對家屬口出狂言:「沒有法律依據」。構陷迫害張豔梅的案件,在二道區檢察院審查期間,家屬提出調查張豔梅被刑訊逼供誘供一事,公開聽證,並要求為張豔梅辦理取保候審,二道區檢察院表面應承,實際上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的調查,家屬在七天後的答覆日詢問取保候審的情況時,二道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蔣帥,公訴員範文婷竟然在案件還在二道檢察院時公然欺騙家屬,以案件已經加班轉送二道區法院的謊言搪塞,在家屬戳破其謊言時更是百般抵賴,後見無法自圓其說,開始不回答家屬的任何問題。

在審查案件期間,二道區檢察院公然違反案件公訴的審批程序,家屬質疑該案件適用法律不當,罪名不清,證據不明,沒有相關法律依據起訴,並要求二道區檢察院解釋家屬提出的幾點質疑,檢察院都無法回答,自知理虧,採取哄騙、謊言和躲避的行為,在家屬追問過急的情況下,公訴科長和副檢察長根本顧不上閱卷,就將案卷送往二道區法院。

迫害張豔梅的「案件」移送到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後,二道區法院拒不辦理取保候審,也不接收律師手續,不許家屬聘請的律師辯護,不許閱卷,躲避家屬,不讓進法院大門,不接電話,對家屬態度極其惡劣,完全背離法院依法為民的服務宗旨。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將起訴書送到張豔梅手中,以莫須有的罪名指控,將張豔梅一九九九年以前的法輪大法書、法像、資料、照片等都列為所謂「罪證」,還欺騙張豔梅說「家屬沒有找律師,要求聘請當地律師或指定律師」。

早在二零零五年四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五十四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二零一三年八月政法委自己首次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中共公安部副部長、「610」頭目李東生、「紅極一時」的重慶市黨委書記薄熙來、所謂的「打黑英雄」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等迫害元凶都遭到了清算,何況被利用的人?!

而且還有善惡必報的天理。在此告誡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趕快停止迫害,將功贖罪,是唯一的出路!

參與迫害張豔梅的公檢法人員有:長春市國保大隊高朋,長春市預審處高磊,長春市預審一科科長關世輝,處長趙凱生,長春市檢察院批捕科孫曉;長春市二道區檢察院公訴員範文婷,公訴科長蔣帥,副檢察長邵庭生;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刑事庭庭長趙俊峰;長春市二道區政法委副書記劉英柏。

趙俊峰

長春市二道區法院法官趙俊峰

蔣帥

公訴人蔣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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