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改清,七十二歲的老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鞍山鐵西永樂派出所常永春等警察闖入周改清家,綁架了周改清和兒子孟祥君,以及來家借雨傘的孫進軍,當場搜走孟祥君的私人財產大約五萬多元,周改清的錢不詳,至今未還。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周改清、孟祥君,又演了一場「庭審」鬧劇。
1、公安程序上的違法
兩名北京律師指出,公安局人員以周改清、孟祥君是法輪功學員就破門而入,利用公權利私闖民宅。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民信仰自由權是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的隱私權,是應得以保護的,而不是去踐踏。
執法人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罰二百五十一條破壞宗教信仰罪;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2、非法侵佔公民的私有財產
胡律師指出,遼寧省鞍山市鐵西永樂派出所辦案人常永春、張喆,見證人張旭、張勇,從周改清家搜走八萬元現金(孟祥君五點六萬多元、周改清二萬多元),並沒有在扣押清單上列示。這是警察非法侵佔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請法院給予調查。
3、本案沒有出示任何物證
兩位律師請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物證。公訴人卻拿不出任何物證。法庭出示的扣押清單也沒有當事人的簽字。
周改清老人已年逾古稀,白髮蒼蒼,按法輪大法的「真、善、忍」修心養性,去做一個好人。對待這樣一個老人,卻要把她僅有的財產佔為己有,還要把她投監入獄,這是怎樣的令人髮指的罪行。蘭律師對法官說,如果把這樣的老人判有罪的話,司法的人道何在呀?!請鞍山市鐵西區法院深思。
兩位律師的辯護,法庭上的人員都在靜靜的聽,都在思考。
相關責任人:
鐵西公安分局局長金軍 辦 0412-8257111宅5551033 手機13804200011
鞍山市鐵西區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登科 手機:13904200240
鞍山市鐵西區國保大隊警員柴興慧 手機:13842206188
鞍山市鐵西區永樂派出所所長范金偉 手機13009374599
鞍山市鐵西區永樂派出所治安員常永春 手機:15698905851
鞍山鐵西法院院長張有敏 院長 辦2983555 手機13609806555
溫強 副院長 辦2983506 宿6355680 手13605910767
關鐵華 刑事審判庭庭長辦2983536 宿6343222 手 136042006780
法官 佟守輝:辦0412-2983556 手 1394122919
鐵西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振中13998093366
鐵西區檢察院公訴人 (公訴科科長):張禹15541256667 18004120560
鐵西區檢察院偵察監督科科長(批捕科):袁月13842252011 18004120528
鐵西公安分局局長金軍 辦 0412-8257111宅5551033 手機13804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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