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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人權報告: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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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發布「二零一五年中國人權與法治狀況報告」,報告表示中國的人權和法制狀況繼續惡化,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維權律師等團體。報告表示,國際社會認為中共繼續強制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中共繼續迫害法輪功等信仰團體

二零一五年CECC年度報告中表示,中共繼續壓制中國的宗教自由。「中共繼續廣泛、系統、暴力地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和修煉。」

「當局還繼續騷擾和關押(法輪功學員)家屬、律師和其他與法輪功學員有接觸或有關聯的人士。去年的案例中包括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和法輪功學員陳英華。」

受關注的法輪功學員

報告列舉了以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孔秋閣
據報導,二零一四年十月,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孔秋閣死於新疆烏魯木齊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監獄醫院。此前,孔秋閣被當局關押。

王治文
二零一四年十月,當局釋放了法輪功學員王治文,王在一九九九年被判刑十六年,被關押在北京前進監獄。當局報導,王治文後被轉到一個「轉化中心(又稱洗腦班)」,這裏當局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王治文後來在十月二十四日從「轉化中心」被釋放。據報導,王在監獄中承受了各種折磨,釋放時他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很差。

左康偉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左康偉被江蘇省淮安市清河區法院判刑三年。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清河區檢察院對其批捕。

孟繁荔、王燕欣、石孟文、李桂芳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農墾法院判刑法輪功學員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建三江當局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監禁四人。

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提出上訴,但是黑龍江農墾中級法院通知律師,法庭不會對上訴進行審理。

二十名天津法輪功學員被抓捕

報告說,在二零一五年兩會之前,天津當局抓捕了至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沒收資料、電腦和其它物品。

這些法輪功學員包括:諸葛玉芳、陳若明、付少娟、張翠環、趙滿紅、宋雲玲(宋雲嶺/宋雲苓)、屈玲雲、唐月華、李紅、李建敏、鄭慶蘭、牛淑華、趙月花、宋惠蟬、王慧珍、李珊珊、劉瓊、楊宏、蔣雅暉、陸姐等人。

報告表示,人權律師唐吉田和程海告訴大紀元,天津當局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去年,中共繼續對(法輪功學員)家屬、律師和其他有接觸和關聯的人士進行騷擾、拘留和判刑。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和陳英華被河北省石家莊橋東法院分別判刑三年六個月和四年。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石家莊當局抓捕了卞曉暉和陳英華。此前,卞曉暉在石家莊監獄外展開一面寫有「我要見父親」的橫幅。他的父親被判刑十二年。陳英華給卞曉暉照相,並張貼在網絡上。當局後來還逮捕了卞曉暉的母親周秀珍,周秀珍當時報案說,她的女兒失蹤。

據報導,母親周秀珍八月五日也遭唐山市路南法院庭審。

中共強摘器官

報告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共政協常委和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委員會主任黃潔夫稱,中國將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用於器官移植。國際觀察家斷言,中共使用死刑犯器官的現狀將繼續,並仍將使用法輪功學員器官。

報告表示,中共媒體報導稱,將在二零一五年一月停用死刑犯器官,轉向全面器官捐獻系統,但是國際醫學專家和人權活動人士懷疑,器官捐獻的「自願」性質,強調使用囚犯器官違反器官移植的國際道德標準。

加大打壓人權律師等人士

報告說,自二零一二年以來,被中共當局騷擾、拘留或判刑的公益律師數量增加,二零一四年,中共當局對人權律師的干涉擴大。

受理政治敏感案件的律師面臨取消律師資格,暴力虐待以及關閉律師事務所。

二零一五年七月,中共展開前所未有的全國性打壓掃蕩,超過二百五十名律師被拘留。很多人遭問訊、拘留或者「被失蹤」,包括一家北京律師事務所的數名律師。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名被扣留的律師被刑事拘留、監視居住或「被強制失蹤」。

二零一五年七月,中共對維權律師進行(新一輪)打壓,多位為法輪功學員提供辯護的律師被捕。律師王宇和王全章曾經為法輪功學員孟繁荔、王燕欣、石孟文、李桂芳提供辯護,他們在這次打壓中被捕。

報告表示,中共繼續軟禁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高智晟在二零一四年獲釋出獄,但受到軟禁。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中共多次綁架高智晟,並折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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