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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盧龍縣法官阻撓律師閱卷、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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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河北盧龍縣法輪功學員鄭豔華、戴宗民(代忠民)、李凱二零一五年七月被綁架,之後不到半個月就被非法批捕,中共公檢法人員編造羅列所謂證據,並於九月七日對李凱開庭、二十一日宣判三年半,兩次都沒通知家屬,主審法官劉春勇還胡說:「沒必要告訴你,法律上規定」。

盧龍縣法院繼續踐踏法律,在沒有與當事人律師溝通、也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就決定週四對法輪功學員戴宗民、鄭豔華開庭,定了時間要開庭了才告知律師李仲偉,而倆個律師週四其它地方都要出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法院上班後,戴宗民的代理董前勇律師與戴宗民親友去盧龍法院,想與法官協商把開庭時間延後,主審案件的審判員王柄順不但不同意延長時間,還大吵大嚷連卷宗都不拿出來,不讓律師閱卷,還故意刁難律師非要戴宗民親自簽字委託律師,不然就不讓閱卷。

之前一週多,李律師來盧龍法院時王柄順不在,也沒有見到戴宗民,卷宗沒有閱成。戴宗民也不知道他哥哥已經委託了正義律師,因此不要指定律師為自己辯護,法院說沒有律師開不了庭,他們給指派了律師,非要正義律師再找代忠民簽字,要不就找法院院長去,他們說了不算。

董律師找刑庭庭長劉春勇協商,劉春勇與律師大吵大嚷,就是不想讓律師介入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說他們已經指定律師,沒法給再更改,又以年終所有的案件都要結案,所有的案件已經排完,不能因為你們律師來不了就把時間改了。董律師說我們作為律師,得為當事人負責。劉春勇卻說律師不應該替當事人說話。律師說不能因為他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就不講法律了。劉春勇又說你怎麼能替他們說話,後來又說不管你說甚麼就是不再改時間。董律師說,那你讓王法官把卷宗給我拿出來,我閱完卷才有時間寫辯護詞。劉春勇說王柄順都說了不給你別找我。

董律師只好去看守所,又與看守所值班警察交涉。值班警察說要想見被羈押的人,必須得提前預約,否則(只開一個接待室)有可能幾天看不到被關押的當事人,還說要等第二天上午或下午。董律師說我們是遠道來的,明天還有事,你就幫忙催催裏邊的,看看能不能儘快出來。等到下午快四點才讓律師進到裏邊。

律師與戴宗民見面後又回法院,王柄順又以代忠民只寫了委託沒按手印推脫,還是不讓閱卷。雙方吵了很長時間也無結果,董律師只好找法院院長,說讓家屬看著王法官,別讓他走了。

董律師與法院院長交涉完還算講理,但還要等到第二天正副院長「研究」後再告知結果。

走前,董律師還是堅持要閱卷,王柄順還是不同意。最後董律師想把委託書放在王法官的辦公桌上,他不但不接故意挪到對過桌子上,說丟了他不管,那不是我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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