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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吳進虎再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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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省報導)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吳進虎被裕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面臨第二次冤獄。他曾於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石家莊市及裕華公安分局的二十多個警察突然闖入吳進虎的租房住處,搶走屋內的現金、手機、電腦、打印機、書籍等個人物品,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新樂現場指揮抓人、抄家和錄像。當日吳進虎被裕華公安分局帶走關押在地下室,十二月三十、三十一日兩次被送押,看守所因老人血壓高達一百九十毫米汞柱,兩次拒收。最後迫於中共「上面」的壓力,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吳進虎被強行羈押進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一零一監室)。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大法學員吳進虎,在法庭上,律師為吳進虎做了無罪辯護,稱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根據本案情況應該撤訴。律師同時指出,在吳進虎被公安關押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期間,其身體出現了嚴重問題(入所時高壓一百九十毫米汞柱,後期檢查血壓居高不下,甚至達到二百三十毫米汞柱),公、檢、法各部門互相推諉,拒不放人。

責任人:公安階段由裕華刑警中隊朱朝宗負責,檢察院階段由裕華區檢察院賈曉蕾負責,法院階段由裕華區法院宋亮負責。

以下是吳進虎修煉大法的情況及被中共迫害的情況:

吳進虎,原石家莊電力機務段職工,今年六十六歲,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煉功前有嚴重的腸胃病,無論冬夏都只能喝熱水,從不敢在別人家吃飯,否則一定會拉肚子,這些症狀在煉法輪功之後都不翼而飛了,身體變好了,連脾氣也變好了,心情也開朗了。二零一三年,吳進虎突然出現了嘴歪眼斜的中風症狀,老吳並未擔心,在未經打針、吃藥等手段,僅僅堅持煉功的十幾天,就恢復了正常,讓他的同事們都拍手稱奇。

二零零零年大年除夕時,吳進虎在河北劇場廣場煉功,竟因此被公安機關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吳進虎被非法拘留一個月,當年三月二十五日被非法轉捕,於六月十四日在石家莊裕華區槐底法庭被非法判刑五年,後被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

吳進虎因拒絕放棄修煉大法,被石家莊電力機務段無理開除,使出獄後年齡已五十六歲的老吳失去了生活來源,陷入了打零工艱難維持生存的境地。同樣修煉法輪大法的老伴王淑華因承受了太多的打擊和壓力,健康惡化,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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