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師父的詩詞應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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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師父的詩詞也是指導我們修煉的。同修之間在交流修煉心得體會時,以嚴謹的方式引用師父的詩詞,是可以的;在證實法講真相中,如有特別情況需要引用師父的詩詞,採用正規嚴肅的方式,也是可以考慮的。但是除此之外,不宜隨便引用師父的詩詞,更不可以把師父的詩詞作為自己作品的題目或內容。

有的同修以師父詩詞的題目或內容作為自己作品的題目,或者摘取師父詩詞作為自己創作的詩詞的一部份,或者在自己的作品中直接將師父的詩詞作為自己的話。例如,《洪吟》中的《緣歸聖果》這首詩有這樣一句「圓滿隨師還」,這句法經常被同修隨手作為自己作品的內容。這些做法都是出自人的想法,好像很貼切,其實好比硬要把宇宙放入雞蛋殼裏,內涵懸殊太大,根本對不上號。同修在創作作品時,如交流文章,文藝作品,演示文稿,幻燈片,音樂作品,美術作品,真相資料,短信,郵件等等,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在《法輪大法音樂與美術創作會講法》中《音樂創作會講法》這篇經文中,師父有一段講法是關於同修能否把《普度》作為自己創作的樂曲的一章的問題。我學習這段講法後,聯想到近期的《法輪大法學會通知》和明慧編輯部的《通告》,有一點點體悟,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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