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在家洗衣遭綁架 高玉琴被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善良農婦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現已上訴至牡丹江中級法院,二審將於三月十日開庭。高玉琴被警察從家中非法抓捕並刑訊逼供,當時被打掉牙齒、折磨昏迷。親友呼籲當地民眾關注。

高玉琴,穆稜市河西鄉二站村人,修煉法輪功以前,身患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低血壓、膽囊炎、偏頭痛、全身浮腫,體重不足八十斤,是村裏有名的病秧子,且脾氣不好。自從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百病全消,且性格變得溫和,按真善忍做好人,家庭幸福、鄰里和睦。

高玉琴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洗衣,被穆稜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沒有出示身份證,沒有搜查證,沒有逮捕證,屋裏屋外,前前後後,翻了一個底朝天,抄走電腦、打印機、VCD、照相機、手機、大法書籍、光盤等私人物品。

穆稜市國保大隊孫雅君、崔興國、鄭鳳國、李豔春、田立亮等在河西鄉派出所對高玉琴上抻刑,當時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顆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鄉派出所副所長孫立學負責找「證人」炮製偽證,高玉琴當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家人為高玉琴請了兩名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北京律師王宇、重慶律師唐天昊。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允許律師會見高玉琴,原因是收到穆稜市國保大隊的傳真授意文件,經律師的多次控告,方被允許會見。兩位律師多次來到穆稜市檢察院閱卷,均被以各種理由阻止,穆稜市檢察院公訴人:趙金玉,一直迴避不見律師,阻止律師閱卷,並把案子匆匆交到穆稜市法院。

穆稜市法院庭長郝桂菊無視法律,不見律師,不允許律師閱卷,不給律師起訴書,百般刁難律師後,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律師無法到場的情況下對高玉琴開庭。後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開宣判。

高玉琴已上訴至牡丹江市中級法院,牡丹江中級法院主審法官:高玉喜;牡丹江市檢察院公訴科負責人:魏春琪。


以下是相關公檢法地址及負責人電話

牡丹江市中級法院:
地址:西三條路339號,郵編157000,區號0453
法官:高玉喜 電話0453-8902609

牡丹江市檢察院
地址:江南新區阜寧街9號
區號:0453 郵編:157020
公訴人:魏春琪 固話 0453- 6271513 手機13704532547

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地址:黑龍江省穆稜市河西鄉派出所
郵編:157500
所長室 0453-3121211
辦公室0453-3021729
孫立學 副所長 15504533096 警號04426
劉志國 社區民警 15504533095 警號04403

穆稜市公安局
地址:稜市八面通鎮長征路239號
郵編:157500
孫雅君 國保大隊 大隊長 13945376898 固話0453-3186376
李豔春 國保大隊 教導員 13945320989 固話0453-3186375
田立亮 國保大隊 13845317767 固話0453-3186374
崔興國 國保大隊 13766639696(新號) 固話0453-3186375

以下是一審相關人員信息:下載(284KB)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