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譯文如下:
法輪大法
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標誌著第十六屆「世界法輪大法日」和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二十三週年;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又稱法輪功),是一種中國傳統的基於「真善忍」原則的修煉方法;並且
鑑於,從一九九九年起,即使面對來自中國共產黨的滅絕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無論在中國國內還是國外─都堅守他們對真善忍的信仰,和平抗暴,為那些追求自由和渴望改善中國未來的人們提供了堅強和力量的源泉;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吸引了來自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的各年齡層、各社會階層的數以百萬計的修煉者;並且
鑑於,無論在何處發生反人類和無恥蔑視人類生命的犯罪,譴責這種犯罪是自由、民主國家的責任;作為人類,我們也有責任,不惜任何代價提出必需的關注,以制止反人類的恐怖犯罪;並且
鑑於,密蘇裏州的法輪大法學員投入了大量時間組織免費的社區活動,在當地的社區中心、老年中心、圖書館、公園、市集、健康博覽會等舉辦教功課程,以及參加公益活動以造福當地的民眾;並且
鑑於,上千份的榮譽和獎項、以及眾多美國政府議員和國際社區領袖的高度評價見證了尊敬的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卓越成就;
現在,鑑此,聖路易市議會在(大法弘傳)二十三週年之際,讚揚李洪志先生和當地及全世界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巨大成就,並且,市議會書記要準備一份本決議紀念性副件,在適當的時間頒發給受褒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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