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案譯文如下:
鑑於,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是一種中國傳統的自我修煉的功法,該功法基於「真善忍」的精神理念,吸引了來自100多個國家不同年齡不同背景的數以千萬計的修煉者;並且
鑑於,那些以平和的方式修煉崇高的道德品質,健康和精神面貌大大改善的法輪功修煉者自1999年以來在中國受到了殘酷的迫害;並且
鑑於,自1999年7月起,中國前國家主席發動了一場試圖根除法輪功的運動,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的信仰而被關押和遭受酷刑折磨;並且
鑑於,由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聯合發布的獨立調查報告稱,「曾有大批法輪功學員遭受非自願性的器官強制摘取,並且這一罪行今天還在繼續」;並且
鑑於,作為一個人,我們有責任讓更多的人知道並停止這一駭人聽聞的反人類罪惡,無論為此付出甚麼代價;
鑑此,聖路易市議會做出決議,呼籲美國政府公開譴責中共對於法輪功的迫害以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及其他非自願供體器官的罪行。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由市議員克雷格•史密特(Craig Schmid)和議會議長路易斯•裏德(Lewis Reed)提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通過。
市議員克雷格•史密特
議會議長路易斯•裏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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