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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市顧澤華、劉淑蘭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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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麻城市四十六歲的顧澤華與五十四歲的劉淑蘭二位女士,近日控告江澤民犯下剝奪公民信仰罪、刑訊逼供罪,並利用手中權力破壞法律實施。

被告人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顧澤華,劉淑蘭深受其害。

顧澤華曾被非法抄家,被單位非法關押,多次非法拘留,勞教一年,被單位除名。在職期間,單位欠社保的錢後因工廠買斷由政府出面填平,而一直未給予她補償,醫療保險及其它待遇一概沒有,雖身體因修煉法輪大法很健康,用不著,但這是一種迫害和歧視,丈夫也遭到單位施壓。他和孩子僅靠單位發的三百元工資度日。使家人遭受巨大打擊和精神壓力,使孩子無法得到正常的教育以及受到世人的歧視。

根據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刑訊逼供罪,利用手中權力破壞法律實施罪。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顧澤華訴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原湖北麻城棉紡的一名普通職工,由於性情暴躁,有時有些事明知自己理虧但很難控制,常鬧得家裏不和。有天下班看到單位的車棚裏有很多人在那裏靜坐,發現可能對我修身養性起些作用,所以很自然地主動地參加了煉功。可沒想到煉了一個月,我倆身體發生了巨大變化,嚴重的胃痛,風濕痛消失了。影響我們正常工作、生活,全身奇癢的感覺明顯好轉,心臟病、高血壓、婦科病不翼而飛。從那以後,我們更加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人,遇事多為別人考慮。同時把這部大法的美好和神奇傳遞給親人、同事和朋友。因此,家庭也和睦了,單位工作環境也變得融洽了。

可江澤民一九九九年挑起了針對法輪功及其學員的迫害,導致我地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有的被活活打死、焚燒及其它情況致死。

自天津出現打抓法輪功學員以後,我倆出自內心的願望去省政府上方,回來後問題不但沒有解決,還發現事態在擴大。單位怕我再次上訪將我獨自一人非法關押在辦公大樓的八樓上,沒收了我的戶口本、身份證。因我是領班的,班組工作需要調度和安排,廠領導逼我丈夫交三百元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讓我回工作崗位。

在我安排好班組工作的情況下,我九九年陰曆八月十四和劉淑蘭等幾位同修去北京上訪,剛到北京問信訪辦地址就被強行帶到朝陽區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星期左右,因上訪無結果,沒有說姓名,有的被挨打。直到被當地截訪人員認出帶回本地繼續關押在看守二所。進所時她們身上的錢被搜身後沒做任何交代。因我們沒有放棄修煉的想法,看守所就把我們一行人同時轉入第一看守所。我們為了正當的權利,要求正常學法、煉功,開始絕食抗議。

在第六天後,看守所開始給我們強行灌食。他們把我倆拖進看守所的辦公室,用兩個長板凳分別壓在我們的胸脯和膝蓋上,每個板凳都有四個年輕力壯的勞改犯在上面猛踩,另外又有兩個男青年用工具撬開我們的嘴,把僅僅能流動的一大碗固體鹽強行灌到我們的嘴裏。當灌完後,從我倆嘴裏吐出的是被他們撬得血肉模糊的,口腔內的肉塊、肉渣。

在第一看守所,我們被關了九個月,在長達八十多天的絕食抗議中,也記不清被灌過了多少次食鹽。同房的同修有的被灌洗衣粉,有的被脫得只剩一套短內衣,在嚴寒的冬天,外面下著很厚的雪,被強迫坐在冷水盆內,用冰冷的水淋著他們的全身。在裏面,我曾給當地政府寫信,告知我們的處境和真實的法輪功。當時的看守所所長進來就問是誰寫的,我站起來回答是我。隨後他們氣勢洶洶地將一位法輪功修煉者提起來,抓住她的頭,把太陽穴往牆上猛撞。就因為我的一封申訴書,害得同修受難。

二零零零年初,在沒有走任何程序,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和劉淑蘭等五名學員被送到武漢獅子山戒毒所繼續迫害。在那裏不許睡覺,罰站、毒打、強行洗腦,被迫做長時間勞工是經常的事。後來又把我們轉沙洋勞改農場,直到迫害致一年期滿。

當我們回來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沒有因為上訪講明真相而停止,還在進行和升級。當地被迫害的同修逐漸增多,所判刑期加重,保證金和罰款高達萬元一人次,少則幾千元。

據不完全統計,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在這十二年的時間中,一個小小的縣級市,在麻城法輪功學員中,至少有四百多人次被麻城市政府「六一零辦公室」、政法委、公安、國安,各級派出所非法監控,抓捕、洗腦、毒打、關押:被敲詐、勒索錢財,被搶走私人物品、現金、銀行卡;被搶走糧油、耕牛、牲畜、甚至喪盡天良的拆房毀屋,被逼流離失所等毫無人性的迫害;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直接打死,王華君甚至被打昏後活活燒死,還被誣陷為自焚,欺騙麻城民眾,讓老百姓仇恨法輪功及其學員。當時王華君的兩個兒子還不到十歲,大的才九歲,小的七歲;至少有十四名被非法判刑,十幾名緩刑,另有幾名在外省被非法判刑;有多名學員因被毒打、罰款、不斷騷擾,精神與肉體的摧殘,導致他們含冤離世;至少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在武漢獅子山勞教所、戒毒所,湖北沙洋勞教所、勞改農場,湖北省洗腦班遭受迫害,遭受精神和肉體的種種迫害。

被直接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李學春,男,六十三歲,麻城市輕工局幹部;王華珍,女,三十八歲,麻城市白果馮家山人;何行宗,男,五十五歲,湖北麻城宋埠大路河村人;黃建勇,男,二十八歲,麻城市宋埠鎮人;李繼菊,女,三十七歲,麻城西畈村人;羅開軍,男,五十四歲,湖北麻城市中驛鎮迎集鄉方河村二組人。被當局非法判刑的有十五人,時間是三至十年,羅開軍之子羅立騰至今未歸(其他姓名暫時不公開)。

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有五十人以上,至今還有兩人被外地拘留。遭綁架,拘留有幾千人次。

麻城法輪功學員在各鄉、鎮派出所、洗腦班遭受的酷刑與精神折磨:

1、逼迫學員罵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毀法輪功創始人畫像,搶走法輪功書籍,逼迫學員放棄信仰,只要不從,就往死裏打;

2、實施體罰,不准吃飯、睡覺、上廁所、下流辱罵女學員;

3、攝氏四十一度酷暑不許喝水,零下幾度剝下女學員衣服,只剩一套貼身短衣褲坐冷水盆;

4、開水燙、冷水澆、煙頭燙、野蠻灌食、灌洗衣粉、固體鹽;

5、老虎凳連續折磨三十六小時,掐脖子、擊破睪丸、焚燒活人;「背劍式」腳鐐、手銬、吊銬、上「死人床」;

6、拳打、腳踢、踩腳趾、抽耳光;木棍、竹條、橡皮棍、大板椅猛擊頭部;把學員舉起來往地上摔,反覆摔直至學員昏死過去;用風油精抹眼睛,往女學員嘴裏塞髒衛生巾。

7、綁住學員大拇指拴在摩托車後面拖著跑,火燒腳底,火鉗燙,針刺耳朵,猛擊穴位,灌烈酒,逼吃魚刺,灌辣椒水,等等。

以上種種酷刑只是麻城市法輪功學員在迫害剛開始時遭受的非人性迫害的縮影。據不完全統計,在近十六年的瘋狂迫害中,麻城法輪功學員被搶劫、敲詐、勒索,罰款總金額共計直接經濟損失達百萬元以上,間接損失無法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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