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蘇成海燕控告江澤民破壞軍婚、故意傷害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 原江蘇省物質集團輕紡公司經理成海燕女士,近期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機構控告江澤民破壞軍婚、故意傷害、剝奪公民信仰與人身自由等罪。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的發起瘋狂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 算自殺」的指令下,控告人(成海燕女士)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5次、非法拘留3次(刑事拘留)、非法被送到精神病院關押二個半月、非法判刑十年、非法關押洗腦2次,軍人丈夫被強迫和她離婚,給控告人造成嚴重的身體、精神傷害和嚴重的經濟損失後果。

成海燕女士說:「我出生在一個老幹部家庭,在家又是老小,從小受著父母哥姐的呵護,養成了任性的壞習慣,修煉以後我知道了善是要為別人著想,為了別人好自己能承受苦難。我的丈夫是現役軍人,為了國防建設很少能顧上家庭,從我們結婚、懷孕、生孩子、育孩子,他都很少能顧上。沒修煉前我對他怨氣很大,認為找了一個電話丈夫甚麼忙也幫不上。修煉以後我知道要為他人著想,不再抱怨主動把家庭主婦該做的事做好。看到我的變化,我的丈夫曾經感歎的說:軍嫂要都煉法輪功就好了!」

「1999年7.20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大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把部隊當成自己的御用軍隊,強迫軍人和自己的配偶、妻子離婚,它自己吃喝嫖賭淫亂不堪,還逼著人家和它一樣。就因為我丈夫說過妻子煉了法輪功是好的,就被在部隊多次批鬥,從此不被重用,被從野戰軍調往地方軍,又將年富力強的他強迫提前退休。在被江澤民搞壞的破碎家庭中,孩子的精神受到了嚴重的摧殘。」

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成海燕女士1955年2月4日生,原江蘇省物質集團輕紡公司經理。下面是成海燕女士訴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在單位因國家環保政策變更,調整進出口生意的有關條款,進行臨時性的封關,使我們當時代理進口的貨物無法按時提貨、交付、銷售及回籠資金。當時江蘇省物質集團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黨組書記吳炳裔,為了逃避自己瀆職的責任,諉過於我,將我懸掛起來,所以我有了接觸法輪功和修煉法輪功的時間。在閱讀《轉法輪》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交流中,我越來越體會到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高德大法,期間出現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神跡。

我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真善忍」三字曾貼在我眼前三個月,讓我改掉許多不良習慣。我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父母公婆都寵我,養成了任性的犟脾氣。得法後,一看到「真善忍」三個字,隨口要吐的痰咽了回去;隨手扔出的紙屑揣進了兜裏;大聲頂撞的話含在了口裏;要闖的紅燈停住了腳步……無形的約束力,明白了甚麼事該做、甚麼事不該做。我曾去銀行存錢,營業員把10000元寫成了100000元,回家發現後即轉回銀行糾正,營業員千恩萬謝,我告訴她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會要。一次去超市買東西,七十多元的濃縮果汁沒算錢,發現後我馬上退了回去,超市負責人再三感謝,說「出了超市門還把東西退還的還沒見過。」我告訴她「我是煉法輪功的,要謝就謝我師父。」如果說了不該說的話,嘴立馬就會開口子;耍性鬧脾氣,不是碰腦袋就是摔跟斗。

我曾身患乙型性肝炎,「大三陽」指數超過三個+,且有肝硬化跡象,西醫對此已無可奈何,是法輪大法治好了我的病。有一次,在我們南京軍區大院煉功點上,坐在我身後煉功的一個小伙子打坐腿翹得像「高射炮」,五分鐘都堅持不了,可有一天他突然打坐腿擺平了,能打半小時以上。我好奇的問他怎麼回事,他告訴我在市政府上班,這些年吃喝送拿風盛行,每天下班都有酒喝,喝得暈暈乎乎、翻腸倒肚、腸胃潰瘍、經常吐血,修煉法輪功後,他知道必須重德修心行善,改掉了吃喝拿要的不正之風,身體發生了奇妙變化。他說曾經從屋頂五米高處摔下來,腿關節粉碎性骨折,關節上鉚了一個不鏽鋼釘,所以腿不好彎,但隨後卻不翼而飛,不多日吐了半盆子黑血,病狀全部消失。

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大法的傳出是人類的福祉、眾生的希望。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黨魁,出於極端自私的妒忌心和權力慾,強壓政治局通過對法輪功鎮壓的決議,對幾千萬信仰「真善忍」的修煉法輪功善良民眾殘酷鎮壓,在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日子裏,在善良好人的正當生存權被剝奪之際,在各級信訪局成了聾子的擺設的時候,我們選擇了走向社會,向人民講清真相,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公民的正當合法權利,有甚麼錯?

司法部門執法犯法的事實

回顧自己從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南京後宰門派出所非法拘留,到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被徐州青年派出所非法拘捕,又到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家人保釋,近十年時間裏,我經歷了中國公、檢、法的所有司法程序,見證了中國法制社會的所謂「公平、公開、公正」,其黑暗的內幕令我震驚,執法違法,為所欲為,比比皆是。下面列舉幾例:

1、非法拘留抄家。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去北京出差,因為包裏帶著每天必讀的《轉法輪》書籍,南京火車站派出所以此為由,將我非法扣押,並且由南京市後宰門派出所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抄我家的南京市玄武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揚言:要去看看這個年輕的軍級幹部家是甚麼樣子?看的結果使他們大失所望,並非如他們所想像的奢華,相反非常簡單。因為我們家是用「真善忍」善化其心的,不會像貪官污吏那樣吸著人民的血汗,巧取豪奪以權謀私。

在我修煉法輪功後,我們家有一條家規,就是所有不正當的不道義的財物都不允許進家門,連當時還小的兒子都知道:兩槓以下的幹部戰士不允許拎任何禮品和錢財進入我家門。我和丈夫之間的「枕頭風」就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官要清正廉潔。」這是我們必須遵守的家規。就在那次非法抄家後,我的雙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翼而飛,我相信老天有眼,這筆賬一定記在那兒。

2、強逼丈夫與我離婚。我和丈夫結婚二十年,夫妻恩愛、相敬如賓,為了支持他從事國防事業,我放棄了三次出國機會:一次是大學剛畢業時的公費留學機會;一次是九十年代初我台灣的叔叔提供的自費留學機會;一次是一九九六年一對美國夫婦願出資七十萬元提供我移民美國的機會。為了支持丈夫能在部隊安心工作,我默默的作出了犧牲。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因為丈夫長期在野戰部隊工作,我在懷孕、生孩子、育子或者自己生病、孩子生病,需要丈夫幫助時,他都不在我身邊,都是我一人獨自承擔。每到逢年過節,別人家夫妻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我們卻天各一方、形單影隻、孤獨寂寞。結婚二十年,我們累計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還不到二年,這在一般人來講是很難承受的,心裏總有怨氣。但修煉法輪功後,師父要求我們做甚麼事都要為別人著想,我不再把這看成痛苦,為了丈夫能在部隊安心工作,我不再計較和嘮叨這些,幫助他安排好家裏的事情,不讓丈夫分散精力。丈夫不能不感歎「軍嫂要是都能修煉法輪功就好了」。因為在中國軍隊夫妻分居發生的矛盾太多,作為軍人妻子,如果沒有吃苦忍耐的奉獻精神,很難做好軍人的妻子,只有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人才能做到。

而江澤民手下的軍隊頭目,為了維護小集團的一己私利,對部隊下命令:凡是家屬煉法輪功的部隊人員,要麼離婚,要麼離開部隊。中國古代聖人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寧拆千座橋不拆一樁婚」,家庭是一個社會的細胞,家庭不穩定了,社會怎麼能穩定,軍隊610把曾經最支持他們的人推向了對立面。當時我接受離婚,完全是為他考慮,為了能使他在部隊正常工作,讓孩子能有正常的生活環境,而忍痛割愛,但這並不等於我承認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江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直接導致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致死,無數美滿家庭支離破碎,無數善良民眾無家可歸,中華傳統美德信仰被踐踏。江澤民自己吃喝嫖賭淫亂不堪,誰善誰惡、誰正誰邪、誰好誰壞,一目了然!

3、唆使家人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家人在江蘇省公安廳、南京後宰門派出所公安的唆使下,將我送進南京腦科醫院,讓我見證了治病救人的醫院如何淪為迫害法輪功和異見人士的魔窟。我到南京腦科醫院時,南京腦科醫院院長來看我,他說你是我們這兒收到的第三十八個法輪功,我們這兒已收到海外同行的許多來信,讓我們不要做違背職業道德的事,我們現在也不敢再收法輪功,你是最後一個。有一天,我看見幾個部隊人員,領著一個老年婦女匆匆向我們病區走來,婦女手中拎著許多營養品,她剛踏進我們病區,部隊人員就讓護士把病區的鐵門關上,並強行將她綁到床上打針,一會兒她就迷糊過去了。她第二天醒來,我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她被那些人騙了。她是南京軍事醫學科學研究院的總賬會計,因為她發現了院領導貪污受賄的證據,準備檢舉揭發,就被他們以看望老幹部的名義騙到這兒來了,她說她有心臟病、高血壓、腎病,但絕對沒有精神病。這使我想起蘇聯斯大林暴政時將許多不同政見的人關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情況,真是禽獸一般、殘忍無比。

4、刑訊逼供、非法開庭。在我所經歷的徐州青年派出所,刑訊逼供司空見慣。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深夜,徐州青年派出所出動二十幾個壯漢來抓我們三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婦女,其情形十分可笑,當他們用力過猛衝開門後,全都趴在地上,真是忍俊不禁。當時警察把我們帶到派出所後,對同修李安林布袋套在頭上用警棍暴打;對另一同修劉淑珍摳其鎖骨下的麻筋使其當場昏厥;對我實施大背十字銬夾酒瓶和上腳鐐的侮辱手段,我的手腕和腳踝在上了手銬腳鐐不到幾小時就紅腫起泡,其損傷部位到看守所幾個月還留有痕跡。這些問題我們在非法開庭時提請呈訴,但被法官一口回絕,不允許我們為自己辯護。

徐州市雲龍區法院說是公開開庭,可除了一個法官、一個書記員外,見不到其他旁聽人員,公開作假已習以為常。在我們不認可、不簽字的情況下,法官違法判決,留下了無法抹去的醜惡罪證。在看守所裏,百分之八十的在押人員談到她們被刑訊逼供的情況,有個被徐州銅山派出所押來的婦女,十個腳趾頭上的腳趾蓋都被拔掉,裸露著血肉模糊的肉,讓人毛骨悚然。警察為了逼到同修劉淑珍的口供,在初冬寒冷中讓她只穿一件薄衣,銬在審訊凳上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睡著就用冷水潑醒。五天後我見到她,面如土色,形同死人。她為了煉功,被徐州北山看守所邪惡女警銬上三道鐐銬。這驚天罪惡來自於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秘密處置:打死算自殺,不查來源,直接火化。使得這些警察無所顧忌的犯罪。

5、非法運用各種卑鄙手段迫害信仰。在南通女子監獄,我見證了許多用來轉化法輪功人員的惡劣手段。其一不讓睡覺:在我所在監區,有一個年輕的法輪功學員因不轉化,被警察輪番攻擊,還用強光刺激,不讓其睡覺達三個月之久。最後她學會坐著睡覺,上床她已不會睡覺。其二不讓洗澡:讓你整日臭烘烘的沒個人樣,讓旁人都厭惡你。其三冬天不讓曬太陽:太陽無私給萬物生機,可你不轉化不能曬。其四不讓說話:老天生人一張口,可你不轉化,就不允許你和別人講話,也不允許別人與你講話。其五不讓訂大帳:別人可以訂購適當的衛生品、日用品和食品,可你不轉化只能在旁看著。其六不記分:你勞動再多、幹活再多再好,不轉化不給你記分。其七不減刑:不管別人認為你怎麼好,你自己做的怎麼好,不轉化就不讓你減刑。其八冬天不讓穿棉襖:天氣零下七八度,不轉化就穿單衣過冬。所有這一切既不符合中國的《監獄法》和監獄的有關規章制度,更不符合國際人權法。

十多年來,在法輪功遭到殘酷迫害時,面對暴力和無理,我們沒有用暴力反抗,而是實踐著「真、善、忍」,本著慈悲和善念一直在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告訴世人真相,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們沒有參與政治,我們對政權不感興趣,我們只是一群佛法修煉人,只需有一個能夠修煉的環境,有一個信仰大法的自由,就足矣了。一個修煉群體在迫害中表現出的如此大善大忍之舉,足以讓每一個有良知的人感動。正義,需要伸張;罪惡,不能姑息。善惡有報是永恆的真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