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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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報導,從今年5月到6月18日,已收到9729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敦促中國司法部門對發起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立案偵察、提起公訴。體悟這是順天意救人講真相的又一壯舉。

起訴江魔是進一步救人講真相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憑江澤民之流的指使與一套栽贓所作出刑法第三百條的解釋,對迫害大法、大法修煉者起了很壞的作用。現在全世界很多人都明白了法輪大法好,中國大陸還在執行迫害政策,所依據的就是這一所謂司法解釋。這一訴江行動一定能起到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人員講真相的作用。

訴江的事實與證據

我看到大部份控告都講到了迫害事實,但很少有人講到江澤民一夥對大法的栽贓陷害。如天安門自焚、1400例等。這些真相雖然大街小巷都宣傳到了,可這些工作人員天天坐在辦公室,看著中央新聞,想著自己的功名利情,他們可能不關心這些事也就不一定知道真相。到現在還不一定知道大法所遭受這史無前例的迫害。

證據:我有一個想法,就是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是證人。後面附上他們的姓名及相關個人信息。這樣的證據應是合法的有效證據,更能警告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這些人要是知道他成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的證人他才惶惶不可終日。特別是那些搶了物資不具清單、收了錢不開收據的、暗暗傷害他人的人,成了既是江案的證人也是自己犯罪應自首材料。

語言精練、平和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師尊的要求以救人為目地。讓所有的人明真相,退出邪惡組織,認識法輪大法好,人心能回歸向善。控告中不罵人,不恨人,不侮辱人格。同修之間不拘獻醜,下面是我在控告書中的一段:

「我修煉法輪大法十多年以來,身體健康、精力旺盛,沒患過病沒吃過藥,還有明顯開智開慧的感覺;心性上也本能地淡化名利、與人為善。如果中國不迫害大法,有上億人,越來越多的人以大法真、善、忍來約束自己,明白不失不得,善惡有報的天理。善待他人,禮讓他人,寬容他人,遇事找自己的錯誤缺點,可想像中國現在應是一個多美好的社會。可悲的是被控訴人江澤民權、欲攻心,無能治國,以腐敗苟延。造成當今無權不貪,錢、權、色為正常交易,倫理道德盡喪,善惡顛倒,榮恥不分,天災人禍不斷迫使人們過著防不勝防,日日提心吊膽的生活。

法輪大法是濟世救人的正法,修煉大法者都是社會上典型的善良人。因迫害大法造成的後果,只從明慧網收集的迫害證據,及當今中國社會現實,被控告人江澤民的行為構成了反人類、反社會觸犯到了國際國內盡有法律,破壞了國家所有法律的實施,使中國大陸有法律條文而無法可依。」

重視郵遞

郵寄前我思想有顧慮,怕這怕那,先發正念清除這些顧慮。首先確定只有EMS郵政快遞才能保證妥善寄到,如是我打手機11183聯繫並約好了時間上門服務。我為了快一天時間寄出去,我先到郵局,一到郵局發現斜對面就是國安大隊,而且到處都是警察、警車。我心裏發著正念先找到EMS快遞樣單,再向工作人員諮詢,而且經辦人有些不清楚還要我問了主管業務的人,完全弄清楚了與網上介紹的一樣,沒有疑問了,我就開始填寫,填寫時手還有點發抖。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訴狀分兩次辦理。其實工作人員不看內容,寄單面上我就寫的控告信。我還借用了郵政櫃台上的紅油墨在控告信的控告人簽字上按了手印。

第三天用寄單上的EMS碼到網上點EMS網頁查到:

──年-月-日-時-分-秒【北京市】投遞並簽收,簽收人:單位收發章最高法單位收發章

──年-月-日-時-分-秒【北京市】投遞並簽收,簽收人:單位收發章高檢單位收發章

第四天收到了中國郵政速遞物流兩個短信。

以上,供同修參考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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