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致殘 江蘇連雲港軍轉幹部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曾多次遭綁架、關押、並被迫害致殘的江蘇連雲港法輪功學員高傳斌,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

高傳斌是軍轉幹部,曾任國企南化集團公司連雲港鹼廠的中層幹部。他在部隊上就是優秀的教官,曾訓練出無數名神槍手、神炮手以及爆破手和軍事戰術、技術人才,深受官兵的愛戴和尊敬。他轉業到國企單位後,從工人到幹部,每個崗位都很優秀,當工人埋頭苦幹,當採購不貪不佔,回扣上交,當領導沒有架子,和藹可親平易近人。高傳斌還曾用自己的工資,贍養妻家七位老人──妻子的親生父母、養父母、五叔、二叔、二嬸,對此,鄰里鄉親無人不誇。

高傳斌曾因工傷患有腰椎根骨斷裂及全身病變。一九九八年十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全身疾病不治而癒,身心越來越健康,他親身體會到大法的超常。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高傳斌家中長期被警察監控,多次被非法抄查,其中一次抄家竟持續一個月,每天有專人專車來抄家;他的妻子曾被非法勞教;次子因父母被綁架失去上學機會,流浪多年;殘疾的老岳母因無人贍養,在流浪漂泊中離世……

高傳斌本人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關押、備受凌辱摧殘,他曾被羅幹直接插手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晚九點,因連雲港地區及蘇北出現法輪大法好的空飄氣球、條幅、標語,連雲港市公安局、連雲區公安分局、墟溝派出所、連雲港鹼廠公安處警察共綁架了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九人被非法勞教,高傳斌是被迫害最嚴重的一人,遭嚴刑拷打十四個月,被打得吐血塊,最後被非法判三年勞改,並被開除工作。在洪澤湖監獄,他每天被逼做奴工,吃的是霉米,最後被迫害的下肢不能走路,身體虛弱,奄奄一息。

高傳斌在控告書中說:「我曾經先後被綁架到連雲港拘留所、連雲港看守所、沭陽看守所以及多個臨時設的黑、私審地,如:招待所、站前賓館及勞改監獄等地,遍嘗人間地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之苦,如果不是師父呵護恐怕十條命也活不到今天。即使出獄我也不能安靜生活,連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騷擾不斷,恐嚇威脅、在親人之間挑撥離間;我還遭到時任中共政法委頭目羅幹的非法審問,羅幹每次來連雲港,都指示連雲公安分局要控制我和老伴仲偉玲;他們還對我進行經濟迫害,被非法開除後我自己開汽車修理廠,卻遭連雲公安分局警察不斷騷擾,被迫停工,十幾萬元的設備至今閒置在家中;開百貨店也因警察不斷騷擾而停業,使家庭生計陷入危機。是江澤民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我十六年來遭受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殘。江澤民對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有著不可逃脫的罪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