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加蓋簽收章的回執單原件(實物返單)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把在EMS官網輸入郵寄單號後所顯示的相關妥投成功信息打印或掃描,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在填寫郵政快遞(EMS)單時,需在「妥投短信」處打對勾,如果投遞成功後,會收到EMS的妥投短信,但EMS工作人員說,有時候他們不一定給發短信。自己可以按照單號在網上查詢。
僅僅在「實物返單」處打對勾還不行,需主動跟EMS工作人員說明辦理實物返單,需另加一元錢的實物返單費用,每份控告信需向他們同時要兩張快遞單。一張快遞單的寄件人填寫控告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等,收件人填寫最高法院或最高檢察院等相關信息;另一張快遞單的收件人要填寫控告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如果高法或高檢簽收後,會分別在以上兩張快遞單上加蓋簽收章。EMS工作人員會把寄件人處填寫控告人的姓名那張加蓋簽收章的快遞單的原件自留存根,把另一張收件人處填寫控告人的姓名、地址、電話等那張加蓋簽收章的快遞單原件(也叫回執單)再返寄給控告人。這就是實物返單。這個回執單(加蓋簽收章的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我於7月2日郵寄時,分別在「妥投短信」和「實物返單」處打了對勾,但至今沒收到妥投短信。給我辦理業務的快遞員當時也沒仔細看,再加上我也不懂,結果他只給我一張快遞單(「實物返單」應填兩張單子)。按理說同城郵寄次日就會到,投遞後每天自查EMS官網,顯示7月4日才妥投成功,但他們卻把我郵件寄到別的城市後又返寄回同城,問他們也說不出理由。EMS工作人員說7月1日起所有EMS郵件都要經過「安檢」。而且關於回執單的問題,他們每個人回覆的都不一致。我向EMS索要回執單,他們說因我只填一張單子,所以只能給我複印件,但根本顯示不出簽收方的任何信息。我又讓他們給我網傳了一份掃描件,雖然能看到簽收方信息,但當然沒有原件更有力度。於是我向律師諮詢了一下,律師說可以讓EMS給開證明,但很麻煩,也可以把在EMS官網輸入郵寄單號後所顯示的相關妥投成功信息打印或掃描,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方面我實在不懂,律師的回覆也只能作參考,具體的還有待懂這方面問題的同修加以補充。
為了避免諸多麻煩,最好一開始辦理郵寄時直接填寫兩張單子,提醒他們要辦理「實物返單」,以防他們失職,以便收到加蓋簽收章的回執單原件。走EMS可以很快拿到回執單原件。
據工作人員說,如果走郵政小包,在「妥投短信」處打對勾,一般會收到妥投短信。但一般很難拿到回執單。也許一個星期,也許一個月、幾個月,甚至遙遙無期。當然了,她說的也不一定準,每個地方的情況也不一定都一樣,更何況我們的一切都由師父來把握。
是否收到回執單原件固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們參與訴江,就會起作用。但我想按正常途徑我們應該走的流程和應該得到的權益或保障當然也不能忽視,最起碼也應該有一個簽收方的法律憑證。
我在參與訴江過程中最大的感受就是:一定要快,另外就是過程中決不能忽視發正念。
訴江控告書中如何備齊證據?比如許多法輪功學員都曾被強制驗血。
大陸律師建議:我們可以在訴狀裏申請勞教所的上屬機構司法局去公開所有驗血信息,作為法庭證據。
另外,律師建議說:法輪功學員的控告內容可以發給常人媒體、人權組織和政府部門,這與起訴不矛盾,是我們的言論自由。
希望能擴大影響,讓更多常人知道真相。
掛號信和EMS的走件流程是不一樣的,EMS是速遞分揀,掛號信是按平信(郵政)分揀,所以二種寄遞的途徑是不同的。不知道掛號信現在有沒有被攔截。建議同修可以選擇掛號信方式寄遞,掛號信同樣會有掛號條,按條碼編號一樣可以從網上查詢走信流程。
郵政小包的方式,也可以根據單號在網上跟蹤查詢。
◇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孫汝(爾)海已回家。
◇6月29日早晨,被綁架到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縣看守所的赤城縣雕鄂鎮法輪功學員張永利於7月6日回家。
◇2015年7月1日遭綁架的黑龍江雞西市城子河同修劉瑞琴於七月六日已回到家中,感謝同修的正念加持。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秦玉芬、張麗梅、邊國臣、張麗萍因為郵寄訴江信被赤峰市國保綁架到振興派出所,現在已經全部回到家中。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孫儒林,於6月24日,被安達市公安局非法拘押十五天後,於7月9日回到家中。
◇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朱樹君、趙秀元已從拘留所回家。
◇2015年7月6日山東淄博的大法學員唐豔麗已被釋放回家。
◇合肥法輪功學員孫汝海(之前報導的是孫爾海)已經回家。
◇黑龍江七台河法輪功學員葉秀華被非法拘留15天後於7月5日回家。
◇6月26日在郵局被綁架的黑龍江寶清縣五九七農場的馬玲和趙雲鳳於7月3日回家。
◇武漢市青山區法輪功學員董么梅已從北湖洗腦班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