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六年迫害:遭勞教判刑 家庭離散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廣軍自述遭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一九九九年七月,邪黨黨魁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鋪天蓋地的誣蔑造謠,使我的親友一夜之間改變了對大法的態度,每天都有多人勸說我放棄修煉,父親更是對我及妻子打罵不停。

二零零四年四月,單位搞所謂的污衊大法的簽名,單位主任等人反覆對我施加壓力,我在內心無比屈辱、痛苦的情形下簽了名。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我在同修家切磋時被惡人告發,被山前派出所所長閆家富等人綁架,關入吉林市看守所,每天吃粗糙咬不動的窩頭,喝著刷鍋水的湯,睡在水泥地上,大小便在屋內的一個池子裏,臭氣熏天,每天還被逼坐小凳八個小時以上,坐完後腿都不好使。後我被山前派出所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

在勞教所,教導員史春光、大隊長馬國峰指使刑事犯人趙小剛、宋寶田威脅,恐嚇我寫所謂「五書」。教導員史春光強迫我完成奴工定額,每天四點半起床,中午不休息,幹到晚上十點半,困的我多次站隊都要睡著了。大隊長馬國峰多次毆打法輪功學員,曾將法輪功學員祖彥和鼻樑處用煙頭燙了一個疤,使我每天提心吊膽。

後來我被轉關到農業大隊幹活,肩膀都因扛土豆磨破多次。大隊長高科將王同春前門牙打掉,並且多次夥同獄警王兆朋毆打我,並揚言要把我送到嚴管、關小號,刑事犯於冠軍(外號豬頭)多次毆打、謾罵、敲詐法輪功學員。我多次與之理論,受到其威脅、謾罵。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二月,我從勞教所回到家中,單位主任宋佔峰、揚玉興書記在單位書記指使下,對我施加壓力,揚言我如要上班,必須寫不煉功保證,並與妻子離婚、劃清界限。我拒絕後,他們就挑撥我父母,對他們施加壓力,父母多次到妻子賣貨商場大鬧,我父親大罵不停,使妻子身心痛苦不堪,無臉對商場人員(當眾被公婆羞辱)。父親見我不聽,用凳子打我,將我脖子劃了一道一寸多長的口子,並揚言斷絕父子關係。當時我左右為難,一邊是將我養大的父母,一邊是苦苦等我的妻子,逼得我走投無路。

二零零八年七月,單位的宋佔峰、楊玉興、肖金成(已故)接到法輪功學員真相電話和真相信,就認為是我將他們個人信息透露出去的。八月二日,主任宋佔峰、書記楊玉興向上報告,說我在單位宣傳法輪功和勸人三退,並打報告到廠辦主任劉偉處,致使八月十四日,我在單位被吉林市秀山派出所所長黨維利等多人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後我被吉林市秀山派出所、吉林市江北分局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被劫持到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送入勞教所嚴管大隊,在教導員李雲波,獄警趙鳳山指使下,犯人孫世友每天多次毆打我,致使我腰部一團紫黑一片。臉部,胸部也多處受傷,還要每天三點起床開始坐板,坐到半夜十二點,在光滑堅硬的鋪板上,坐的稍微不正即拳腳相加,最多一次八人(刑事犯姜超,何亮,朱洪德,孫世友,徐登科,付心等人)毆打,使我一個多月眼眶青紫,肋骨處疼的上床上不去。由於有獄警李雲波,趙鳳山撐腰,刑事犯打人是家常便飯。

後來調入其它大隊,每天在烈日下搬三十八斤重的空心磚八九個小時。喝幾斤水都不小便,全出汗了,多人中暑昏倒。

被迫離家出走

經過近一年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回到家中。在我關押期間,妻子多次上單位要人,希望單位出面將我放回來,書記楊玉興在父母面前挑撥離間,將我被迫害說成是我妻子造成的,致使不明真相的父親,當眾破口大罵妻子,使妻子顏面盡失,並且給日後埋下難以解開的家庭矛盾之結,無論妻子如何孝順二老。始終使我父母怨恨妻子,為日後我們分手埋下禍根。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吉林市山前派出所二個警察逼迫我母親帶他們闖到我家騷擾,致使妻子和我半夜走出家門,躲到親戚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四日吉林市興華街道、興華派出所在大街上綁架了我的妻子,並送去洗腦班。當時我與妻子要上街購物,見妻子被抓走,我驚慌不已,回家收拾一下後,由於擔心門口有人追來,從二樓窗口跳下致使雙足跟粉碎性骨折,送去醫院半月後,到父母家靜養。岳母來看望我時,被中共造謠欺騙的父親將怨氣發洩到她身上,用垃圾筐扣到岳母頭上。我大舅哥要找我父親報仇,後妻子、岳母多方努力勸阻才罷休,險些釀成一場流血衝突。

我堅持煉功,原本半年未必好的腳,二個多月痊癒了,還能上班了,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妻子從洗腦班回到家中也是身心俱疲。

再被綁架 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夜,我和妻子再次被吉林市蓮花派出所十幾人綁架。副所長關鵬隨後將我們關入吉林市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獄警第五天開始強行灌食,幾個人按住我,從鼻子裏插入膠管後(鼻子被插出血、腫大很難插入)獄警沈銳將過期奶粉加入灌食的玉米糊中。

後我被轉關到三中隊,在獄警尹鐵山縱容下,號長刑事犯曲海文多次毆打,強迫我完成「生產任務」從早上五點三十分起床幹到晚上八點三十分,幹不完還要加班到九點三十分,每天還站班(值宿)二個小時,睡眠嚴重不足,加之冬天曲海文老開窗子,我又沒棉衣(反穿運動服),伙食很差,又超負荷勞動,使二百斤重的身體,不到一年瘦了七十多斤,而且全身浮腫,眼淚鼻涕每天流個不停,冬天凍的我白天尿不出尿,晚上棉被一捂才能尿出來,浮腫不斷上升,胸部感到難以呼吸,眼眶臉部都浮腫,走路時多次摔倒,站立都困難。

後來我被吉林市昌邑法院枉判四年刑,我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並向中級法院上訴但沒有結果。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我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八監隊。在獄警李威指使下,刑事犯孫為民、馬文龍多次毆打我逼迫寫所謂「五書」,每天四點半起床,坐在光滑堅硬床板上,坐到晚上九點半,坐不好背不熟監規還要被毆打,吃的像豬食一樣,刷飯盒時把插到大便池子裏的一根水管子拿出來幾百人圍成一圈,用僅有的一根水管子刷盆,每天身上又髒又臭,精神高度緊張,應付各種檢查。

監獄剋扣在押人員伙食,我們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蘿蔔、白菜。土豆湯。監獄還成立嚴管隊,肆意迫害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擊、綁死人床,每天逼看洗腦錄像。

二零一四年四月,四監區三隊獄警王建業,多次對我施加壓力,逼迫完成奴工活的定額,多次毆打辱罵我。

監獄不執行監獄法中一週休二天規定,每天逼迫在押人員加班幹活十幾個小時以上,在滿是灰塵車間裏,幹著重體力勞動,汗水混著灰塵沾身上像泥人,惡劣的環境導致多人患上肺結核,並且限制上廁所,使我膀胱、前列腺被憋出毛病;每天還要不停的被檢查,稍有不慎就被罰站、反省或被獄警電棍電擊。

家庭離散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晚,我終於出獄回家,我多次要求回單位上班沒有結果。因為沒有收入,我找了幾份工作,皆因身體原因被辭退。同樣遭受很多苦難的妻子,早一年回到家中。她也被迫害得全身都是病,加上我父母的不諒解(也是迫害造成),身心俱疲的妻子離我而去,我痛徹心肺。十幾年迫害使我原本幸福和睦家庭離散,我原本因修煉大法而健康的身體,被迫害致無法長期站立,現在連生活也沒有著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