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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親人被害死 遼寧義縣闞志晰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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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錦州市義縣大榆樹堡鎮法輪功學員闞志晰,日前控告元凶江澤民,分別於六月十三日、十四日,通過郵局EMS的快遞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刑事控告狀,高檢、高法單位收發章簽收。

闞志晰控告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禍國殃民,給她與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並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體制、憲法及法律。

在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控告人闞志晰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兩次三年零八個月;她兒子左中右、父母親闞澤田、龍秀英、姑姑闞毅仁四人被迫害致死;女兒左立志被非法拘留四次、流離失所三次、非法判刑五年;妹妹李智輝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一次七個半月。全家被勒索現金達五萬元。

被控告人江澤民違反了《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違反《憲法》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違反《憲法》第三十八條侵犯公 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違反《憲法》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根據刑法規定,被控告人江澤民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刑訊逼供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侮辱人格罪、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同時釋放所有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下面是控告人陳述的控告事實與理由:

一、我遭兩次勞教迫害

我一九九六年十月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胃痛、風濕等病全都好了。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受到迫害後,我進京上訪,回家後,被大榆樹堡鎮派出所警察從家綁架到鎮政府辦洗腦班,晚上不讓睡覺,鎮政府的人還打我好幾個耳光,非法關押兩天。

九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再次進京上訪回家後,被大榆樹堡鎮派出所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七天後,勒索一千五百六十元。同年十月十三日,被縣公安局鎮東派出所幾名警察等人,從我娘家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半月,被勒索一千五百三十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我第三次進京上訪,在錦州站被截回,被大榆樹堡鎮派出所警察截回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送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三年,大榆樹堡鎮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我家騷擾,給我和家裏親人帶來很大的傷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向世人講真相,被義縣公安分局便衣警察看到,開警車追我乘回家的小客車,途經四方台村時,在車上被綁架到縣看守所,三天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教養一年半,被非法關押八個月。

二、兒子左中右被迫害致死

我兒子叫左中右,被迫害致死時,才三十五歲,他是大榆樹堡鎮中學青年教師。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發起瘋狂的迫害後,他為了向政府說明情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抓綁架,後被劫持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接著被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零年三月下旬,他從教養院走脫,在興城火車站被綁架,送回錦州市勞教所,左中右被關了七天小號,被惡警劉懷忠、徐廣權等人踢打,皮膚被電腫。白天幹活被強制戴手銬出工,晚上睡覺用手銬銬在床上,警察報復他給他多分任務,還不時地惡狠狠地罵他。

他絕食抗議迫害,惡警們和惡四防對他灌食迫害,玉米糊裏加大量的鹽,同時不讓睡覺,強迫其連續坐四十四小時地板凳。惡警陳大夫在對他強制灌食時,用開口器撬,牙都被撬壞了,不張嘴就用拳頭鑽腮幫子。他絕食抗議一個月後已經骨瘦如柴,血壓低得嚇人,80/50,70/50,小腿浮腫。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獲得釋放。

二零零一年十月,他再次被非法勞教二年,在錦州勞教所受盡了酷刑折磨:曾有三個犯人一起毒打他,四根電棍同時電擊,長期關小號、坐鐵板凳,長期不讓睡覺。左中右一個體重150斤的小伙子,被折磨得只剩九十斤,幾乎奄奄一息。勞教所一看其身體太虛弱,怕擔死亡責任,二零零三年九月把他送回家中。

他被放的前幾天,每天都嘔吐,咳嗽得厲害。被放出來時,親人朋友見到他幾乎認不出來了。回家後,還經常受到勞教所惡警打電話騷擾;身體還未恢復,學校領導一行十人來家裏逼迫寫三書,被迫去親友家。他心肺腎功能已衰竭,經常咳嗽氣短,精神恍惚,行走困難,無法正常上班,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三、父母闞澤田、龍秀英被迫害離世

父親闞澤田,八十六歲;母親龍秀英,八十七歲,家住義縣義州鎮東南街,於一九九六年七月兩位老人同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受益巨大,身體非常強健,尤其是龍秀英的胃痛、動脈硬化、心臟等病全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受到迫害後,兩位老人一起去北京上訪,半路在錦州市火車站,被義縣公安局攔截回家。九月二十二日,兩位老人再次一起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從北京剛回到家,街道人員蘇雪芹、許紹伍、顧旭就把縣公安局政保科的警察帶到家中,把兩位老人強行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後,每人又被警察勒索八百六十元現金,合計一千七百二十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兩位老人一起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葫蘆島市被房山區派出所警察任青堯攔截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之後被義縣大榆樹堡鎮派出所李鳳春等警察劫回義縣,送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八天後,被勒索三千元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中共召開「十六大」期間,邪黨人員害怕兩位老人進京,無任何理由,被闖入家中的義縣義州鎮鎮東派出所七、八個警察,強行把兩位老人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後,每人又勒索二百元,合計四百元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以後,警察和街道、社區人員對兩位老人的監控、騷擾,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兩位老人生活無經濟來源,只靠四個生活也不富裕的女兒或親友的資助,維持生活。可自中共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兩位老人竟被勒索去五千一百二十元,這對兩位老人來講,是一個數額可觀的生存度命錢。

警察和街道、社區人員對兩位老人的監控騷擾,有時是突襲的方式闖入家中;有時是換成便衣,以修自來水人員的身份,到家中四處查看;有時還以卑鄙的手段,往兩位老人家投放恐嚇信,對兩位老人多次進行威脅等等。

在中共邪黨人員這種長期恐嚇威脅迫害下,兩位老人身心受巨大傷害,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先後病倒,龍秀英老人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含冤離世。兩年後,闞澤田老人也含冤離開了人世。

四、姑姑闞毅仁被迫害致死

闞毅仁,八十歲,家住義縣義州鎮東南街,義縣中醫院醫師。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她去北京上訪,在途中承德市被承德公安局警察攔截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七月二十二日,被義縣公安局鎮東派出所張躍軍、劉寶權、楊某某等警察劫回義縣鎮東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闞毅仁又去北京上訪,被義縣公安局警察劫持回義縣,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三天,又被縣公安局勒索二千二百元。縣中醫院院長燕桂芳、薛林山扣發闞毅仁工資九千元。

之後,她的家經常受到警察、街道、社區人員的騷擾和監控,精神上造成的壓力摧殘。使她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病不起,直到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在這16年的迫害中,像我這樣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何止我一人。多少人被綁架、多少人被逼流離失所、多少人被迫失業、多少人被投入監獄勞教所、又有多少人被迫害致死、被活摘器官。這種迫害遍布中國各個角落,殘忍程度令人髮指。江澤民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對法輪功群體長達16年的殘酷迫害,其罪行之大,罄竹難書。

因此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造成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最後,我們希望最高檢察院能把被控告人江澤民這個迫害人民,給國家帶來深重災難的劊子手繩之以法,徹底清除他殘留的還在發揮作用的滅絕政策。真正的還法律的尊嚴,還法輪大法的清白,還法輪功學員合法的修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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