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韌女士是河北省翻譯工作者協會理事,一九九一年畢業於河北大學外文系英國語言文學專業,分配到石家莊科技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石家莊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那時,她是整個市科技系統唯一從正規院校畢業的英語專業的大學生。一九九七年評上翻譯職稱,到市科技局國際合作處幫忙,負責本市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及各種大型招商引資會議所需資料的中英文筆譯、口譯等翻譯工作。在工作中,鄧韌女士嚴格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對資料的翻譯用心斟酌,認真負責,完成了各項國際交流合作項目外方代表團的翻譯和接待任務,得到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和小人妒忌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以「真善忍」為指導、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與瘋狂誣蔑,誹謗天法,摧殘善良。在這場迫害中,只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鄧韌女士曾被非法拘留三次(兩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非法勞教三年、非法關押在洗腦班一次;造成免職、降薪及無理剝奪正常工作等後果,給本人和家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精神痛苦和身心傷害。
鄧韌女士在控告書中寫道:我於一九九六年十月看到大法書籍《轉法輪》,覺得真是太好了,這正是自己苦苦尋覓的真理。煉功後,很快就達到無病一身輕,原來困擾本人十幾年的失眠、胃痛、神經衰弱、肩周炎等病症都消失了,身心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掃原來憂鬱、內向自卑、怨天尤人的悲苦心境,而變的樂觀、心胸開闊、更善良和寬容、心態平和,家庭也充滿了溫馨和幸福。
但是,被控告人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對修煉人數眾多的恐懼,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濫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六年的浩劫之中。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也深受其害,遭到的迫害事實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輔導員,干擾正常的煉功和學法,我們只好到當地省信訪辦上訪,反映情況,被無理驅散後,與同修一起到國家信訪辦,上訪無果,無奈回到當地。石家莊市橋東區彭後街派出所所長趙慶祥(二零零一年已遭惡報,突發高燒,得鼠疫死亡)等人對我非法關押、審訊,後來家人交了幾千塊錢,取保候審(見附件二)。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的採訪時,江澤民無視憲法和法律,污衊法輪功為「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開將法輪功定為應當遭受暴力鎮壓的對像。兩天後,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全力配合,在江澤民的指示下,發表了一篇誹謗文章。在此形勢下,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派葛利等幾人天天二十四小時在我家裏或樓道口,對我非法監視居住,理由是怕我到北京上訪。週末我回老家給老人過生日,他們甚至派人坐我們的車跟隨至老家,在我家中吃飯,使家中老人心裏承受了很大的精神痛苦和壓力。
為討回師父和大法的清白,澄清江氏的誹謗、侮辱,於十一月初,我突破他們的封鎖到了北京,進到國家信訪辦,填寫了上訪表,提出「恢復師父和大法名譽,合法出版大法書籍、合法煉功」等要求。信訪辦人員不但不給答覆,反而把我交給當地駐京辦的警察,把我押送回石家莊市橋東區彭後街派出所,被非法行政拘留了十五天,強迫交了二百多元伙食費。
二零零零年五月,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又一次踏上北京,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後,被交到當地駐京辦。回當地後被關押在橋東區刑警大隊,遭非法毆打、審訊。當時橋東區公安分局局長付愛學唆使警察,當著我丈夫的面狠命的擊打我的後腦。雙臂被從後面用毛巾綁著吊在二層鐵床上,腳幾乎不能著地,又被整晚銬在窗戶的鐵欄杆上,不讓吃飯、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見附件三),到期沒放又被延期關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我再一次到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高喊「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好!」被非法關押在當地駐京辦時,戴著手銬跑出來。在北京和很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一樣,居無定所,但時刻不忘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於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天安門廣場又一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在海澱區看守所,因不報姓名,絕食絕水,被警察用電棍電擊和野蠻灌食。後被單位和當地派出所找到,被接回當地。橋東區彭後街派出所不願再管我的事,把我推到單位所在轄區的橋西區東裏派出所,東裏派出所不收,又移交到紅旗派出所。
於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初,紅旗派出所警察劉宏偉把我非法送到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看守所的環境非常惡劣,吃飯、睡覺、上廁所都在一個大屋子裏,很多人身上都長了疥瘡。我到裏面沒多久也長了疥瘡,除了臉部和手,從脖子往下全是疥瘡。儘管身體這樣,還在看守所裏被強制做奴工,編中國結、做塑料插花等。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農曆臘月二十九),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我和其他六名一起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聯名寫了「狀告書」,狀告江澤民越權違憲迫害法輪功、草菅人命的故意犯罪行為,並寫了致看守所領導的公開信,要求他們將狀紙逐級上呈至最高人民檢察院並朱鎔基總理。結果遭到看守所警察的酷刑迫害,把兩個人用一副腳鐐銬在一起,一人無論做甚麼,另一人也必須跟著。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在第二看守所,我和其他四名大法弟子向石家莊市公安局寫了申訴書,要求立即無罪釋放,並從即日起開始絕食。因我絕食出現耳鳴、測不到血壓,灌食兩次後,看守所怕出人命,於四月初,紅旗派出所讓我保外就醫。當時我起了滿身的疥瘡,丈夫把我直接送回了老家。經過學法煉功,沒用任何藥物,疥瘡很快就好了,而且皮膚也恢復了正常。回到市裏家中後,丈夫因不堪沉重的精神壓力,更受江澤民及中共媒體造謠謊言的欺騙和矇蔽,而對師父和大法充滿仇恨,不止一次的毒打我、威脅要殺了我,逼我放棄修煉;還起草離婚協議書,要和我離婚。
二零零一年六月,紅旗派出所警察劉宏偉因我拒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夥同其他警察從單位劫持,直接把我送到了石家莊勞教所第四大隊,非法勞教三年(見附件四)。在勞教所第四大隊被強迫洗腦「轉化」,不讓睡覺,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強迫做奴工,用手裝塑料袋包裝的牙籤、糊月餅盒、剪出口服裝的線頭等等。
我回單位上班後,工作兢兢業業。於二零零三年評上副譯審職稱,但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和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關押及勞教的原因,被單位非法降級,工資待遇被降了四級,並減少了兩年工齡。十幾年來合計約有四、五萬元的經濟損失。
在單位裏,我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盡職盡責,工作成績突出。對來辦事的企業人員熱情服務,使他們深受感動,主動送我現金、購物卡及各種禮品等,我都當面拒絕或事後用快遞郵寄回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初,我因辦事時送給一個同行一個翻牆軟件,沒想到他交給了省科技廳成果處黃國慶處長,黃國慶告知了石家莊市科技局,要求對我進行處理。時任科技局局長盧長鎖召開班子會,命令我所在生產力促進中心的主任李增雲,免去了我擔任了六年的信息處處長職務,並不再負責幾年來所承擔的課題及其它工作。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因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發現,市科技局局長盧長鎖在局班子成員會上親自作出迫害的決定,上報到市「610」。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下午,石家莊市科技局派監察室張某與促進中心主任李增雲,勾結石家莊市610秘書處,欲將我劫持到河北省法制中心(洗腦班)進行迫害。因我婆婆生病住院,我要照顧婆婆,故拖到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由單位領導李增雲等人,脅迫我的丈夫和來市裏看病、住在我家的父親一起,把我強行送進洗腦班進行迫害,非法關押兩個月。對我本人及家人的身心再一次造成深深傷害和難於言表的精神痛苦。回單位上班後,盧長鎖等人還不罷休,強烈要求單位扣我兩個月工資,最終扣了我六月、七月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合計:2802元。
單位的領導出於自保,更迫於江澤民迫害政策的壓力,而處處排擠、孤立我,並一再無理剝奪我的正常工作,使個別同事不敢接近我,對我本人造成了精神壓力和思想負擔。在不公的對待下,我心裏沒有怨恨,只是對這些領導和同事的行為感到憂慮,擔心他們由於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歧視和仇恨,使他們自己面臨危險的處境。
這場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使我多次被綁架和關押,身心受到傷害,家人們都承受了難以想像的精神痛苦和壓力。這場由江澤民發起的非法、非理性的殘酷迫害,給他們造成的身心傷害和精神痛苦是多少金錢都無法彌補的,而且也是江澤民及其各級助紂為虐的幫兇們,永遠都無法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