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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多人遭迫害 主管護師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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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按:山東省鄄城縣主管護師谷愛君女士一家,在江澤民發起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中,多人遭到迫害,被綁架、勞教、判刑、開除公職、失去自由、備受歧視等。谷愛君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首惡江澤民。日前《刑事控告書》已被檢察院簽收。

以下是谷愛君女士敘述自己及家人遭迫害的主要事實。

我是在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很快心臟病、風濕性關節炎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家人看到我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巨大變化,我父親、母親;還有我丈夫等多人相繼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父母親多年的心臟病和丈夫的風濕性關節炎、腰腿痛等多種疾病很快消失。我們家庭和睦,身體健康,精神愉快。工作順利,同事之間關係融洽。

我被迫害之前,是縣醫院外科護士長,工作優秀全院皆知。由於修煉法輪功,縣「610辦公室」、國保大隊長陳保東及多個警察到我家及醫院騷擾,醫院領導班子就很配合他們,逼迫我寫所謂的」轉化書」,強迫二次進洗腦班。二零零四年免去我的護士長職務,同時降低和停發了我的多項待遇。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縣公安局「610」人員,綁架到縣拘留所迫害十八天,勒索現金三千元後,被釋放回家。

我丈夫是縣勞保局的一名優秀幹部、提拔對像,公認的大好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丈夫也不能被任用。二零零一年十月,我丈夫被縣「610」綁架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個多月。家人被勒索現金近六千元,沒給任何收款憑據。釋放時,邪黨「610」人員對他進行監視居住半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下午五時左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保東、教導員楊繼華帶領一、二十人,闖入我家,將我丈夫強行抬到警車上。我丈夫一路高喊,「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抓好人了。」我被國保大隊李紅及兩、三個女警察拳打腳踢地綁架到另一個車上。

在鄄城縣「610辦公室」主任張善祥的指使下,我被勞教一年九個月。我丈夫被非法判刑四年。他提出上訴,中級法院沒有開庭就維持非法原判。

我被關入濟南女子勞教所,被二十四小時監控,吃飯上廁所都不離開。強迫著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迫寫所謂的「悔過書」,三個月有專人看管並且單獨一個房間,不讓與別人接觸。後來強迫高強度長時間勞動,從早晨四點半起床到晚上十點多有時十一點,長達十七、八個小時,造成我的手指關節脫位、腫脹、創傷性關節炎。由於長時間迫害造成我神志錯亂,幾年後才恢復正常。

我丈夫被非法判刑後,原單位將他非法開除公職。二零零六年十月他被劫持到泰安監獄,也是被強迫寫所謂的「悔過書」,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迫洗腦、奴役勞動等,直到出獄時,還被三個刑事罪犯監控,單獨一個屋,不讓和外人接觸。

我們夫妻被綁架的當天,因為我弟弟把我的電腦搬到了我的四妹家,結果未修煉的弟弟、兩個妹妹及姪女等親友都被關押或審問、勒索。

我們夫妻被綁架後,兒子被迫寄養在親戚家。女兒、兒子大學畢業後,不能考公務員,遭受各種歧視。

我父親谷德柱、我母親彭桂英,都因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健康。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大埝鄉派出所警察經常騷擾、監控我父母,限制人身自由,還經常強迫父母到大埝鄉政府洗腦。使我父親長期處於恐懼狀態,於二零零四年含冤離世。

這場由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策劃、組織、推動的對上億法輪功學員大規模、系統的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為早日結束這場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還法輪功創始人以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必須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的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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