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楊淼在訴狀中陳述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叫楊淼,今年四十歲,未婚。平時與父親住在一起(哥、嫂上班都比較忙,只是有空回來看看),在十七歲時母親因車禍突然離世,給我造成了難以想像的心靈創傷,從此之後思想變得極端。一九九六年,二十一歲的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像一盞明燈照亮我的心靈,李洪志老師講的話像涓涓流水撫平了我內心的傷痛,我變得樂觀、開朗,遇事找自己,不再怨天尤人,同事和家人也看到了法輪功帶給我的變化。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執意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電視、報紙瘋狂造謠,黑雲壓頂,因為堅持信仰,十六年來我遭受了難以想像的身心摧殘和迫害。
二零零零年,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在石家莊駐京辦事處被關押,因不配合駐京辦人員,被反綁到後院水泥柱子上近一天,後被建設大街派出所和單位(石家莊市高級技校)接回。
二零零一年,我張貼「法輪大法好」標語和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世人報告給警察,石家莊五七路派出所警察將我劫持,之後送往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絕食抗議,共絕食七天,被警察和在押犯人十幾人強制灌食兩次,遭到在押人員的打罵和人身侮辱。三十天後,被五七路派出所送石家莊勞教所二大隊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警察為了讓我放棄信仰,使用電棍電、熬夜、上繩、綁到椅子腿上(站不起來只能蹲著)等酷刑。主要責任人:原二大隊大隊長趙志謙(已遭報身亡)、田長盛、宋靜(已死)、孫三平、袁書謙等。從勞教所出後,由於家人受中共邪黨的謊言迷惑,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底,我去衡水找一位在勞教所認識的同修,她的家人受中共邪黨謊言的蠱惑將我惡意舉報的同時大打出手,後被衡水市景縣溫城鎮溫城鄉派出所非法抓捕,遭約兩個多小時酷刑逼供,搧耳光、電棍電、用高音分貝喇叭強震耳朵,致使我的嘴唇被電糊、臉、耳都紅腫,同時搶去身上僅有的四十多元錢。他們見我甚麼都不說晚十一點送至景縣公安局,罰坐鐵椅子一天。第二天下午,景縣公安局從同修那得知我的情況,通知當地派出所和單位將我接回。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底,在流離失所期間,被石家莊躍進路派出所非法闖入租住房內強行綁架,並被蒙上黑頭套,之後被躍進路派出所酷刑逼供,雙手被反綁到一根木棍上架著,雙腳被警察抬起「盪鞦韆」約半小時左右,後被反手吊銬在鐵籠子裏,致使雙手手腕肉皮翻出,雙肩的臂筋傷殘近一年的時間。大約二、三天後將我移送所屬地派出所-石家莊高營派出所,並被關在鐵籠子裏兩天。後將我送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約三十天。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
三十天後,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石家莊高營派出所將我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非法勞教三年,期間被強制「熬鷹」五天五夜,邪悟人員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灌輸邪惡理論,並受警察指使在我的食物中下藥。主要責任人:趙雲龍(石家莊勞教所所長)、邸曼莉、王清林、齊宏宏、魯紅果等。二零零四年底,我走出勞教所與父親團聚。
與父親短短相聚不到四年,二零零八年,中共邪黨以所謂「奧運」之名,在石家莊實行全面大抓捕,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我單位剛剛放假,石家莊高營派出所劉書記、610主任陳某和孫幹事,讓我單位保衛處處長高勇、辦公室主任閻朝輝上門說派出所要見我,讓我去單位等著。到單位後,我趁機走脫,被高勇、閻朝輝「打的」追上,拉著自行車不讓我走,這時高營派出所警察來到一起將我截住。在給父親買完藥後,我強行被帶到單位非法拘禁一夜,第二天,高營派出所所長許金堂帶領七、八個人到我家當場填寫所謂「搜查證」,而且搜查的理由竟荒唐到「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就搜查」被我撕掉後,他們強行抄家,搶走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和大量師父的書、《明慧週刊》等,家裏被翻的亂七八糟、一片狼藉,致使我本來身體就不好的父親(患有高血壓、一側肢體活動不便)受到驚嚇,更加害怕、擔憂。抄家後,他們將我帶到高營派出所非法審問,我拒不配合,照像、簽字、按手印一律不做,並將他們寫的所謂「證據」撕掉。高營派出所氣急敗壞,於當晚十一半強行將我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因我們一屋法輪功修煉者絕食抗議「監控」(犯人)對我們的無理迫害,勞教所警察認定我是組織者,於兩週後,不惜開車長途跋涉將我與李慧轉到了唐山開平女子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使年邁的父親和哥、嫂與我相隔千里根本無法相見,造成父親常常以淚洗面,身體每況愈下。
在開平女子勞教所一年半的時間裏,我與鄭寶華(因殘酷迫害,回家後離世)、白鳳玉、劉曉君、劉淑格、侯芳、王蘭鳳六位同修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各種各樣的酷刑折磨和人身侮辱。我曾被罰站、逞大字型綁在床上;因為不穿勞教服被強行扒光衣服只剩胸罩和內褲近九個月的時間;曾九天九夜不許上廁所,後出現便血症狀;在最冷的屋子裏挨凍近三個月;被強行搜身;挨綁、挨餓;因為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差點窒息等等。主要責任人:閻紅麗、王洪利、王文平、路海存、楊海鳳、賈鳳梅、王玉芬、劉麗英、丁小光等。
由於殘酷迫害,我一直處於嚴重高血壓狀態,開平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想給我辦理「保外就醫」,將表格寄回石家莊,我七十多歲的父親為我的事情,六次找到石家莊高營派出所,派出所故意推諉,今天說公章不在,明天又說拿章的人出去學習了。終於見到了所長,說是要開兩會了,不敢作主,讓父親找長安分局的國保大隊蓋章。父親跑到國保大隊又被無理打發,致使父親總是高興而去沮喪而回,十幾次的奔波始終無任何結果。
二零一零年一月初,我終於走出河北省第一勞教所的大門回到家中,與父親團聚。父親由於長年的形影孤單、害怕、擔憂和勞累,身體行動不便,每天自己還要出去買菜、做飯,經常自己在家對著空屋淚流不止。回家時,父親剛剛住院回家(哥、嫂幫著照顧),內心中總算有了一些的寬慰和高興。
誰知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我上班才兩個多的時間,正在學校工作時,石家莊高營鎮工會主席、鎮610的陳主任、孫幹事,脅迫學校保衛處高勇、張飛再次將我強行綁架到河北省洗腦班非法關押,聲稱是石家莊市610點名,致使父親被嚇得雙手哆嗦不止。在河北省洗腦班,我被非法關押兩個月,父親十分擔心我,拖著有病的身體,幾乎每星期看我一次。在關押期間我三次絕食抗議,第一次五天;第二次五天;第三次約二十天左右,期間被灌食三次,因身體極度虛弱被接回。洗腦班主要責任人:袁書謙、劉俊玲、魯慧英、楊月坤。
回到家後,父親因為這次事情再加上常年的驚嚇、害怕,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連續三年復發腦血栓、腦出血,二零一三年後,父親便全身癱瘓,意識不清,長年臥床下著胃管只能靠流食來維持生命至今。
以上是我和家人十六年來所遭受和經歷的身心迫害,這一切都是江澤民一手迫害法輪功造成的,那些參與迫害的警察和其他人員,他們很多迫於壓力和無奈,他們中有很多人良知未泯,他們本身是被江澤民所利用,在此,我不把他們作為被控告人。只是呈請最高檢察院依照中國憲法和刑法,對江澤民犯下的嚴重罪行予以追究,結束這場已經持續了十六年的殘酷迫害,將其繩之以法,讓正義得以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