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非法勞教、判刑 皮具廠總經理控告元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廣州市花都區獅嶺聖迪露皮具廠總經理湯志衡,因為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警察綁架、關洗腦班,被非法勞教、判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湯志衡先生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則,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湯志衡先生在《刑事控告狀》中的陳述摘要:

法輪大法令我終生受益

因高考的意外失手,對人生悲觀絕望,再加上身上胃病,神經衰弱等疾病折磨令我生不如死,我苦苦思索人生意義,卻不得其解。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就讀廣東肇慶西江大學期間,一次偶然機會我從同學手上借了一本《轉法輪》。整整一個暑假我才看完一遍,我的心靈受到了深深的震撼,特別書中所說到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及生命的目的是返本歸真,我明白這是一部叫人做好人、修心養性的好功法。

我曾經是個徹徹底底的無神論者,憤世嫉俗,固執而又高傲無比。修煉後我如大夢方醒般明白了人生許許多多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學會時時事事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找自己的原因,身邊所有的人都覺得我變了個人似的,變得平易近人而善良、熱心。

說來也神奇,自修煉法輪大法後我身上所有疾病全不翼而飛,內心也變得平靜無比,不再爭名逐利,不再怨天尤人,然而我的學習成績卻又是最好的,年年都被評為三好學生。身邊及家庭的環境也變得非常溶洽。我學會了遇事先為別人著想,而不再是以我為中心。

現在在真、善、忍指導下,我更成為了一家皮具公司的總經理。法輪大法的神奇及威德令我終生受益。

法輪大法洪傳於世,所到之處人心向善,無數事實證明法輪大法於國於家有百利而無一害。

綁架、勞教、判刑、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於廣州花都看守所,倉頭以所謂倉規七下,強迫我趴在牆,叫同倉的打手,高高跳起來用肘部猛擊我後腰,導致我後腰很長一段時間沒法直起來。同時強迫在高溫下於倉外重事體力活動,在我出現中暑症狀時仍不給我一絲一毫的休息,毫無人性而言。

二零零零年十月派出所片警以所長找去談話為名把我騙去廣州花都梯面戒毒所洗腦班,強迫看洗腦錄像,一週後才放完。

二零零二年一月,我被非法關在廣州花都梯面戒毒所,實施了三個月的非法監視居住。為了抵制非法關押及信仰無罪,我絕食抗議,被戒毒所獄醫及四、五個犯人強行壓在地上,用膠管直接從鼻子插入灌食,毫無人性而言。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二零零二年四月,僅因有人報告我煉法輪功,我就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除了參加高強度勞動外,精神虐待,恐嚇,長期罰站罰坐。為了「轉化」我,曾四天四夜不允許我睡覺,每天被強迫寫思想彙報。

二零零五年一月,警察在我住處搜出法輪功資料及電腦、打印機等,將我綁架、關押到廣州白雲區石井看守所。期間,即使在我絕食絕水十五天的情況下,也不停地對我進行精神折磨,所有同倉犯人都擔心我會出現生命危險時,獄警卻說:死了算自殺,不用管他,等他暈過去後我們再搶救。

二零零五年五月,我再次遭受到獄警用膠管從鼻子插入野蠻灌食,並以送大西北、跪玻璃、放飛機等恐嚇。

二零零五年九月,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廣東四會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我長期被四個夾控二十四小時監控,曾被強迫固定姿勢坐小板凳,罰站、罰坐,不允許大小便,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每天被強迫寫思想彙報,從事高強度勞動,不允許任何犯人跟我說話,對我進行隔離,同時用盡各種辦法對我進行人格及精神侮辱。

十六年的迫害,十六年的血雨腥風,令中華蒙難,令法輪大法及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遭受不白之冤。我本人身心及家庭均受到重大的傷害,承受著巨大無名的苦難。然而這種迫害今天仍在繼續,為了給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正名,為了千千萬萬仍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為了中華大地所有蒼生,我必須站出來控告首惡。善惡有報是天理。因師尊教導我們應以救人行善為本,故此次只控告首惡江澤民,其他追隨者應該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