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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良心話被勞教 高金玲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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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我不能栽贓人家法輪功」,這是高金玲女士憑著良心說出的一句話,而她卻因此被非法勞教三年。高金玲女士六月份向最高檢察院成功郵寄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

高金玲女士,是河北東光縣南霞口鎮北肖村人,當年還不會煉法輪功,她被非法勞教後,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裏,她卻成為一名真正的法輪功學員,難以醫治的肺結核、淋巴結核都不知不覺好了。

下面是高金玲自述她修煉法輪功及堅持修煉受酷刑折磨的部份情況:

我曾經患有肺結核,病發症狀就是吐血,說明病情很嚴重;還患有淋巴結核,致使脖頸淋巴處向外流黃水,我渾身沒有勁,走路都站立不穩而摔跟頭。我的母親和我的妹妹都修煉法輪功,身心都非常健康,這是我知道的,她們都告訴我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我也想修煉法輪功。那時我在黑龍江省五常市居住。

在妹妹教我煉功十天左右,我還沒學會動作,大法的書還沒有看一遍。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五常市前進派出所所長康某帶人以查身份證為名到我家,看到我桌上有一本《轉法輪》的書,就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一個年輕警察讓我罵法輪功師父,因為我不罵就給我上了背銬,並抬我的胳膊,讓我無法承受,還打我耳光。他們又第二次去我家非法查抄,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結果把我非法關進五常市拘留所。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在拘留所,十多人擠在不到十平方米的小木板床上,睡覺時不但要側著身子,而且還得上下錯開躺著,不然根本就容不下,吃喝拉撒都在裏面,無水洗漱,臭氣熏天。

家人通過找關係想讓我出來,警察的條件是:你就說是法輪功學員花二百元錢,僱用你發資料,你只要承認就可以放人。

警察提審我時,用話誘導我這樣說。我當時被病痛折磨的很痛苦,想修煉法輪功來祛病健身,所以我就不能做對不起法輪功的事,不然真是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我就說:這是沒有的事,法輪功沒有僱用我發資料,我不能給人家法輪功栽贓。結果,警察氣急敗壞的把記錄筆一劃,憤憤的離去。

拘留所裏非法關押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有機會她們就教我背師父的經文,更使我覺得法輪功就是好。

結果我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拘留七十多天後,把我綁架到臭名昭著的萬家勞教所。我離開拘留所走時,我光著腳、都沒有鞋穿,穿了一雙無人要的棉鞋走的。

我為了免於被非法勞教,我就喊:我有肺結核病,你們不能勞教我。可是通過醫院檢查,說我的肺乾乾淨淨的,我的嚴重肺結核好了。聽到這個結果,我真是悲喜交加。

進了萬家勞教所,我被關押在攻堅的十二大隊,先被隔離一個月,被關在一個幾平米的小號裏,不斷的換人輪流對我灌輸歪理邪說,就是天天有人誘導讓我寫「保證書」。再後來天天坐小凳子,從早上五點一直坐到晚上十點,讓我看誣陷栽贓法輪功的電視,也就是給人洗腦。

沒有人身自由,使我精神上遭受了極大的痛苦。北方天氣寒冷,家人千里迢迢送來棉衣,郭大隊長卻不給我。丈夫忍受不了牽連迫害,在我到勞教所不過八天,就找我辦理了離婚手續。迫害使我失去家庭,精神受到嚴重傷害,使我無家無業,與此同時家人心理和精神也都受到極大的傷害。

幾個月後,我沒有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就把我轉到七大隊。七大隊是個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魔窟,裏面都是兇惡的男獄警,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弄到小號裏,頂子上面有個滑輪是用來吊打的。我的雙手被獄警孫慶戴上手銬,吊繩繫著手銬上將我吊起來,腳尖剛能蹭地。開始用電棍電我的臉、手,蘭火苗老長,我身體就開始搖擺,他們達不到目的,又換更長更粗的大電棍,蘭火苗就更長了,又是一通亂電。手銬深深的卡進我的肉裏。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在七大隊挨打、挨罵、扒光衣服被搜身,是家常便飯,有時還被強制蹲十多小時。大隊長張波,為了搞政績,指令獄警天天逼著我們宣誓、決裂甚麼的,不聽他們的,被打耳光,小號裏不時傳來被酷刑折磨後撕心裂肺的痛苦聲音。

再後來就是被逼做奴工,被迫幹十多種苦力勞動,每天甚至被迫幹十七個小時的奴力,直到被釋放。最邪惡的是,每個法輪功學員家屬去接見,都得被迫踩法輪功師父法像才讓過去,這是嚴重的犯法。

控告狀中陳述,以上雖然提到對我行惡的人,但在此暫不追究他們的責任,給他們悔過的機會。但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請求最高檢察院,對給我個人和家庭造成極大傷害的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立案偵查,將惡首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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