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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冤獄苦煎熬 遼寧朝陽縣張亞林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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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柳城鎮法輪功學員張亞林,現年68歲,因不放棄信仰,於2002年11月20日被非法判刑6年。在瀋陽第四監獄和第二監獄苦苦煎熬6年。近二千二百個日日夜夜。受到種種酷刑折磨:毆打、辱罵、腳刨、座凳、電擊、澆涼水、皮管抽、關小號、不讓睡覺、不讓吃飯、不讓購物、上十字架、用膠帶封嘴、戴各種刑具、限制和其他人說話接觸等。

2015年8月16日,張亞林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檢察院立案偵查,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以下是訴狀部份內容:

1、大法淨化了我的身體,使我得到了新生

我今年68歲。沒得法之前,我是個性格好強的人。年輕時,說話辦事都得佔上風,得理不讓人,沒理也要辯三分。喝酒、吸煙,為了一點小利和人爭爭鬥鬥,造下很多業力,身體也越來越糟糕,多種疾病纏身: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坐骨神經痛、肩周炎等,每年花去大量醫藥費,打針、吃藥、點滴也不見好轉,苦不堪言,肉體上承受著痛苦。

我是全家人唯一的頂樑柱,兩個孩子都剛剛走出學校門,沒有工作,家裏的所有開銷都得我去掙,沒有任何其他的經濟來源,著急上火,精神上的壓力使我的脾氣變得一天比一天差,也給家人和孩子帶來惆悵和痛苦。

就在我悲觀失望之際,喜得大法。學法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如:人與人相處,要以誠相待,善良的對待他人,做甚麼事情首先要想到別人,和別人出現矛盾時,要先看看自己那裏做得不對了,不是一味的去指責別人,髒話謊話從此不再說了,處處以「真、善、忍」標準修煉自己的身心,心性和道德標準都有了提升,思想境界開闊了,得知了人生的真諦,每天心情都特別的好。

在大法中修煉僅僅一個月,身體各種疾病都不翼而飛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奇蹟般的變化讓老伴和孩子們喜出望外。從此,老伴也走進了大法修煉中。

如果說,我的身體變化是奇蹟,那我老伴身體的變化就是奇蹟中的奇蹟。那是在2005年的夏天,老伴得了蛇盤瘡,長在脖子上,整天流膿滴水,疼痛無比,眼看就要對上頭了。據過去老人講:蛇盤瘡一旦對上頭,人就得死了,醫院無能為力。當時我又不在家。親家母聽說後,非常著急,就拽著我老伴去找當地專治蛇盤瘡的名醫診治。親家母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這位老名醫的身上。可是,老名醫看完後,卻說:孩子,你來的太晚了,我治不了了,找別人看看去吧。聽到老名醫的話,親家母傷心失望的說不出話來。

老伴回到家後,心想: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哪也不去看了!就在家學法煉功!早上一宿覺醒來,奇蹟發生了:蛇盤瘡不見了!脖子不疼也不癢了,肉皮完好如初,連一點疤痕都沒有留下。親戚、鄰居看到後都驚嘆不已。都問:咋好的?這麼快?她卻笑著說:你們別忘了,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是大法救了我的命啊!

我和妻子對大法的感恩,對師父的感激,那時就已經深深的埋在了心裏。心想:這樣好的功法,這麼慈悲的師父,讓我得到了,我會一修到底!這樣的好事,我一定讓更多有緣人知道。我願用我的生命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

2、集體學法,在看守所慘遭迫害

2002年4月11日晚八時許,我和其他同修在我家看書學法,被柳城鎮派出所、朝陽縣公安局刑警隊、縣「610」、政法委,在縣長的帶領下,幾十名警察,十幾台警車突然間闖入我家,綁架走了包括我在內的13名法輪功學員,關進了朝陽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所長郝乃峰調來了十多名武警,對學員們進行了殘酷的迫害。當時有一個年輕小孩,不到20歲的年齡,武警首先衝他去了,開始打他。我一看他太小,怕把他打壞了,就對著武警大喊了一聲:「住手!」武警們一看是我在喊,就向我撲過來,舉著插著鐵線的膠管,幾個武警同時下手,雨點般的打在了我的身上,聽不出個兒來。隨後他們又找來電棍,用電棍電擊,一直把我電得甚麼都不知道了,昏死過去。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我醒來了一看,渾身上下大面積淤血青紫;耳朵、鼻子、脖子、頭等處被電棍電的直往外流油,還聞到一股烤焦的氣味;去廁所蹲下都很費勁,半個月之後走路還很困難。

2002年4月27日,我由拘留所轉入看守所。就在當天晚上,所長郝乃峰指使犯人用涼水澆我,上百盆的涼水澆下去,我渾身顫抖,站立不穩。

第二天,在監號裏,所長郝乃峰問我:大法書是從哪裏拿來的?我沒告訴他。他就指使幾個犯人,把我按倒在地鋪上用電棍電我,專電我的敏感部位,電擊我的大腿內側時,不是點擊,而是長時間不離身體的電擊,一直電到電棍沒電了,我也失去了知覺。類似的非人酷刑,在看守所關押的八個月中被施用了數次。

3、堅持煉功 ,遭受十字架刑

2002年11月20日被非法判刑6年。送往瀋陽大北第四監獄繼續迫害。2003年10月合併到瀋陽第二監獄。在監獄裏,他們強迫我參加奴役勞動。我沒有犯罪,信仰無罪。不服從他們的管理,他們就叫犯人打我,體罰我,長時間坐在二指寬的木條上,坐的褲子深深地陷在了肉裏,臀部硌腫了,疼痛難忍。

2003年臘月初九,我在監舍裏煉功,管教幹事張永利叫犯人用膠帶纏住我的嘴,把我扭送進了嚴管隊。冬天的嚴管隊裏沒有暖氣,冰涼的水泥地面還不足4平方米,所有的吃、喝、拉、撒、住都在裏面。北風夾雜著雪花順著門縫吹進來,牆上掛滿了白霜,鐵門上都結著厚厚的冰。在這樣的生存條件下,他們又給我戴上了十八斤重的腳鐐,外加一把大鎖頭,把我的雙手銬在了腳鐐上。雙手和雙腳凍得紅紅的腫腫的。大年的除夕夜,外面鞭炮齊鳴,我在冰冷的小號裏,在吃飯不給筷子也不給勺子的情況下過了這個年。在這裏迫害了54天。

從小號回來,我照樣煉功。2004年4月中旬,他們又把我關進小號。先強行把我摁坐在地上,兩腿伸直,用兩根木棍插入我的兩條褲腿裏束緊,使我盤不了腿。我伸著腿坐在那,照樣打著手勢煉功,他們怎麼喊我也不聽,照樣煉功。

他們一看不行,又找來一根木槓,把我兩臂伸直綁在木槓上,就像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樣。這樣的酷刑,全身都動不了,兩臂、兩腿很快就失去了知覺。這樣,警察就放心了,以為我煉不了功了。我把心一橫:煉不了功我就背法!奇蹟瞬間出現:兩臂和木槓不由自主的前後擺動,正反來回轉,全身都跟著轉。警察看到了,趕緊喊:不要亂動!不要亂動!我不理他們,警察就叫犯人把著我的雙臂和木槓,時間長了犯人累了,鬆開了手,木槓就又擺動起來,只要犯人一鬆手,木槓就自動來回轉。我被這種酷刑折磨了3天,他們才把木槓卸下來。又給我換了另一種叫『背扣』的酷刑,繼續折磨了我6天。

從小號回去後,他們給我調動到新的監區。每到一個新的環境,監區的警察都說:來了就來了,不許煉功。我說:煉功是我的使命,我們煉功人沒有罪,是邪黨在犯罪。你們不能替他們背黑鍋,這是對你們的慈悲勸告。我還是照樣煉功,基本上就沒有人管了,偶爾有犯人推一把就走了。

我當時所居住的監區在五樓,只有我們三個大法弟子。前樓的五樓上關押著我們的同修,有五六十人,因距離很近,有些情況也能看見,他們每天被迫做奴工,不許學法煉功。我還聽說,他們被迫害的很嚴重。我心中升起一念:每天晚上對著前樓五樓煉功,幫助我們的同修。

這一煉不要緊,同修們看見沒看見不知道,警察們看見了。第二天煉功的時候,十幾個犯人像瘋了一樣,一齊向我撲來,有的踩,有的踹,有的打,把我打得遍體鱗傷,大腿腫的很粗,兩肋很痛,喘氣都費勁。

一天我去警察值班室講明真相,值班警察不聽,還口出髒話。我說:你不聽勸,那我就在你這煉功吧。我席地而坐,雙盤腿,他暴跳如雷,喊來了號長犯人十幾人,把我抬到走廊裏,對我一頓拳打腳踢,我又到號長的床上煉,又是一頓暴打。

我想,總這樣也不行啊。於是我拿起筆,給檢察院駐監獄辦事處寫信揭發他們打人的惡行,當我寫完兩封檢舉信之後,警察和犯人們的囂張氣燄就沒有了,警察通過號長轉告我:你想煉功你就煉吧。我說:你們說的和做的不一樣,是騙人。他說:真的不管了。從此以後,我每天晚上正常的對著前樓煉功,沒人再管了。

在這裏只能說幾個典型的例子,要說的太多太多了。在極度高壓恐怖的環境中,我艱難的熬過了六年,那種身心所遭受的創傷,不是用人類的語言所能描述得了的。但我深深知道在眾多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當中,我也僅僅是冰山一角,這場迫害其慘烈程度罄竹難書,用滔天罪惡來形容都顯得蒼白無力,已經遠遠的超出了人類的道德底線。

4、家人所承受的苦難

我被迫害期間,老伴和孩子也沒能倖免。因為我始終不放棄信仰,他們又通過折磨我的家人威脅我、逼迫我放棄修煉。

2007年7月30日,已經與我五年沒見面的家人,老伴和兒子、孫子與外甥女打車從朝陽到瀋陽600多里地的路程,到監獄來看我,他們以我不轉化為藉口,沒有讓我們相見。孫子已經7歲了,我離家時還不到二歲。一家人帶著疲憊、帶著失望和擔心走了。誰沒有子孫後代,誰沒有妻子兒女,誰不盼家人團聚?將心比心吧。我孫子回家後,他姥姥問他:看見爺爺了嗎?孩子說:「沒讓見。」一個堅守自己信仰的人怎麼連殺人犯的待遇都不如了?天理何在啊!

我老伴早在我非法關進看守所的時候,她也同時被抓進去了。沒學法之前,她的心臟病很嚴重,經過學法煉功後,性格變得開朗了,心情也寬闊了,精神越來越好,心臟病也好了。就在看守所被迫害20多天,縣公安局政保科勒索了1000元之後,才把她放回家。一次次的打擊和迫害,整天提心吊膽,五年沒有見上一面,成天以淚洗面,鬱悶憂愁,沒有經濟來源,於2012年5月初8含冤痛苦離世。

我的大兒子,離開時22歲,剛剛結婚一年多,我在家時,一切業務都有我主辦,兒子、媳婦沒有工作,我帶兒子在外面打工,兒子很聽話,家庭也很和諧。我被抓走後,家中的一切重擔都落在了他身上。年紀又小,負擔太重,再加上當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經常去家裏騷擾,用謊言欺騙,感覺一切沒有指望,沒有了希望,再加上社會對法輪功的歧視,他深受其害,成天吃喝玩耍,誤入歧途。

二兒子當年正在處女朋友,熱戀中的兩個孩子相處很好。由於我和老伴被綁架了,女孩的家人聽說後,硬把兩個孩子拆散了。女孩子走了。剩下孤獨鬱悶的他,以酒澆愁,吃喝玩樂,一直下滑了6年。我回家後,他才開始了新的生活,走向正軌。

5、結語

六年中,原本一個美好的家庭就這樣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這樣的家庭何止我一家,千千萬萬。這場迫害,不僅僅是對法輪功修煉者本人及家人的迫害,是對每一個中國人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有權利要求把這場迫害依照法律從新衡定,把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還社會以公正,還法律以公平,還法輪大法以清白,還師父清白,讓正義和善良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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