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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精神病院、勞教所、監獄折磨 朱喜玉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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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延邊朝鮮族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喜玉,幾個月前從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四年迫害回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高檢簽收。

朱喜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她遭到綁架三十七次,其中精神病院迫害二次,洗腦班迫害五次,因為在金達萊廣場展示法輪大法橫幅或煉功被綁架二十五次左右,勞教迫害三次;(送勞教所五次拒收二次)、非法判刑四年,吉林省女子監獄酷刑迫害。朱喜玉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這是她第三次郵寄。第一次在本地郵電局郵寄後截留到延吉市,她找到郵電局,郵電局表示安全局管這事,後來二次去安全局,都沒有成效,無奈托人在外地再郵寄一次,當時還是被截留,現已簽收。

以下是朱喜玉敘述遭迫害事實:

一、修大法 祛病健身獲新生

一九八六年我丈夫才三十二歲病故,當時我上邊有沒有兒子的父母,下邊有才五歲的兒子,我也病倒了,大夫說我身上有比雞蛋大的東西。我丈夫將要嚥氣的時候,因為擔心年輕的媳婦和兒子,幾次睜開眼睛總不閉眼睛,但卻一句話也說不了就走了。那時我只是在知青廠工作,哪有活路啊?

一九九八年我看了《中國法輪功》,我是朝鮮族,看不太懂,就一個一個查字典。一九九八年末我身體實在不行,難受的受不了,頭上有頭皮屑,下邊有痔瘡,膽結石,乙肝……治了這個病,那邊又疼起來了,一天也沒有不難受的時候。特別是膽結石發病的時候簡直是要命,眼睛耳朵也不好,我才四十五歲怎麼辦啊?不得已從一九九九年開始我修煉法輪功。剛開始我想這書上寫的一切都能是真的嗎?但是沒有更好的路就決定煉了。

法輪功真神奇,只煉功三天,全身發熱,過了幾個月參加集體煉功後,「哄」一聲耳朵也開啦,我高興極了,從此我全身心投入到煉功中。我決心不管是甚麼苦,甚麼難,一定要好好修煉,要修煉成功。

成為法輪功修煉者以後,我不知不覺中變得更加善良,更加真誠,更加能寬容別人,以前我追求的是名,但修煉以後全放下了。我是會計,以前我羨慕作家,所以有業餘時間就看書,還參加開墾地寫作學習班,在努力下終於發表了簡單的小說和隨筆(朝語)作品等。但是過程中養成了不好的習慣,特別是在邪黨的「教育」下,不說真話,甚麼事喜歡誇大著說,有時候還歪曲。在邪黨的誘惑下,爸爸以前教育的說真話的重要性也全忘了,我想這麼做有名,有「才智」,有「光榮」。在家裏總不幹累活,讓身體好的姐姐妹妹做。看法輪功書以後,我知道了病根和災難的原因,開始修自己了。從此我每句話都說真話,比別人多幹活。把毛病找出來改掉的時候,自己壞思想去的時候,回頭看自己的身體,病全好啦。

我知道師父說的都是真的,想起以前做的事,我真後怕,進地獄時後悔也來不及啊。修煉後,雖然按照「真善忍」做難,剛開始掉眼淚忍,後來知道這就是師父安排的,是我提高心性的好機會,這樣想就可以高興的接受一切魔難。魔難過去了,層次也提高上來了,我真高興。

我現在已經是過花甲的人,二零一四年六月份開始在監獄那麼嚴酷的環境中,我假牙也戴不上(在勞教所遭迫害牙齒不行了後來戴假牙),還被停帳,還戴手銬,但是我的身體一直很好,因為我堅持法輪功。我一次次喊「法輪大法好」,一次次絕食抗議迫害,在魔難中,心想寧願為法輪功而死,絕不放棄信仰。我被戴手銬的時候心臟不好、血壓高,但是我知道沒事,真的把心放下的時候,繼續做大法徒應該做的一切,師父已經給我安排了最好的,我的身體奇蹟般的恢復,連管教,刑事犯都看到了我身體的變化,為此震驚。

二、堅持修煉遭種種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悍然發動起這場對法輪大法的、對修煉者的迫害。十六年來我遭受了數不盡的酷刑迫害。江澤民罪惡滔天,罄竹難書。

(一)多次非法關押、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去北京國務院信訪局上訪,在信訪局門口被抓到延邊駐京辦事處,幾天後強制遣送延邊。在拘留所被關押十三天,看守所被關押五天後回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由於給河南派出所管區民警金哲浩寫信講法輪功真相而被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迫害開始後,金哲浩曾調查過我的情況,同情我們姐妹為了撫養兩個孩子,不顧白天黑夜的幹活太可憐,因此對我下不了手,但其他警察打過我,我的牙也被打掉了,那時我吐出牙的時候氣的把血噴到警察身上。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到迫害,並加期十天後回家。因為我不寫保證書、決裂書等,在新生大隊(六大隊)遭到不讓睡覺的迫害,挨罵,被打是常事,副大隊長朱丹打過我,勞教所還利用勞教人員(受過訓練的軍醫李蘇雲)亂戳嘠肌窩的穴位這是極其痛苦的酷刑。勞教人員崔星那打過我,還強制拉我的手摁手印,謊稱我決裂了,為此我絕食抗議兩天。

從新生隊轉四大隊以後,我因不認罪,不承認我是勞教人員,還不戴名籤,為此管教王靜打過我幾次。因為罷工管教張淑華用電棍電擊我三次。其中一次是和張桂梅,王靜,張老師等幾個警察同時下手,我被電棍擊打而暈過去了。我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開始絕食,關薇和幾名警察再一次合夥,同時用多根電棍擊打我。用開口器和頁子板強制灌食,這是極其痛苦的野蠻灌食,每次這樣灌食後出現吐血、上不來氣的現象,衣服也都濕透了。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 「法輪大法好」 的橫幅。在北京被警察打,踢,被揪頭髮。還搶走我的大法書。當時正值薩斯病時期,因我發燒怕傳染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因為在金達萊廣場煉功,被河南派出所管區民警王新年等多名警察綁架。在派出所王新年用手銬把我固定在椅子上,銬了十多個小時,晚上值班警察把我的臉打的腫得老高。第二天,被市610警察拉到八樓,吊銬十六個小時。前三個小時用手銬把左手固定在上邊,右手是橫著綁,兩腳離地,三個小時後讓我去了廁所,有時我顧不上髒,用手裝點便池裏沉積下的髒水喝了。上廁所回來再繼續吊銬,這回是吊銬左手,吊了近十三個小時。那種劇痛感無法用語言形容,經過二天的酷刑折磨,我的手腫了,手脖子出血並出現凹的傷痕,十三年過去了,那裏現在還有凹的痕跡,又在拘留所關押十六天後被送往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但勞教所拒收九月十八日才回家。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四日,因為在金達萊廣場煉功再次送進黑嘴子勞教所,這一次酷刑迫害非常嚴重,因為我絕食反迫害固定在床上四十五天,有時二隻手用手銬銬住後並攏綁在頭頂上,把二隻腳也並攏綁在腳底下,一宿一宿的很殘酷。綁死人床五天左右,不讓睡覺,野蠻灌食,多顆牙在灌食的時候用頁子板桶折。電棍電擊十多次,電的肉都成三角形了,在水泥地拖人,屁股磨出血,後背出現血嘎巴,被管教王珠峰踢掉一顆牙。我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回家。

(二)在金達萊廣場煉功、打橫幅 被綁架三十餘次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四月十八日;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五月八日;二零零五年七月八日─七月十一日;由於在金達萊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拘留多次,有時電棍電擊,戴手銬拘留。我都絕食抗議迫害 。

二零零五年八月八日在金達萊廣場打橫幅被延吉市小營派出所綁架,家被抄,把大法書和明慧資料搶走。我兩次去派出所要被搶的東西,警察把我拽到自己的車上,扔到東佛六隊和柱興農村;八月十日第三次去要書,派出所一整天用手銬銬我;八月十一日第四次去要書,就拘留到八月十五日;第五次去要書,不僅不給書還叫我單位來人接我把我送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在警察訓練的時候,打「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早晨六點被綁架下午二點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九月一日開博覽會期間在金達萊廣場被綁架拘留。二零零六年九月八日─九月三十日被惡人舉報判勞教二年送勞教所不收,去長春精神病院開診斷也不收,才免遭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早晨在金達萊廣場被惡人舉報送到110辦公室以後送北山派出所後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七日;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以外還有十多次,由於在金達萊廣場煉功數次被綁架。

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在路上發真相,被人舉報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天。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二日下午講真相中被綁架。

(三)二次精神病院迫害

第一次是: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在市政府的壓力下,單位(當時已內退)強制拉我送進腦科醫院住院(精神病院),當精神病治療。打不明注射藥物,強迫灌食和綁在床上,被打針打的頭疼迷糊,五月十八日回家。單位從我賬上扣藥費一千四百多元,沒吃一口飯也扣伙食費二百八十二元,共一千八百多元(因為單位黃只扣幾百元)。

第二次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再一次送進精神病院迫害,強迫打了許多不明藥物,三月十日放回家。

(四)五次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延吉市610和河南派出所共同犯罪,強行把我綁架到警察學校六樓的所謂洗腦班,十一月七日回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抓進洗腦班迫害。國保大隊鄭哲洙,從金達萊廣場抓頭髮一直拖到洗腦班,我頭髮被拔掉,衣服被撕掉,膝蓋上出血,有照片為證。

二零一一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六月二十七日,三次被洗腦班綁架。在洗腦班被帶到法院,之後檢察院來人宣布所謂的判決書,判四年。

(五)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的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七月四日我在金達萊廣場煉功時被政保科鄭哲洙等多人來抓我。先帶我進辦公室,我等了幾個小時後送到看守所,然後送進監獄。就這樣我衣服甚麼也沒帶,只帶煉功的衣服就去監獄了。到監獄後,刑事犯蔡青、陳海燕包夾我,因我絕食抗議迫害,七月五日開始灌食。因為灌的太多每次灌完都吐,蔡青每天都打我,堵我的嘴。五日開始在床上綁我。用四根繩綁四肢,並固定在床上,白天晚上都綁,她們自己心情好的時候,拿下來讓活動活動。剛開始小便也在床上拿盆接。時間長了允許下來上廁所,但心情不好時盆也不給在床上尿。

七月五日下午刑事犯楊惠來把我吊起來了。楊惠在兩層的床上,四個鐵柱子中間放些紙盒,上面用塑料膠布纏幾圈,用於固定我的手脖子和腳脖子,再用四根繩把我的手脖子和腳脖子分別綁起來之後,固定在四個鐵柱中間的用膠布纏的紙盒上,騰空吊起來,那時候臉衝著上邊。第二天上午再次吊我,手腳麻木,顫抖,哆嗦,心悶,難受至極。

大概七月十六日,我把鼻子上固定的灌食管道拔出來了。監獄實施連坐懲罰,就是我拔的也得扣包夾的分,我聽說後覺得不該連累別人就說「剛來不知道,以後不拔。」但是她們說不行,又擅自把我吊起來了。刑事犯蔡青、陳海燕、崔松花、劉玉風四人用爬著的形式把我吊起來,導致我的手脖變成紫色沒有知覺,嘴上吐了綠色膽液,最後放下來的時候吐著膽液,在膽液上暈過去了。那時候倪隊長帶來很多所謂「幫教團」找我,我一句話也說不了。過了一天以後她們還請來刑事犯把我吊在二層床上,見我一句也不說,請來的人說道:「我們屋的人,一分鐘也呆不了。」蔡青說「朱喜玉你真是剛啊」。

有一次在地中間坐下,把右手和右腳綁在右邊床上,左手和左腳綁在左邊床上,灌食管從鼻子出來貼在頭上。她們把吃飯箱放在身邊,邊吃邊灌食,我也邊灌食、邊吐、邊拉。好像吃毒藥的人洗內臟一樣,但是吸毒藥的人是在床上躺著,而我是坐著被綁著。包夾不嫌髒的說我們是髒也無所謂。以後小隊學委來,看到我身上都是被掐的痕跡就把包夾換走了。

七月份包夾換了李雪娜和崔松花(朝族)她們雖然不太打人,但是晚上四肢綁的更緊。每天手腫的像饅頭一樣。白天叫我把手舉起來,我躺著把手舉起來之後好多了,但是晚上還使勁綁,結果我的手還是腫得老高,有時候白天也把手和腳往後一起在身後靠緊連綁在一起持續二~三個小時,很痛苦。她們也請來一個刑事犯,將我的二隻手交叉吊在二層床的二個鐵柱子中間,也把左右腳交叉吊在那個鐵柱子上,但是我在師尊的幫助下卻睡著了。李雪娜用腳踩我的脖子,我嘴裏不自覺的吐出「呱呱」的鴨子聲,李雪娜便說「朱喜玉是不行」(指不屈服)請來的人說:我們屋的人幾分鐘也呆不了。

包夾還經常把我的四肢吊起來(身體在床上)。最痛苦的是側面綁。即左腳和右手各自使勁抻開並綁到床右側上,左手用勁抻開後綁床左面中間部位,右腳抻開後綁在左側下面位置上,李雪娜說「這麼綁一般一個小時承受不住」,但我整整綁了五天晚上。刑事犯張豔梅一直要當我的包夾,我的幫教說「我不讓她那樣的惡人當包夾」她不當包夾但休息天看管我,二天也不讓灌食,到了凌晨一、二點才給蓋被。

在老監獄,如果不轉化就送上五樓,都說不超過一個月都轉化。我剛到監獄的時候全轉化,只有劉霞兩年了沒轉化,可是二零一一年末上五樓後實在承受不住就轉化了,可見酷刑嚴重程度。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開始,我不再絕食,但因為我給師父磕頭就弄到五樓去了。在五樓天天挨打,要求我叫刑事犯都得喊報告,我死也不肯,她們就打,那麼我就唱歌抗議,她們用枕巾堵我的嘴。在五樓從早晨五點到晚上十一點或十二點為止一動不動的坐在小凳子上,我的屁股全是血嘎巴。特別是大順麗小凳子中間有一個小圓孔,讓坐在圓孔前邊,超過就踢我。刑事犯晚上值班,白天就睡覺,有時候孫麗在中午踢我,我雖然注意,不出動靜,但是聲音還是大,刑事犯之間的矛盾也大。特別是在五樓,整整四天沒讓上廁所,沒辦法大便小便都拉在褲子上,身上的棉襖棉褲都濕了,身上的臭味兒可大了。我問她們「警官知道嗎?」回答說:「能不知道嗎?」她們也是不滿意的態度。刑事犯何風南實在看不了我,晚上睡覺的時候,拿來紙盒紙在床上上邊墊上。早晨起來看紙盒紙下邊褥子也濕了。

我身體也終於承受不住,住進監獄醫院。我於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住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到新監獄時回來了。在教育監區,刑事犯包夾更加嚴管我,我還是用唱歌抗議,陳瑩瑩叫我到管教室,潘英在管教室廁所打我,越打我越不聽,我只是按法輪大法要求做,按「真善忍」做而已。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包夾張豔梅,在監視機面前,已被洗腦轉化的人面前,脫下拖鞋打我的臉和腦袋。她喊「看你臉都歪了」。張豔梅是打人進來的。她以前當不了包夾,這次是主動要求來的。她大聲喊「甚麼精神病我全能治」。我每天喊「法輪大法好」,那天我加了一句:張豔梅打我了。沙麗管教聽到了。之後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新的411監舍成立了。別人悄悄的告訴我包夾都是「能手」。我被轉到411監舍。以後我知道了張豔梅五種打人的手段:一是以前用過的經常打嘴巴子或踢一腳,第二種是七月二十一日打我時用的用拖鞋打,三是在廁所抓頭髮撞牆,第四種也是最惡劣的:換硬的鞋之後一個勁的踢女人的陰部。天天打,天天踢,多少次我也不知道了,最後陰部變成黑色,裏邊形成硬的東西,打也不太疼,那硬的東西兩年後也沒全消失。第五種是逼人自己打自己。

我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二十日在八監區411監舍被整整戴手銬迫害五十三天,因為我點名的時候喊「法輪大法好」,有法輪功學員跟著喊「真善忍好」才加重對我的迫害的。在411號,每天早晨只開一次上大號。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因為我要求公開煉功,一直被強制戴手銬,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直到回家為止一直戴手銬,每天只開三次手銬。其中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六月十四日在八監區四百一十一監舍戴手銬,六月十四日~六月二十一日回家為止在408監舍戴手銬,因為408監舍有法輪功學員要求煉功,為了嚇唬人讓我去那的。

我多次被停帳:絕食三次停帳,上五樓停帳,戴手銬停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把監舍門關了之後411監舍中的法輪功學員給吃小號飯(包米做的發糕和鹹菜),我的帳也停了之後我再沒有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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