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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歧視 被剝奪工作權 瀋陽董瑰雪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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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現在我無家可歸,沒有工作,沒有錢租房,只能寄住他人處。」這是瀋陽董瑰雪女士的現況。

董瑰雪女士畢業於北京中華女子大學學前教育專業,因為與母親修煉法輪功,童年時經常住無居所,大學畢業後也找不到正式工作。她的母親丁淑雲女士,更是多次被綁架、關押、遭非法勞教,飽受折磨。

現年三十歲的董瑰雪女士和五十九歲的丁淑雲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們母女遭受嚴重迫害。她們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董瑰雪女士敘述母女倆遭迫害事實:

我從小和母親相依為命,我媽一個人撫養我長大。一九九五年,十歲的我和媽媽一起修煉法輪功。我媽媽丁淑雲原來身體多病,煉功後身體好了,道德也昇華了。我家成立學法小組,家門口成立煉功點,媽媽天天洪法煉功。

媽媽連續被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公開發動迫害法輪功。同年八月二十三日,媽媽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瀋陽沈河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關押在瀋陽市拘留所。 媽媽從拘留所出來後,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再次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又被非法拘留三十天。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我媽又被濱河街道辦事處政法科長王寒玉綁架到沈河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 ,媽媽因傳播法輪功資料被二經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媽媽在警察睡覺時走出派出所。隨後警察網上非法通緝我媽,媽媽從此流離失所。

我姨因為怕受牽連,不敢收留我們娘倆。媽媽把我寄養在一個同修家裏,那個同修當時領最低生活保障金,家裏有一個和我年紀差不多的女兒,生活很困難。我在這期間,只和媽媽通過電話,但是看不到媽媽。因為她一出現就有被抓的危險。後來我發現有人跟蹤我,於是我離開同修家。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九日,警察僱人跟蹤我放學,了解我的住址,在我出租房處綁架了我媽。那天晚上我回家,看見我家門口站了兩個人,進屋發現鎖被撬了。我馬上查看,發現我家的錢全被拿走了,我媽的兩個手機也沒有了。有兩個警察進來了,我說:你們是不是把我媽抓走了?他們不說話,開始翻屋子,後來在床底下把真相資料翻出來了,說:小孩挺尖啊,把資料都藏起來了,剛才在樓下問時間的也是你吧?小法輪功,別以為我們不敢抓你。我告訴你,你媽這個資料點,我們盯了好久了,這回這麼多資料,有成品還有半成品夠判個五年十年的。

我媽被抓後,先被劫持到瀋陽市洗腦班,又被關押到瀋陽市看守所。我去瀋陽市看守所,沒找到我媽,他們說我媽在「蘇北」。因我沒有錢坐車,在同學陪同下,大雪天走著去蘇家屯。到那一會,就看到運來三車人,都戴手銬腳鐐的,我當時非常害怕。我問收發室:我想找丁淑雲,在這不?收發室的人說:這不能告訴你。我說:求求您了,她現在在哪我都不知道,我是她女兒。我現在無依無靠,您就告訴我她是不是關在這就行。可能看我大老遠來的,又是個小孩,收發室的人就打了個電話,告訴我說:她已經轉走了,你去大北監獄問問。我一聽更害怕了,去大北監獄,這是要非法判刑啊。我去了大北女子監獄,根本就不讓進。我當時真不知道去找誰,家裏親戚都怕受牽連,同修也都聯繫不上。我當時求師父保祐我媽一定沒事。

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二經派出所警察劉繼銘給我打電話,說是讓去醫院領人。我當時嚇壞了,我說我媽怎麼在醫院?他們說你媽那個瘦樣,還絕食,現在身體很差,要家屬領回去。他們開警車帶我到監獄醫院去接我媽、當時我媽已經九天沒吃東西,生命處於危險狀態。二經派出所警察讓我在保外就醫的單子上簽字。

在學校遭歧視

爸爸與媽媽離婚後,不給我們生活費。由於媽媽經常遭迫害,家裏的生活來源都成問題。我們連租房子的錢都沒有。我姨看我們可憐,讓我們住在她的房子裏。那時候媽媽被跟蹤,長時間都不能回家,一回家就有被抓的危險。我每天都一個人生活。學校老師徐瑩雪知道我媽媽修煉法輪功,逼我在誣蔑法輪功的橫幅上簽名,我不簽,她就把我送到德育處,讓德育主任勸我退學。我不退,她就讓全班同學孤立我,告訴同學不許和我講話,告訴所有老師上課不准提問我,並把我放在最後一排,自生自滅。

哪裏是我們安全的住所?

媽媽從監獄裏出來後不久,有一天我放學回家,看到家門口停一輛麵包車,我媽也看到了,我和媽媽想躲藏也來不及了,媽媽安慰我說別怕,這時就聽到敲門聲,越來越急,後來變成砸門聲,媽媽就去開門,進來兩個人,一個是警察,一個是社區主任,當時媽媽他們講法輪功真相,讓他們別迫害法輪功。媽媽講了好長時間。後來那警察說:「你太善良了,今天我不帶你走以後也有人抓你走,你搬家吧。」後來房主也不租給我們住了,說:「你們娘倆好,但我不敢租給你們,他們不讓你在這住。」

那時我們幾乎總是在搬家中度過,每天都過得很恐懼。我每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心裏都在想:我媽在不在家?會不會出事?現在的家安不安全?那時候回家一看我媽不在,我就胡思亂想,每天都很恐懼,真想去一個安定的地方。可是在中國,哪裏是我們安全的住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我放學回家,很晚了也沒見媽媽回家。那時我上高一,我們臨時住在一個老奶奶家裏,第二天我媽還沒回家,一打聽,是被綁架到洗腦班了,後來又把我媽送龍山勞教所。那位老奶奶害怕了,就讓我走,讓我把我們的東西都拿走,晚上就找地方搬。那時候我真是想睡火車站,後來我實在沒辦法,就給我爸打了個電話。我爸說:你沒地方睡,只能睡我單位,家裏不行。

我同學騎了一輛三輪車就把我家的東西都搬到我爸單位去了。我住在我爸單位的修理間。白天工人幹活,晚上我把床放下來睡覺。我爸不給我生活費,我沒有錢吃飯。有時候同學看我困難,請我吃飯。我學校離我爸單位大約一個小時的路程,我們晚自習上到八點半,回我爸單位可能都要九、十點。我爸單位值班的老爺爺是我爸新娶老婆的爸爸,她女兒說太晚了就睡覺,不用給我開門。結果我放學回來經常進不去屋。旁邊有家網吧老闆看我可憐,不收我錢,讓我在網吧呆著。那時候非典,網吧晚上沒有人,蟑螂在鍵盤上爬,老鼠在機箱後面躥。我一晚上不敢睡,精神受到很大干擾。我晚上不睡覺,白天上學睡覺,根本沒辦法學習。高三時,學校收補課費,都是我的同學資助,我才能念完高中。

被剝奪工作機會

我媽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他們接我去龍山勞教所看過我媽一次。之前他們找我談話,說你讓你媽快寫「轉化」書,爭取今年過年之前就能出來,你們母女能團圓,在外面過年。我沒和我媽說「轉化」的事,我為媽媽感到自豪,一個人堅持自己的信仰沒有錯,堅持做一個好人更沒有錯。修「真善忍」的轉化哪裏去,難道要假惡鬥?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勞教所怕我媽死在裏面他們擔責任,這才將我媽釋放。

二零零八年,我媽回瀋陽租屋。一次與同修見面後,發現有人跟蹤,我媽馬上搬家。幾年中媽媽經常搬家,記得二零零九年一年就搬九次家,我上大學期間,每次回家都是新的住處。

我媽曾對我說:這個世界上的人都變壞了,你也別壞。我敬重我的媽媽,她是一位善良、正直、值得尊敬的好人。

我大學本科畢業後找正式工作,只要填表說是學法輪功的招聘單位就不要。我不想說謊,所以找不到正式工作,只能打零工。我給學生補課,受到家長和學生的好評,有家長說:你不僅教了我家孩子知識,也教她做人,你太好了。

現在我無家可歸,沒有工作,沒有錢租房,只能寄住他人處。

永遠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我們修煉法輪大法,道德提升,身體健康,這種真實的變化使我們堅信法輪大法是真正的正信,我們永遠不會放棄修煉法輪大法。

信仰是天賦人權,但這十幾年來,我們卻因為信仰遭到精神,經濟的巨大迫害。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為此我們母女懇請最高檢察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江澤民立案偵查,繩之以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給受害人精神和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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