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非法抓捕後,又被送到石景山看守所,被強制搜身,強行要求脫光身上全部衣服,並且被搶走八百多元錢。之後又開始提審我,由於我不報姓名和地址,我被兩個男警察暴打。抓頭髮撞牆,搧耳光往我嘴裏吐吐沫,一男警把金表打壞了才住手,另一個還繼續又打了很長時間。他打累了坐下休息,讓我蹲下,拿皮帶往我頭上猛抽,然後又讓我面對門站在門板前,讓我頭使勁往下低,手還是使勁往後背,讓我撅著。其中一男警又坐到我的後背上使勁的往下顛了幾顛。
被打了兩三個小時,我被送回監室後,他們又提審了二位同修,然後又連夜二次突審我,他們給我用了一種叫「打飛機」的刑法,就是下蹲,手往後使勁背。我被暴打的整個人都變形了,渾身沒有不疼的地方了。第一次被提審回去監室後,同監室的兩位女同修都被嚇哭了。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日,單位派保衛科的兩位同事將我從北京接回黑龍江省雙鴨山市,然後我被單位書記高玉霞送到雙山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夜後,又將我送到雙鴨山市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四十九天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給我代寫了所謂『保證書』後,我才被丈夫接回家。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單位停發我的工資,單位書記高玉霞、主任劉成禮又從我的工資裏面扣除了三千多元錢的他們去北京接我回來的所有費用。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雙鴨山市全市大搜捕。大清早五點多鐘,彭澗秋等十幾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對我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三個師父法像,師父講法錄音帶一套,煉功帶一盤,大法書和《明慧週刊》各一本等私人財物,然後將我綁架到雙鴨山市看守所。
我在雙鴨山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二十八天後,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在我沒有任何簽字的情況下,又將我非法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非法勞教了我兩年。
在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十六大之前,勞教所對所有的大法弟子進行強行轉化,對我們實施酷刑折磨「大背銬」,將我「大背銬」就是一隻手越過肩膀,另一隻手從床底下穿過去,然後將兩隻手銬在一起,讓我坐不下也蹲不了非法用刑一天一夜。水米未進,還不讓我去上廁所。看到我不行了,就往我的嘴裏面塞救心丸,這樣折磨了我一天一夜,在我沒有轉化的情況下,將我放回監室。當時我們這個隊大約百八十人,最後只有我和另一位同修沒有轉化。
我在被非法勞教的兩年期間,被強制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帶」、聽錄音帶、一次罰我坐「小板凳」時,佳木斯勞教所所長何強看我做的不標準,上來就搧了我兩個耳光。我們每天早起被強行走軍步、喊口號,強制上污衊大法的課、寫週記實、感想,唱邪黨歌曲。我還被強制奴役勞動,做「汽車座墊」、挑小豆、強制固定時間上廁所,夜間上廁所要十個人一組必須去。每天吃的都是「雞飼料」冬天吃凍白菜,夏天吃大頭菜,沒有一滴油,也不放鹽,不轉化的還不讓家屬接見。
就這樣我被折磨得九死一生,兩年的暗無天日的折磨下,我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被解教回家。回家後,我的兩個手臂和兩條腿經常就失去知覺,不能活動,後來我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才慢慢的恢復。我被非法勞教的兩年內,單位非法扣除了我的所有工資。
大約在二零零五年,雙山派出所的警察彭澗秋又到我家騷擾,要我寫字,對照筆體,被我嚴詞拒絕。
十幾年來的殘酷迫害,給我及我的家人帶來了嚴重的精神、經濟和身心上無法彌補的創傷,從二零零一年二月在我被從看守所接回家後,直到我被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被非法勞教期間,由於我和丈夫是一個單位的,我們單位的領導停止了我丈夫的正常工作,讓他在家看著我,怕我再次進京,給我的丈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給我的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