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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扣罰工資16萬 劉桂菊曹和平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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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礦實業公司退休職工劉桂菊和丈夫曹和平,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控告江澤民親自發起和實施了對法輪功的「文革式」的鎮壓。

在這場持續十六年的迫害中,劉桂菊、曹和平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劉桂菊被非法勞教三年(監外執行)、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夫婦倆被單位非法扣罰工資共十六萬多元。

以下是劉桂菊、曹和平在控告書中陳述遭具體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二年劉桂菊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上午,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李新華,龍首分局張樹偉、代寶吉、邢富強、藏延東,蘭州路派出所李姓警察等十幾人闖入我們家非法抄家後,把劉桂菊綁架到蘭州路派出所訊問逼供,晚上十點多押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劉桂菊被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局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判三年非法勞教,李新華等人押送劉桂菊到甘肅省平安灘勞教所,檢查身體,心臟病嚴重,勞教所拒絕接收。

李新華等人把劉桂菊押到甘肅省金昌市看守所關押二十多天,親友托人送給金昌市公安局三千五百元錢,劉桂菊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曹和平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被迫害得整個人脫像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下午曹和平被龍首分局張樹偉、代寶吉、邢富強,礦山路派出所王澤志等人從班上綁架到龍首分局拘押三天三夜,那時天還冷,他們叫人在水泥地潑水,強迫曹和平光腳站在水泥地上,長時間不讓動,曹和平被凍得哆嗦成團。之後曹和平被王澤志等人押到甘肅省金昌市看守所關押二個多月,曹和平被凌虐折磨的整個人脫像,體重從一百六十多斤降到不足一百斤。

二零零二年曹和平被二礦機修車間主任洪和平停發工資一年,表面說每月發三百元生活費,實際只發幾十元。當時我們一雙兒女還在上學,父母被綁架停發工資,沒有生活來源,兒子被迫輟學打工維持生活。

二零零七年劉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甘肅省永昌縣公安局彭維平、閆正武、李國玉、羅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華,龍首分局張樹偉、代寶吉等人闖入我們家非法抄家,劉桂菊被綁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車劉桂菊心臟病、高血壓、心絞痛發作昏厥過去,他們強抬劉桂菊進戒煙所。六月九日劉桂菊被取保候審。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劉桂菊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曹和平只因為不配合對妻子劉桂菊的迫害,就被張樹偉、邢富強、代姓警察綁架到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公司戒毒所行政拘留十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分局李敘和、北京路派出所楊姓警察、濱河路派出所警察闖入我們家抄家,劉桂菊被綁架到濱河路派出所訊問兩個多小時。二十多天後,金川分局李敘和等人把劉桂菊、曹和平押到金川分局,訊問逼供,劉桂菊被強制取保候審一年。

夫婦倆共被單位非法扣罰工資共十六萬多元

從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曹和平被單位扣罰工資六萬多元。

從二零零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年間,劉桂菊被甘肅省金昌市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二礦實業公司扣罰工資十萬餘元。

控告人劉桂菊、曹和平要求中國最高檢察院對造成他們嚴重傷害的元凶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依法懲處,對參與迫害我們的警察,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立即全部釋放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撤銷對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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