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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虞城縣彭洪彥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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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河南省虞城縣法輪功學員彭洪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追究其法律責任。

今年四十九歲的彭洪彥堅持修煉法輪功,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他於二零零零年底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在河南省第三勞教所遭酷刑折磨,包括殘忍的繩刑、毒打和電擊。

以下是彭洪彥控告狀中提供的事實依據:

我是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前,我從小患有疑難病(慢性副鼻竇炎),長年流膿,還引起頭痛、頭暈、耳鳴,記憶力差,體質虛弱。從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七年十一年間,連續經過西醫、中醫、醫療氣功等治療方法,均不見好轉。一九九七年七月得法後,我按照書中要求真修實修自己,很快無病一身輕,至今已有十八年沒再吃過藥打過針,家庭也變得和睦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二零零零年臘月初,我依法進京上訪,想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政府法輪大法是正法,是被冤枉的。災難從此降臨我家。

我北京的一家旅館裏,深夜我被巡警非法抓捕,第二天被接回虞城縣公安局。在公安局當天夜裏先是一頓暴打,接著又脫下上身棉衣,被捆綁著在屋裏凍了一夜。到了下午,被送到縣看守所。剛進看守所,牢頭和幾個犯人對我就是一頓拳打腳踢,一直到第四天有兩個刑事犯每天都對我狠打一陣子。當時我正在打工,飯量很大,在看守所早上只給一個小饅頭一點鹹菜,中午一小碗稀湯麵條,下午一個饅頭一點鹹菜。到離開時,瘦得皮包骨頭,身上掉下一層皮。當時正值年關,一家老小經常哭哭啼啼,悲慘的情景可想而知。

過了年,我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到河南省第三勞教所。由於不寫三書,我被分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三大隊嚴管班,白天黑夜都是包夾跟蹤監視。在三大隊大約一年半的時間裏經受了多次迫害。其中上了四次繩刑,每次被捆上後,時間一長,繩往肉裏越勒越緊,手胳膊都發黑,鑽心的疼痛,每次都捆兩三繩。

有一次三大隊搞轉化法輪功學員,大冬天把我的衣服脫光,用盆往身上澆涼水,凍的我身上直打顫。還有一次,教導員親自指揮四名猶大輪班四天三夜不讓睡覺。另外還經歷幾次用電棍電,長時間貼牆站,長時間蹲姿。勞教所還經常開誹謗法輪功的大小會,看污衊大法的電視錄像,這些事情對法輪功修煉者心裏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二零零一年秋天,父親得了嚴重的胃病,家裏沒錢治病,六十多歲的父親就去建築工地去打工,來掙錢給自己治病。兩個上小學的孩子以前天真活潑也變得沉默寡言了,還要經常忍受其他孩子的嘲笑。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一日,勞教所開批判法輪功大會,所長閆振業在主席台上念著誹謗污衊法輪功的稿子,我和幾個同修同時站起來高呼「法輪大法好」口號,以此來抵抗污衊和誹謗。這次喊口號被非法加期四個月。

二零零一年秋天,由於長時間做奴工,加上勞教不斷製造各種精神壓力和恐怖氣氛來迫害,我的腰椎開始變形,一天天彎了下來,到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離開勞教所的時候,腰已經彎的非常厲害。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恢復過來。

二零零二年八月上旬,我被調到一大隊二班和吸毒犯、盜竊犯一起做奴工。這裏的班長都是中隊長挑選的最邪惡最壞的人擔任,一年中受到班長十多次暴打。兩名包夾也是多次進入勞教所的吸毒犯非常壞的人,一年中對我多次刁難和辱罵。

八月下旬,勞教所用各種酷刑迫害大法弟子,逼其放棄信仰。一天上午,在一位姓魏的中隊長的指揮下,兩名包夾兩名班長把我脫掉褲子,兩隻手、兩隻腳用四根繩子綁住,分別拴在寢室四張床上,一個人用力按住我的頭仰面朝上,這樣身體一動也不能動,兩個人每人拿一個板凳腿,用力敲打我的小腿,每打一下都鑽心的疼痛。邊打邊問寫不寫三書,其中一根棍子上還帶著一節鐵釘,也不知打了多久,雙腿被鐵釘和木棍打的血肉模糊(左腿至今還有十七公分長的傷疤)。在極端疼痛中我艱難的忍受著痛苦,心裏想著無論如何決不能背叛師父、背叛大法。漸漸的我感覺木棍落在我腿上不痛了,意識開始模糊起來,只剩一點意識知道自己還活著。一盆涼水潑到我的頭上身上,我慢慢清醒過來,中隊長叫停止了敲打,他叫我起來,我發現腿不能動了,從大腿根到腳尖都變紫了,兩條腿腫的嚇人,在床上躺了五天才能下地走路。

二零零三年四月底,還差幾天我就要被刑滿釋放了。勞教所突然開大會要強制轉化不轉化的大法弟子,說人人不放過,人人要過關。在大會上給我安了個不接受教育,和勞教所對著幹的罪名加期二個月。

有一天大隊長帶著兩名中隊長以及四名班長對我開始了一天一夜的殘酷迫害。那天下午,天快黑了,幾個人一起對我拳打腳踢,一直打了十多分鐘,打的我趴在地上起不來,接著給我穿上一件緊身衣,全身上下只露一雙眼睛,把我緊緊綁在一個大椅子上,渾身一動也不能動,耳朵上塞上兩個耳塞,用復讀機反覆大聲播放著一個吸毒犯辱罵師父的聲音,用這種方式消磨迫害我的意志,整整一夜就這樣在痛苦中度過。

第二天上午,又開始對我用另一種刑罰,衣服扒光,兩腳綁在一起,兩手用手銬銬在一起,接著把手腳綁在一起,用一根木棍從兩手兩腳中間穿過去,抬起來,木棍兩頭下面一邊放一張桌子,就這樣四個班頭一邊站兩個人,拳打腳踢,身體像盪鞦韆似的打到這邊又打到那邊,全身疼痛難忍,班長們打的直喘粗氣,身上直冒汗。班長們打了大概二十分鐘後,警察們上場了,三個警察每人手拿一根電棍,有一人專門電我的嘴和臉,有一個在前胸和肚子上面直搗,有一個電我的下身和生殖器,全身撕心裂肺般的疼痛,過一分鐘就像過一年一樣。大約吊了有四十分鐘才把我放下來,大隊長問我轉不轉化,我說不轉化。

過了有半個小時,他們又把我吊了起來,這次還是三個警察拿著電棍一起上,大多數的時候他們是拿著電棍一動不動一直放電,一股股皮肉燒焦的氣味。電棍電用完了再換一根,用完了再換。就這樣我在極度疼痛中苦熬著,嘴唇和臉都腫了起來。大約半個多小時後他們把我放了下來。大隊長問寫不寫三書,我還是堅定的說不寫。他們大概是打累了休息去了。

到了下午大約四點多,警察們又來了,又是一輪拳打腳踢,電棍電。大概有四十分鐘左右,兩個手腫的也不像樣子了。經過這三次的極端殘酷的折磨,手銬已磨到手腕骨,雙腕疼痛到了極點,我的承受力也到了極限,每一秒鐘都是那麼的難熬。到了大約有一小時二十分鐘的時候,鑽心的疼痛使我的意志一下子崩潰了,我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的大腦一片空白。我說放我下來我寫,在他們的威脅恐嚇下,我強握著筆歪歪扭扭的抄寫了一篇揭批書。抄寫的內容使我非常難過,我的心在滴血。

長期的奴工以及各種肉體上的精神上的迫害,使我勞教所後兩個月出現心臟疾病,只要幹活稍一勞累,心臟就疼痛,心跳加速,身體非常的虛弱。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被縣610綁架,原因是從我家搜出幾本大法書籍(沒有搜查證)。我被非法拘留半個月,被逼拿出三千元(沒有任何收據)才算了事。

以上是我揀主要的迫害事例說了出來,還有許多具體事情沒有說出來。只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遭受的殘酷的迫害,這都是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望國家檢察機關對江澤民進行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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