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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綁架、冤判五年 王淑新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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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黑龍江安達市王淑新女士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自1999年7月以來五次遭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今年6月,王淑新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並已收到高檢的收據。

王淑新於1996年5月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1999年7月23日,她去北京上訪,一到北京站就被武警劫持到站前派出所,送到豐台體育場後,被當地公安局接回,又被當地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後,又轉到單位化工總廠保衛科,逼迫寫保證書

1999年10月21日晚,王淑新和丈夫均遭警察綁架,14歲的兒子哭了,孤苦伶仃,只好由六十多歲的姥姥撫養,她的丈夫在派出所被所長拳打腳踢,在看守所牙被打掉,冬天往身上澆十盆冷水,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王淑新則被非法關押了七個月。

2001年4月6日,王淑新第3次被警察劫持,非法關押6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到齊齊哈爾雙合女子勞教所,在那裏被迫害做奴工,生產有毒農藥,鼻子被嗆得流血。

2002年10月,王淑新又被安虹派出所多名警察和政保科長綁架,非法關押兩個月後,她絕食8天,要求無罪釋放。最後警察怕承擔責任,勒索了她丈夫兩千元錢才放人,票據上寫的是「法輪功轉化費」。

2004年12月8日,王淑新在商店打工,齊齊哈爾富拉爾基區公安局警察把她綁架到大慶賓館,對她拳打腳踢,把她的臉打得變了型。幾天後,這些警察又把她弄到一偏遠的地方迫害。

王淑新說:「當時我正來月經,有一個警察拿木板子打我腳底板,還給我灌藥灌酒,灌的我差點窒息。我坐了40個小時的鐵椅子,坐完後我半年沒來月經,腰疼腿浮腫。」

「我被繼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年多,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給我判刑五年,沒有通知家人,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王淑新被迫害期間,她丈夫也被警察非法追捕,他只好流離失所,提心吊膽,精神緊張,對身體造成傷害,得了腦梗,至今不能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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