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勞教三年判刑十年 浙江趙勇岳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現年六十九歲的趙勇岳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向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他被非法抄家、非法批捕、現被非法關在浙江縉雲縣看守所迫害。

以下是浙江省麗水市趙勇岳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於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經過學法,我才知道做人的真正目的,為甚麼要按真、善、忍做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好人,以及人各種病難的真正來源。我只煉了半個月,煙酒全戒,幾十年的腰痛與各種疾病不翼而飛。就連幾十年前,割斷了經脈的左手大拇指也活動自如了。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我和家人遭到多次迫害。

三次被綁架關押經歷

一九九九年八月,我與幾個同修向政府講法輪功真相。返回家幾天後,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警察打我,他手打痛時,我妻子來找我,警察馬上沖過去抓住我妻子的頭髮,五六個警察共同拳打腳踢,當場把她打得昏死過去後,才放我去救她。我邊叫邊按她人中,才救醒她。他們叫了一個三輪車,派了兩個幹部把我們押送回家,也不准我把她送醫院去看。後來他們馬上又把我押回洗腦班,這樣我被他們迫害了一個多月,還要我上交八百七十元錢。我妻子的身體在遭受毒打後一直很虛弱,精神上受到的創傷至今不能復原,經常上氣接不到下氣,講話發不出聲音來,給我和家人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早上,我正在家建房做事,又被六一零綁架。這次被綁架的一共有幾十個學員,全部關在一個大房間,躺在地上不准起來,誰起來就要挨打。後來又把我們分開,男的關樓上,女的關樓下。他們要我們雙手平伸,手落下一點,小竹竿就打過來。這樣一天一夜,我的手臂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第二天,我們被轉移到壺鎮賓館,在那裏我們被關押了一個多月,被迫看誹謗大法的資料。逼迫我們寫「三書」(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還要我們交七十五元一天的生活費。還要人擔保交四千元押金才放人出來。我一出來就在擔保我的廠裏幹了二十四小時的工作。睡在倉庫裏過了半年後,在擔保人的幫助下才拿回四千元押金。另外兩千幾百元的住宿費發票也不開就這樣被拿走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我正在幫助鄰居幹活,剛要吃飯的時候,鎮六一零的警察又把我綁架到鎮裏,對我家進行了非法抄家,搶走了我高利息借來建築房子使用的一千八百五十五元錢,以及寶書《轉法輪》兩本、錄音機一台、講法帶一個、大法經文一本。並把我們關在那裏,睡在地上一個多月。之後轉送到小筠黑監獄洗腦。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拋出第一部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恐怖偽案出籠,在這黑監獄裏才能看到。因我在林場工作時,搞過十幾年的業餘攝影,所以這樣片一看就能看穿是假,當時他們是用四邊紅框,中間紅梅桂花的白色毯,原只有兩個警察拉著滅火毯站在王進東背後,等滅火器噴過後,才有四個警察拉起滅火毯四角蓋到王進東頭頂上,王進東活動自如的雙手,抬手頂著滅火毯的紅梅桂花上一清二楚。不要說王進東腿上不會燃燒裝滿汽油的兩個塑料瓶。對劉春玲就更奇怪了,長長的頭髮在大火中往上飄直也不會燒掉,這就是天安門自焚驚神恐怖片的第一鏡頭。大法弟子都不會隨便殺生,這是一定的。在那黑監獄裏,吃喝拉撒都在裏邊。他們逼我們講假話,還逼迫我們看他們專門偽造的誹謗攻擊大法的東西,威嚇要把我判刑,送到大西北去。我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們逼我們寫三書,更無恥的是,他們還逼我讀他們寫好了的誹謗大法的材料。拍錄像用來在縉雲電視台播放。

被非法勞教三年

回家沒幾天,我聽說第二次又要抓人的名單上還有我的名字,我為家庭生活只得帶著棉花糖機離家出走謀生。

二零零二年十八日,我與蔣永德到義烏買了一台組裝電腦、五英寸的VCD機與刻錄機。在去浦江的路上被綁架,因為我帶了轉法輪和一些法輪功資料。當晚我被關到義烏城西派出所迫害,他們把我的手銬在欄杆上,腳上戴著十二斤重的腳鏈,坐在地上過夜。第二天,他們把我雙手分開,銬在牆上逼供,後又接連五天五夜不准我睡覺,銬著手銬和腳鏈非法逼供。之後又被關進義烏看守所,遭受犯人般的暴力侮辱。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麗水市政府非法判我勞教三年,由縉雲公安局接送到金華十里坪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天天由四個勞教人員看管,他們非法剝奪我所有的講話權,不准我去和其他任何勞教人員講話。天天逼迫我看誹謗和攻擊大法的東西,逼迫我寫揭批書、保證書、悔過書。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又被縉雲縣公安局從金華勞教所帶回縉雲,關押到縉雲看守所,每天強制勞動十多個小時,還經常受縉雲、麗水、金華、台州、寧波等六一零國保的非法刑訊逼供。

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我被非法判十年刑,還剝奪了我的政治權利。二零零三年四月,我被送到浙江監獄迫害。由四個罪犯看管,一切要服從他們指揮,強迫我看誹謗大法的資料,污衊法輪功以及師尊。不准我與其他人講話,就連逼我寫三書也要按照他們的思想來寫,否則就要受到各種肉體的折磨。關在四監獄九監區二中隊的同修陳乃法由於拒絕寫三書,幾個月不准睡覺,一天只准他吃一小塊飯,連菜也不給吃,但他還是堅持真、善、忍修煉,他們逼他跑步,他跑不動了就被抓住衣領拖著還要承受拳打腳踢。他一直承受這樣的迫害直到死去,而警察卻把他的死因寫成自殺。

他死後過一個月,我被調到這個中隊,所以我才知道他真正的死因。我到這個中隊後,為了救一個天天流鼻血,醫治無效想要自殺的犯人,教他誠心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並默寫了法輪功師父的《論語》,他看了後放棄自殺的念頭,後來他的鼻血神奇的不流了。

我家裏的通信被中斷了一年多,我受迫害的同時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擊,好多青年因法輪功受迫害,不敢來我們家提親,那些不好的年輕人來提親,我女兒不同意,他們就破口大罵說:「煉法輪功勞改犯的女兒還敢發嬌,我來提親,還是因為我父親與你父親以前是朋友,其他人誰敢要你。」對這些堅信真、善、忍群體的迫害是江澤民恐怖滅絕政策罪道德淪喪的後果。

這麼多年來,我一家人精神受折磨,身心受到極大打擊和傷害,痛苦不知訴與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