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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玲被雲南省玉溪市易門縣法院偷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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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雲南省玉溪市易門縣法院偷偷對法輪功學員張瑞玲女士非法判刑三年半。

法輪功學員張瑞玲(四十六歲)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人。一家三口在雲南省玉溪市易門縣做生意。

二零一六年三月五日中午,張瑞玲和丈夫高貫臣、兒子高古月(二十二歲)一家三口在家被易門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突然綁架,警察的所謂的理由是他們掛法輪功真相條幅。

張瑞玲被非法關押在玉溪市看守所,期間易門縣公安局國保警察曾到黑龍江省樺南縣張瑞玲家,強行將家中保存的法輪大法書籍,還有《明慧週刊》以所謂的證據為由掠走,並以此迫害張瑞玲。

張瑞玲被易門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後,大概在八月末左右家人請的律師才知道,張瑞玲被易門縣法院在八月二十五日已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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