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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三次非法勞教 雞西工程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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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區東海煤礦的採礦工程師趙斌,今年五十歲,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過去的十七年中,多次被非法勞教迫害。他說:「每次警察到我家綁架我的時候,我的妻子、女兒、母親每天在驚恐、害怕、擔心中以淚洗面。在我深陷冤獄的日子裏,母盼兒歸、妻盼夫歸、女盼父歸,她們望眼欲穿。」

二零零四年七月,東海礦五採區缺主任工程師,礦幹部科長權衡全礦的工程技術人員,論能力,論資歷,趙斌是最佳人選,在礦工作會議提議他去五採區任主任工程師,當時礦黨委書記姚寶柱以趙斌煉法輪功為由不予通過。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趙斌的母親離世前也沒能見上她最疼愛的兒子一面,抱憾離世。家人通知綏化勞教所:母親離世要求趙斌回家奔喪,綏化勞教所毫無人性的拒絕了。

現在,趙斌對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以下是他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的部份情況。

一、進京上訪 被勞教一年

一九九七年五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短短的幾個月困擾我十多年的痔瘡不翼而飛,本著「真善忍」在社會、家庭做一個好人,遇到矛盾找自己哪不對了,遇事忍讓,處事多是考慮別人的感受,工作中兢兢業業。可是這份安寧平靜的生活隨著江澤民一意孤行鎮壓法輪功而被打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荒唐至極、毫無法律依據的殘酷迫害發生後,七月二十一日我和我礦幾個修煉者如約到礦區公園繼續煉功,在回家的路上,我們幾個人被東海礦派出所所長勾秀麗劫持到東海礦派出所並明確告訴我們:以後不准到公園煉功。一九九九年九月四日,我們一行四人去北京信訪辦上訪,還沒有找到信訪辦,九月十四日,我就被東海礦保衛科程亞東、東海礦派出所劉志剛在北京玉淵潭公園被劫持回雞西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期間,城子河公安分局警察多次到看守所讓我寫不再進京上訪、不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我斷然拒絕,二個月後被雞西市城子河公安分局政保科穆德臣非法教養一年。

二、掛小喇叭 被勞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在我家樓頂懸掛小喇叭,講清法輪功被迫害及天安門自焚真相,被不明真相人舉報。七月三十一日中午,我在飯店吃飯時被城子河公安分局警察劉世增、張宏偉等綁架到城子河分局。在非法審訊我讓我說出都誰參與及小喇叭的來源無果後,我被綁架到雞西市第二看守所,第二天劉世增、王麗等到看守所再次提審我,沒有問出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後,劉世增威脅我說:你再不說,我把你提回局裏審你,王麗說:趙斌你就趕緊都說了吧,提回局裏審你你就遭罪了。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在非法審我二個小時後,他們悻悻離去。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劉世增將我送到雞西勞教所,勞教所拒收,劉士增說,我就不信勞教不了你,之後又把我送回看守所繼續非法拘押,直到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再一次把我送到雞西勞教所非法教養三年。

在這期間非法超期拘押我八個半月之久。在看守所的八個半月裏,每天碼鋪四個小時,每天兩頓飯,每頓一個玉米麵的窩窩頭,半缽鹹鹽水,根本吃不飽,每天晚上站班三個小時,過著非人的生活。

在雞西勞教所,由於衛生條件惡劣,一進勞教所我就得疥瘡十個月,只有後背、十指尖沒有長疥瘡,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直到現在疥瘡疤還依稀可見。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警察張國華把我叫到管教室讓我寫考試題,我拒絕寫,以朱立俊、王國富為首,張國華、祁敏等六名警察一起上來打我,張國華拿電棍電我大腿、下顎等處,見我毫無痛苦反應,就把最大號的電棍拿來點我,一給電沒有電了,方作罷。隨後把我拽到大廳兩人按住我的雙臂,祁敏像瘋了一樣拿警棍打我腿、腳等處,那時我身上的疥瘡還沒好,全身都是膿包疥瘡,打完後用手銬把我銬在樓梯扶手。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勞教所逼我們做空心磚,我們拒絕做奴工和不穿勞教服,我被勞教所警察祁敏、張國華、朱立俊等人蒙住頭部,用六分白塑料管(也叫小白龍)專打我腳面七十多管,腳面腫起老高。隨後宣布給我、宮呈閣、劉學剛等人加期三個月。一個月後,把我們十多個人轉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

到達綏化勞教所,馬上對我們來的十多個人進行強制轉化,不讓睡覺,警察和猶大象蒼蠅一樣的圍著你自顧自的瞎說,稍有不滿包夾(用刑事犯看管煉法輪功的人)上來就打,逼著你唱歌頌中共的紅歌,逼你放棄修煉法輪功,逼著你罵師父罵大法,再不轉化,把你拉到一個空房間實施酷刑,牙籤穿指甲,上大掛,電棍,煙頭插鼻孔熏等等,直到你轉化為止。最後再逼著你去轉化別人。勞教場所真的是人間地獄。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我冤獄到期回家。

三、為湊指標 被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劉世增夥同張宏偉、劉志剛,到我單位,在我不在現場的情況下,將我辦公室的抽屜撬開,搜到三本小冊子,並說我拿六本小冊子給同事看,將我非法教養二年,二天後我就被送到雞西勞教所,過後得知,黑龍江省公安廳搞一次迫害法輪功的專項活動名稱為「鐵鏟二號」那一天全省統一行動,他們實在找不到別人,於是劉士增與劉志剛構陷我,將我綁架勞教。

十二月,我翻越勞教所大牆被抓回後,將我銬在走廊扶手上,站不起來,也蹲不下,就這樣從上午十點一直銬我到下午五點他們下班,共吊銬我七個小時之多。馬上又給我戴腳鐐十五天。隨後給我加期八個月,把我送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冤獄到期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我應聘到貴州省貴陽市元和天成公司,在開陽縣龍洞溝煤礦任總工程師。六月二日入井帶班,給工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不明真相人構陷,開陽縣公安局對我非法拘留十天,六月十四日被城子河分局金旭東、楊洪寶、城子河610主任劉波帶回送雞西市看守所關押四天後,勒索我一萬五千元後改為監視居住,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解除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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