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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遭迫害 青島平度李麗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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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青島平度經濟開發區店前村四十四歲的李麗女士,一九九九年正月修煉法輪大法後,努力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標準做,在家裏能體貼丈夫,在單位裏經常受到領導的表揚。

這麼一個好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屢次遭到迫害。李麗女士多次遭到綁架、關押,被單位開除工職,又被關精神病院一百二十三天,被非法勞教兩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李麗遭到了惡警壞人慘無人道的迫害,曾歷經野蠻灌食、熬鷹、毒打、吊銬、打毒針、罰站、罰坐、關禁閉等等酷刑。

李麗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走出冤獄,她說,「濟南監獄的迫害,使我在短短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四年的冤獄,我被迫害得就像五、六十歲的老太婆。」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李麗女士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610辦公室」。隨後在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嚴重敗壞了國家聲譽和社會道德,破壞了國家憲法及法律。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目前已經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下面是李麗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部份事實:

修大法做好人

在學法輪功前,我是一個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人,丈夫疼愛我,從不用我做家務,裏裏外外都他一個人忙活;在單位裏,我是出了名的頭疼職工,經常因遲到、早退被扣工資而與領導吵架;中午值班兩小時,我就趴在櫃台上睡覺,領導批評罰款我也不改;工作不盡心幹。學法輪功後,我努力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家裏開始學做飯、洗衣、收拾家務,儘量做一個好妻子。妹妹曾對我丈夫說:「姐夫,你一定要支持我二姐學法輪功,你看她變化多大,也會體諒人了。」在單位裏,我改掉了遲到、早退的毛病;中午值班不再睡覺了,實在睏了就打掃衛生,擦商品,熟悉業務;以前拿回家的東西,我默默的拿回來,用了的我就折算上錢用在單位費用上;與同事發生矛盾時,我能按照師父講的先找自己的原因,不再與其爭吵;不管影響自己多大利益時,我都能說真話。因此同事間有時不信任時,就說「你去問問李麗」。

我的變化得到領導和同事的讚揚,每週一開會,領導經常表揚我,同時勸那些不好好幹工作的人像我一樣去學法輪功。學法輪功,我的心性不斷提高,心胸不斷開闊,我真正的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至今已達十七年之久,我的全家都遭受了迫害。

進京上訪被關在精神病院迫害

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我以為政府不了解真實情況,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去平度市政府反映情況,平度市公安局就對我單位施壓,強迫我辭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因在會堂公園公開煉功,被綁架到李園派出所,遭非法關押二十九天,期間他們不讓我睡覺,逼我蹲馬步,並非法抄家,單位因此停止了我的工作。十月,我依法進京上訪,北京警察又把我劫持到平度駐京辦事處,一崔姓局長用拳頭、耳光狂打我兩個多小時,將我銬在暖氣片上兩天一夜,後將我送回原工作單位,非法關押三天。我丈夫跟警察講理,又遭到警察於斌的毒打。十一月,我再次進京上訪,被劫持到青島駐京辦事處。我被銬在健身器上迫害,曾兩次昏迷,晚上被銬趴在地上一夜。回平度後,政保科警察石衛兵主謀,將我騙到同和精神病醫院迫害四個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在精神病院,我每天被強迫打針,吃一大把不知名的藥。我不吃,醫生就找來身強力壯的男精神病人把我摁倒在地強行灌藥。灌完後呈「大」字型綁在床上,或強行將我按在椅子上,拽住頭髮仰起頭,擰住鼻子不間斷的向我口中倒水,使我不能喘氣,直到快窒息了才鬆開。我絕食抗議他們的野蠻行為,他們就對我插管灌食,用又粗又硬的管子從鼻子裏插入胃中,反覆拔插,故意折磨我。最惡毒的是他們給我打一種毒針,致使我身體虛胖,整天昏睡,不自覺地流口水,濕的汗衫都滴水,睡覺時,床單和褥子濕了一大片;我的手腳也不聽使喚了,上廁所東倒西歪的去不了,蹲下去又起不來,看到眼前有東西想扶著起來,手又伸不過去,吃飯時想往口裏送,又找不到口在哪裏……親人去醫院看我,見我被折磨的那種痴呆樣,哭成一團。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他們逼我放棄信仰大法,我不同意,一位姓金的醫生(這一切都是她主謀幹的)又用「過電針」折磨我。她把針的兩極插入我的虎口穴、太陽穴、人中穴,通電後,我整個頭劇烈抖動,牙打得咯咯響,她們怕留下證據,就把梳子插入我的口中……

因為我不轉化,公安經常到我丈夫單位去騷擾,工作沒了,公婆受驚嚇,血壓升高,兩歲的孩子無人看管,丈夫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被逼到精神病院打了我一頓,還抱著孩子逼我放棄修煉,孩子嚇得哭都不敢哭。

被迫流離失所

我在精神病院被折磨了一百二十三天後,他們勒索了我家人近五千元才放我回家。回到家裏一個月後,丈夫忍受不了公安的騷擾,就在一個很冷的夜晚將我趕出家門,親人都怕受株連不敢讓我去,我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後來,我再次進京上訪,被綁架到平度駐京辦事處,辦事人員搶去我身上所有的錢物和一本《轉法輪》,因我不給他們書,他們就狂打了我一個多小時,被送回平度又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裏,我每天被逼拔花生,手拔得去了皮,露出嫩肉,就用腳踩著拔,皮鞋都被磨碎了。

二零零一年,我噴寫「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標語,被綁架到平度泰山路派出所,被強迫坐在鐵椅子上非法關押了兩天一夜。期間,一個男便衣擰著我的腮說親他一口就放了我,我說你找錯人了,我是煉法輪功的。他惱羞成怒,對我破口大罵。他們強行拉我去中醫院體檢,四個男青年便衣把我抬到婦產床上,按住胳膊和腿,掀起我的上衣蒙住我的臉,堵住我的口差點致我窒息,強行扒下褲子,有兩個女醫生當著男便衣的面對我進行婦科檢查。查完後,我又被拉回泰山路派出所,他們強行我摁手印,將我綁架到青島大山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大山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對我的無理關押,惡警就把我手銬、腳鐐銬在一起,犯人叫「鉤起來」,因手銬往肉裏卡,我手腫的像饅頭,手指不能彎曲,犯人都認為我的手廢了,上廁所只能爬著去。我被連續銬了二十天,期間警察還縱容犯人打罵我。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綁架到王村勞教所。

兩年勞教折磨

在王村勞教所裏,我絕食抗議,惡警就又用又粗又硬的管子故意在我的鼻子裏插來插去的折磨我,進行野蠻灌食。一天,一名警察給我打了一針,半個小時後,我感到全身血管像爬滿了螞蟻一樣,難受的坐不住,站不穩,恨不得一頭撞死。他又把管子插到我的胃裏,用膠布固定在我的頭上,吊銬在警察廁所裏。後來,我不絕食了,他們就採取其它手段折磨我,逼我轉化。曾連續二十九個日夜不讓我睡覺;連續四個半月,一天只允許我睡二、三個小時。

我經常被打罵,有時被折磨的昏迷過去,他們就掐我、擰我、扯我的眼睫毛、拖著我在地上來回走;長期呈軍姿被罰坐,稍微一動就拳打腳踢;長期被面壁罰站,站的腿腫痛,腳腫的不能穿鞋,光腳站著,疼的就像站在刀尖上一樣。有一次,我被罰站暈倒在地,惡警石翠花就把我吊銬在隊長廁所裏五天五夜。他們經常不叫我吃飽飯,長時間不讓我洗漱,不讓我出屋上廁所,大小便用自己的臉盆。她們為了轉化我,編了一份「悔過書」,四個人將我摁倒在地,一個騎在我的脖子上,一個騎在我的腰上,一個騎在我腿上,另一個強行掰開我的手,把筆塞到我的手裏強行簽名,我不得已只得將頭撞地抗議……

勞教所經常給我的親人打電話,恐嚇他們逼我轉化,父母嚇得不敢接電話,給他們造成了重大的心理傷害。他們逼我丈夫來勞教所看我,大隊長石翠花對我丈夫挑撥說:「你這是個甚麼老婆,這樣的老婆要她幹甚麼,她不轉化政府不會放過她,她這輩子別想走出勞教所。」丈夫聽信了她的話,承受不住重壓,在勞教所裏與我辦理了離婚手續。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四年大年三十的晚上,我貼真相貼向世人講真相,被同和派出所綁架,在派出所裏,惡警毆打我,逼我蹲著,把我雙腳固定在鐵椅子上,從背後將雙手銬在鐵椅子上,並將我的羽絨服脫到臀下,凍了我一夜,後被他們送往青島看守所。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在看守所裏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惡警就對我野蠻灌食,他們拿著管子不往鼻孔裏插,專門往鼻骨上插,插進去拔出來,來回折磨我。灌的飯中有很濃的藥味,犯人都捂著鼻子不願聞那藥味,姓尤的女醫逼著每個犯人給我插管,還把管子換成又粗又硬的像打氣筒一樣的管子,每次插完後,我都要上廁所吐一陣血。她們還將我手腳「鉤起來」,縱容犯人打罵侮辱我。接著我又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往濟南監獄迫害。

在濟南監獄我被迫害四年。在監獄我抵制轉化迫害,獄警就不讓我上廁所,經常關我禁閉,不讓我吃飯,只讓喝很少的水,天天逼我聽污衊法輪功的廣播。他們經常在我的飯菜裏加一種不知名的毒藥,致使我幾次昏迷,並且反應遲鈍,還時常感到無名的怕,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我結束冤獄回家很長時間。

二零零九年二月出獄回家。

青島看守所人員的流氓行徑

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在平度香店集上,我被平度市610人員綁架,被群毆,強行抽血、體檢後被非法關押三天。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我向民眾散發邀請函,被泰山路派出所綁架。他們對我非法審問,公安局的劉傑出毆打我。後來,他們將我拉到海慈醫院強行抽血體檢,送往青島看守所,看守所不收,他們就把我非法關押在青島610二十天。二十天後,他們又將我抬著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拒絕穿囚服,所長莊麗娟就指使犯人用襪子堵住我的嘴,毆打我,並給我戴上手銬腳鐐,上廁所也不給打開手銬。獄警因我宣傳傳統文化,就拿進一些黃色書刊,午休時就讓犯人選最黃的段子讀;晚上五六個犯人摁倒一個犯人扒下褲子,往陰道裏抹肥皂、雪花膏,有時故意在我床上,壓在我腿上做一些下流齷齪的動作,犯人說獄警讓她們放鬆放鬆。我揭露共產黨的邪惡,她們就毒打我,將我打的滿口是血。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後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再一次遭受濟南監獄的殘酷迫害。在濟南監獄裏,我又被強行抽血、體檢。她們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不讓我購物,上廁所只能用一隻襪子擦,擦完了用廁所水洗洗裝到口袋裏再用。惡警曾把我抬到封閉嚴密沒有監控的浴室裏毆打我一百三十一天,用腳跺、踢,用鞋打我的頭、嘴,把我雙臂向後伸,使勁往後抬,頓覺胳膊疼麻鑽心。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踩踢

我的嘴經常被打腫,腫得像石頭一樣硬,她們每次打的時候都用犯人的擦腳布(三根破手巾)堵住我的嘴。有一次把我的鼻子也堵住了,致我幾乎窒息,打夠了她們就用小繩把我雙手綁在背後。一次,幾個犯人把我摁在地上,逼我將腿伸直,雙腳踩在我腿上跺來跺去,跺完了,又把我左眼撐開,用頭髮往裏鑽,還用手摳我左眼,那種痛苦的滋味真是難以形容。那段時間我的左眼不能看東西,雙眼被眼屎迷住睜不開,還不讓我洗漱。她們還逼我聽污衊法輪功的廣播,天天批鬥侮辱我。

吃飯的時候她們把我的飯放在地上,用腳踢來踢去,等她們吃完才讓我吃。她們還在我的飯菜裏長期下藥,使我一年多不能正常吃飯,最長時,一個月只吃了一條魚,渴了喝幾口廁所裏的水。在監獄裏我一直被關禁閉。她們還破壞我的家庭,離間我和丈夫。

濟南監獄的殘暴迫害,使我在短短的三個月內頭髮就白了三分之二。二零一六年八月走出了冤獄。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十七年裏,只因我想做一個好人,說句真話,自己和家人遭受了精神上難以忍受的痛苦和物質上的重大損失:公公因壓力過大,病情加重而過早去世;兒子從兩歲時,由於我被迫害的不能回家,得不到母愛,至今都不能相認。多年來,我一直不敢在一個地方長期打工,公安、610人員知道了就去騷擾恐嚇領導和同事。我經常在大年三十晚上,在外面聽著鞭炮聲、吃饅頭、喝涼水,不管有多麼想念自己的親人,也不敢回家,擔心親人受株連遭受騷擾和迫害。

江澤民的罪惡罄竹難書,我遭受的迫害只是冰山一角,還有許許多多法輪功學員遭受更慘烈的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被活摘器官。

十多年來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江澤民綁架了全中國的民眾,毒害了全人類,造成了民族的災難國家的恥辱,江澤民必須為他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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