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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李玉蘭講真相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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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李玉蘭,女,今年五十六歲,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去濟南市長清區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被未出示任何證件的一些便衣綁架到濟南市長清分局刑警大隊,後被關押在位於仲宮的濟南市看守所迫害,導致健康狀況急劇下滑,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辦理取保候審回家。

一、預謀抓人---「離奇的刮擦」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多,李玉蘭與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開一輛四輪老年電動代步車一起去長清講真相。途中,車曾停靠在一宣傳欄下,三位法輪功學員一起下車查看了宣傳欄的內容,此時法輪功學員Q發現有人在拍照。然後開車繼續前行,後Q到朋友處拿了點東西,一位熱心常人幫Q女士提了一段路,後由Q女士自己提到車上,然後一行四人繼續前行。

當車行至濟南市槐蔭區美裏湖去往位裏的一塊較寬的空地時,突然一輛轎車從老年代步車的後方疾駛超車並緊急制動停在老年代步車的前面,法輪功學員D本能的想從另一側開走,沒想到後面還停了一輛轎車,突如其來的被兩輛轎車前後夾擊逼停。然後迅速從兩輛轎車上下來六、七個便衣,都是男警察,並把三個法輪功學員攆下車。便衣說:「你看你怎麼開的車,你給我撞車了。」法輪功學員說:「撞車了不要緊,修去。」「你修的起碼?」「花多少錢你說就是了。」這時便衣話鋒一轉:「車裏放的甚麼?」此時法輪功學員L發現這輛黑色轎車在剛才停下來取東西時出現過,當時正在擦車。學員們明白了,他們那時就被跟蹤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做賊心虛的警察們,面對四個手無寸鐵的老人,竟然還打電話求援:「趕緊來,來來來。」一會兒工夫,又來了一輛車「增援」。他們強行將三位法輪功學員攆到其中一輛黑色轎車上,又有一個便衣坐到老年代步車上,法輪功學員L沒下車,就這樣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長清公安分局刑警大隊。

原來九月二十八日之前,男法輪功學員D和其中一位女學員去過長清,被攝像頭拍下了老年代步車的牌子,長清警察根據車牌到濟南市的北外環去調查。由於此種車只賣了幾輛,所以對買車人的印象比較深,這樣法輪功學員就暴露身份。這就是為甚麼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去長清的前一天就發現已經有人盯上她了的原因。其實長清法輪功學員D早晨五點多開車從長清來濟南時就已被跟蹤盯上了。

長清警察不但綁架法輪功學員,還株連熱心人。就在Q女士拿完東西開車繼續前行時,便衣警察徑直找到熱心幫忙的常人家,問「袋子裏裝的甚麼」等,晚上再次去這位常人家騷擾,被他及妻子斥責出去。

二、非法抄家

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進刑警大隊後,被警察們分開審問,學員們都給他們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由於李玉蘭身上攜帶著錢包(內有真相幣和現金約一千元左右)、身份證等,警察按身份證地址去抄家,結果撲了個空。

此時家人發現李玉蘭沒回家,焦急萬分,於九月二十九日報警。由於聯網,警察直撲李玉蘭現住址非法抄家,抄走三個打印機、一台電腦、一台刻錄塔和部份現金(加上身上帶著的約四千元左右真相幣和現金)。

九月二十八日晚,警察妄圖給李女士拍照、量身高等,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絕。九月二十九日中午,又強行給李玉蘭驗血,取滾動指紋。在讓李女簽字遭拒絕後,一個很壯的警察,一隻手強行摁住李女士的肩膀,另一隻手抓住李女士的手迫使李女士摁上手印,後又強行給李女士戴手銬。

三、未經合法程序關進黑窩

九月二十九日中午,長清警察在遭李玉蘭等三名女法輪功學員拒絕後強制戴上手銬和腳鐐,送往位於仲宮的濟南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後,經檢查身體後,李玉蘭和L身體健康情況不符合收押標準,遭看守所拒收。不達迫害目的誓不罷休,長清警察將李玉蘭和L戴上手銬後非法押送去醫院檢查。到了第一家醫院沒有達到目的,就又帶到長清人民醫院。期間這些長清的警察們不停的打電話找「關係」走後門,到長清人民醫院後徑直來到一個老太太那,也沒做任何檢查,只開了點藥,在病歷上「大筆」一揮,就開始按「警察的意圖」造假病歷,私下交易。過程中只見一個警察不停的撥打電話:「趙局長,你說怎麼著,去還是不去?」好像趙局長正在與看守所聯繫,因為此時已是看守所下班時間了。終於通過「關係」將身體不符合收押標準的李玉蘭和法輪功學員L非法關押進看守所,進行迫害。

四、奴工迫害

中共在外界強大的譴責聲中,廢除了實施了半個世紀之久的勞教制度,但被外界普遍關注的奴工產品,卻還深藏於看守所的電網下、高牆裏,不為善良民眾所知,壓榨著看守所內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員,為中共這部鎮壓機器牟取暴利。

在濟南市看守所的黑窩裏,在狹窄的監室內,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人無償為看守所手工製作一種小花。這種小花直徑約兩公分左右,中間是花蕊,下面有三層花瓣。有白色的、黃色的、綠色的等。每朵小花完成後,八個一朵或十二個一朵捆綁起來,然後整齊的排放在一個像A4紙大小的塑料袋內。製作人員為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方便製作,需把一種有刺激味的膠抹在拇指和食指之間的手背上,致使眼睛乾澀、難受,同時也非常刺激嗓子。不管年齡大小,規定每人每天需製作五百多朵。

李玉蘭的勞役量是一百二十朵,不是因為看守所警察心慈面軟,而是由於李玉蘭剛被非法投進看守所,由於流血過多導致極度貧血,身體不好又不熟練。即使這樣,身體堪憂的李玉蘭也完不成任務。按看守所規定必遭懲罰──每天晚上在監室內值一個班(看守所規定,從晚上九點到第二天六點,共四個班。九點至零點、零點至兩點、兩點至四點、四點至六點)。為完成超限勞役量,李玉蘭需每天長時間同一姿勢坐著,直接導致李玉蘭的身體更加雪上加霜,渾身一點勁都沒有,心臟難受,不能大聲說話,即使是別人大聲說話,心臟都像快從嗓子眼裏跳出來一樣,後不得不轉入病區。

由於今年的二月份濟南市法輪功學員陳秀梅女士就是死在此看守所內,看守所怕承擔責任,給李玉蘭女士戴上手銬和腳鐐,分別去了武警醫院、濟南市中醫院和省立醫院。在武警醫院,經檢查後本想給李女士做手術,但由於貧血嚴重,怕走不下手術台,所以沒有手術。在濟南市中醫院,醫生只是問了問;在省立醫院,李女士連車都沒下,這樣未給李女士進行任何治療。

在濟南市看守所內的後面有一棟樓,裏面有一個中醫,是一個有背景的人承包下來的。看守所的人員身體不好都到此處去看病拿藥。由於李玉蘭嚴重貧血,就給開了點藥。過幾天再去複查,血色素還是很低、超限的低,上不來。鑑於李女士的身體每況愈下,看守所怕出現意外,兩次催促迫害單位長清警察到看守所(還有一次是長清迫害單位主動來非法提審李女士的)。恰逢家人又聘請了律師,最後辦了保候審,交律師費一萬五千元,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回家。

長清的警察們,這裏法輪功學員們善意的提醒您: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完全違法的,那麼各級執行者,特別是直接執行者,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這是難逃法網的。中國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我們看到:所有跟隨江澤民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從一開始就被中共和江澤民集團出賣了,麻木的跟隨他們迫害法輪功,就是在自掘墳墓!每份「逮捕證」「起訴書」和「判決書」上都有你們的大名,等到江澤民被「公審」的那一天,這些就是你站在審判台上的有力證據。

聯想到現政權接二連三的一系列新規的出台和接下來的一批將被法辦的替罪羊的出現,從法輪大法中修出的慈悲使我發自內心的不願看到這種天懲落到您身上。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判刑的危險走出來講真相,就是不願看到你們這些無辜的人被「秋後算賬」。面對李玉蘭的案子,我相信您已經知道該怎麼做了!看似救人,實質上是在救自己呀!

希望您能明白法輪功學員們的良苦用心,這是一件性命攸關的大事!更希望當法輪大法的真相大白於天下時,您能面對蒼天,大聲的說:在法輪功學員們被迫害期間,我的所作所為對得起我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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