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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傷害 河南新鄉市馬曉燕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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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新鄉市馬曉燕二零零九年修煉法輪功後,獲得身心的健康,兩個智障孩子也受益,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夫妻倆被綁架,孩子受驚嚇刺激後,智商比以前大步後退。二零一五年八月,馬曉燕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馬曉燕女士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一、大法給了我們全家第二次生命

我有兩個智障的孩子,我們家成了周圍鄰居議論的焦點。對於外人異常的眼光,對於雙方父母的漠不關心,使我內心變得冷漠,充滿怨恨,怨天怨地,好像每一個人都成了敵人,沒有一個人對得起我。因自己照顧兩個孩子,身體已拖累的腰間盤突出、頸椎病、全身無力、兩腿沉重,整日無精打采。

二零零九年一個偶然的機會,經朋友介紹使我得到一套李洪志師父在廣州講法的光盤,剛開始我還沒認真聽,因當時的我對電視中誹謗大法的謊言,依然半信半疑是非難辨。為了兩個孩子,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有病亂投醫的態度,就這樣走了進來。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的是「真、善、忍」,師父告訴我們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與人為善、無私無我的境界,做一個真正的好人,一個高標準的好人。

大法使我變得心胸寬廣、坦蕩真誠,遇到矛盾先找自己的不足,內心充滿善念,無怨無悔。

因為兩個孩子,公婆不願看管,我們兩家已多年不來往,修煉大法後,便主動和公婆來往,化解矛盾,善待兩位老人。自從修煉大法後,隨著自己心性的提高,身體一切病症消失的無影無蹤,身輕如燕,嘗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

二、夫妻倆被綁架,孩子受驚嚇刺激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鄭州鐵路公安處和新鄉市鐵路國保大隊一起綁架我和丈夫,並非法抄家。

六月三十日上午八點多,我家一下進來十人左右,「國保支隊」王隊長拿出搜查證要抄家,當我制止非法抄家時,被三個大男人打翻在沙發上,用手銬把胳膊反銬著。女兒(當時十歲)看到後,失聲大哭、大叫,並且給一位穿警服的「曹輝」警官跪在地上,一邊磕頭,一邊哭著說:「叔叔,求求您,給我媽媽鬆開吧,求求您!」我讓女兒站起來,對女兒說:「他們不是邪惡,他們是被謊言矇蔽的人……」穩定好女兒的情緒。

一位警察又拿出拘留證,我拒絕非法押走,被三個大男人抬上警車,這時又聽到女兒失聲大哭、大喊、大叫、情緒失控。我家的大法書籍、光盤、EVD播放器、衛星接收器、真相幣一百多元,現金五百元被非法抄走。

我被非法押到「金龍大酒店」,受到長時間罰蹲、不讓吃午飯、不讓喝水、被腳踢、手腕被銬的發黑紫青色、發腫,並被非法審訊。一位胖警官幹部指使一警察讓我蹲下,我反抗不蹲,那位警察就在我小腿根、小腿關節部位連踢幾腳,小腿部位出現大面積黑紫青塊。曹輝警察在非法審訊時,繼續長時間罰蹲,我口渴要水喝不讓喝水,不讓吃中午飯,一直到晚上不知道幾點,才給個饅頭夾鹹菜。長時間的罰蹲,使我的腿疼痛難忍,出現心跳加速、呼吸困難,幾乎暈倒在地,手腕被手銬銬的出現黑紫青並發腫。

次日晚,被非法押到鄭州鐵路看守所。在看守所幹最重的活,用毛巾擦地,用牙刷刷廁所。因家人害怕我被迫害,找關係,花了現金、物品合計貳萬元左右,我大哥擔保,被非法取保候審一年。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出看守所後,才知道丈夫被非法關押,四天四夜才回家,女兒在四天四夜中,見誰都向誰要爸爸、媽媽,並且拒絕吃飯,說:「爸爸、媽媽不回家,我不吃飯。」丈夫回家後,女兒才開始吃飯,情緒才穩定。我被非法押走的第三天,兒子(當時六歲)坐在地上,失聲大哭,他不說話,好像這時他才知道發生了甚麼,哭得沒力氣了,才止住哭聲。我回家後,兒子已不認識我。

女兒、兒子受這次驚嚇刺激後,智商比以前大步後退。婆婆從不愛流淚,就連自己母親過世都沒有掉眼淚,這次看到兩個孩子這個樣子,也哭了。母親每夜難眠,經常暗暗流淚,引起身體上多處疼痛、難受,傷害極大。出獄後,見到我,抱著我失聲痛哭。

二零一二年八月,從鄭州鐵路看守所出來後一個月,衛北公安分局偵察大隊馬東海、李發尚上門騷擾,又想繼續迫害,我被迫帶著女兒流離失所。警察找不到我,把我大哥又綁架走,大嫂去要人,被勒索一千元才放人。此次迫害包括我小姨都受到了威脅,家人又托關係,不知花了多少錢,才沒事。

截至今日,我和我丈夫的手機,時常被監聽,並出錢指使鄰居長期監視我們。屢次迫害,給我和我的兩個孩子,以及雙方父母、所有家人的精神和身體都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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