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晚七點多,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在貼真相資料時,被七、八個不明真相的年輕人攔截,並報告給警察,當時李美玲的丈夫李雲林也在現場。侯馬市國保大隊隊長趙建林來後,放了李雲林,帶走李美玲。第二天,國保警察將李美玲劫持到臨汾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月三十日,檢察院將她非法批捕,企圖對李美玲非法判刑。
然而據悉,案子到了法院,法院不管,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又問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於是檢察院將案卷退回公安局。這時李美玲已經被非法關押半年,公安局只好辦成拘役半年而下台階。李美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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