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當日,有六十多人參加了旁聽,現場座無虛席,律師平和、有條有理的做了完整的辯護。公訴方以李星家中存有法輪功書籍、護身符等物品為由對李星提出指控,律師說:「護身符正面是『法輪大法好』,背面是『生命的護身符』,『法輪大法好』只是一個信仰,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也沒有給他人造成任何傷害,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中國現行法律認定的十四種邪教裏也沒有法輪功,法輪功與邪教的定義扯不上關係。我的當事人是一位優秀的高中教師,本應站在講台上教書育人,你們將這樣一個正派、和善、厚道的人置於被告席上,非得以邪教的定義給她治罪,硬是把刑法三百條往她身上套,這有悖於法律、人性的原則。」
庭審結束後,律師又返回法庭對公檢法人員說:「現在國家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法輪功被迫害是一場冤案,現在這個形勢,很多人都在改變態度,希望你們能站在新的角度重新認識法輪功,不要再製造冤假錯案。」
李星今年四十四歲,畢業於魯迅美術學院,在鳳城市二中任美術教師。李星在學校工作很優秀,人品也好,領導和同事都很讚賞她,學校領導曾出面去公安局要人,未果。李星的同事都覺得不公:「把這麼好的人給抓了。」李星對學生平易近人,學生都喜歡上她的課,她曾自己掏錢給生活困難的學生買教材。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下午,李星去學校上班,被等候在守衛室的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隨後去李星家裏抄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真相傳單、光盤等許多私人物品,之後將李星劫持到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李星的丈夫雖沒有修煉法輪功,當時也和妻子一起被警察綁架,遭非法審問,當天被放回家。
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與草河派出所警察對李星及其家屬用欺騙的手段進行誘供,製造假證詞構陷李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警方將構陷李星的案卷移送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四日,鳳城檢察院非法將李星起訴到法院。
李星被綁架後,患有小腦萎縮、生活不能自理的婆婆也失去了她的照顧,她丈夫的心臟病犯了,孩子整天哭。婆婆受到驚嚇和打擊,在正月十三去世了。
迫害李星的主要責任人:
鳳城市政法委:
副書記 李洪泉 0415-8122826(辦公)、13591529336、13941595008、 0415-8126046(宅)
「610」主任(維穩辦)花吉強 0415-8158680(辦公)、13841562633
鳳城市法院刑事庭:
副庭長:潘淑琴 0415-2277672(辦公)、13898519866
審判員:季龍斌 0415-2277710(辦公)
鳳城市檢察院公訴科:
唐金鳳 0415-6276231(辦公)
李洪鴿 0415-6276219(辦公)
檢察院案件接收人
劉一丹 0415- 6276284
姜魁鵬 0415- 6276298
鳳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隊長 王政金13941532188對講機18041509017辦0415-8133986
教導員 陳斌13941595556對講機18041509181
警察 焦書文13941532756對講機18041509707辦0415-8120732
鳳城市草河派出所:
副所長 於法學 0415-8299299(辦公)、13942556520、0415-8122810(宅)
警察 白國成 0415-8295318(辦公)、15941575703、0415-8145811(宅)
警察 徐志民 0415-8295318(辦公)、手機:18341532307
鳳城市公安局網安大隊
警察 包潤江(電子證物檢查) 0415-8669325(辦公)、 手機:18841521397
警察 劉爽138041509169
鳳城市公安局
金基楠(刑事偵查) 0415-3513217(宅) 手機:15842578788
黎明印刷廠
李勇強(廠長)(鑑定做資料的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