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十四次遭綁架 孫淑傑獄中控告江澤民(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黑龍江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孫淑傑女士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再次被警察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被迫害得無法行走的情況下被非法庭審,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後來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被偷偷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至今身陷囹圄的孫淑傑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左右控告發起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孫淑傑
孫淑傑

現年五十八歲的孫淑傑女士,原是雙鴨山礦業集團公司林業處森保站站長兼任生產技術科副科長,在修煉法輪功前患有嚴重的肺結核,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病不治而癒。在單位裏,連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技術攻關方面為單位創造了經濟價值並贏得了榮譽。

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對法輪功群體的殘酷迫害後,孫淑傑女士遭受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她在控告書中說:「十六年來,我因修煉法輪功,先後十四次被中共人員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期間我被酷刑折磨的十次送醫搶救。遭到過老虎凳、電刑、抻刑、吊掛、凍刑等酷刑折磨及藥物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修煉後變得和睦的家庭也被勞教所與單位的中共邪黨書記張寶榮、紀檢委耿鐵剛以煽動、挑撥、威逼的手段拆散。」

以下是孫淑傑女士在控告書中陳述的事實:

下面簡述我十四次被迫害經過:

第一次:在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我去探望剛被非法關押回來的兩位老年同修,被惡人構陷,被尖山分局政保科警察王振春綁架。

第二次:自一九九九年八月單位停發了我的工資,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公道話,順便去山東,路上我看看法輪功書籍,被山東肥城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五天後,由當地公安帶回後,又被非法關押在礦業集團公司看守所二十二天。此次被單位勒索了五千元。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我到戶外公園煉功點煉功,被立新派出所非法關押五個多小時,被勒索二百元。

第四次: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又一次去北京上訪,為師父鳴冤,在北京被綁架,單位保衛科蘇剛讓去三個人接我,他們三人所有的費用都我一個人出。蘇剛告訴他們三人,可以隨便花我的錢。他們把扣押我的五千元花光了,又返回到財務科開我的工資,那次大約用了七千元錢。回來後我被關押在雙礦集團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抗議誣蔑法輪功的宣傳黑板報,被惡警劉志成、萬小勇毆打,大腿、臀部肌肉被踢成黑紫色,還被搧耳光,因拒絕寫所謂的保證書,被非法勞教一年。

第五次:二零零一年七月,伊春抓了法輪功學員,我們去伊春法院要人,被伊春公安610非法拘禁四十八小時後被當地610人員接回。

第六次: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到北京公安廳上訪,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地非法拘禁三個月,關押在雙礦集公司看守所。所長董學成,把我關押在原來裝雷管和火藥的倉庫,大老鼠跑來跑去,灰塵很厚,到處是老鼠足跡和糞便。小窗口又沒玻璃,晚上也沒有被蓋,每天只給我二個發霉了的麵粉做的小饅頭,大頭菜拌鹹菜,一天二次。讓我幹擔水,收地裏種的秋菜,往倉裏倒煤等體力活。因勞累過度,造成大流血,出現失血性休克。三天後才通知我姐姐,姐姐帶我去了醫院,住院花了近七千元。

第七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我給董學成真相資料,他上報給公安處。二十六日八點半左右,潘宏奎等四名惡警闖進我家,搜走大法書,並要帶走我,我拒絕被帶走,撕毀傳喚通知單。惡警們不顧我身體虛弱,在我出院的第四十三天,將我大頭朝下拖下樓扔到警車裏綁架。在非法關押期間,我絕食抗議。董學成為推卸責任,以放我為名,將我騙至市看守所刑拘。因絕食我兩次昏厥,到第九天才被放回。

第八次: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至六日,邪黨書記張寶榮以扣除當月職工獎金為條件,強迫五十多人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我當時只想不能讓這些人受害。當即制止,關掉電視機。張寶榮不讓這些人聽我講真相,指使保衛科三個人將我從五樓架到一樓門前警車上,送到公司公安處非法審訊。

第九次: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傍晚,單位邪黨書記張寶榮唆使下,礦業集團610主任陳其彬、單位保衛張雪松,張曉紅,耿鐵剛,一共四個人闖入家中直接把我再一次非法關進雙鴨山市拘留所,所長白術文每天找四個男犯人,對我灌食迫害。他們有捏我的鼻子的,按我頭的,有按我胳膊的,還有用腳踩我腿的。用粗的橡膠管撬開我的嘴。把膠管插到胃裏。灌鹹的涼東西。每次灌完後,都得吐半盆血水。幾次休克,十一天後,單位張雪松,610李學倫把我抬回家。

第十次: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經幾次折磨,我正在家休養,張寶榮指使下,保衛科蘇剛指使張雪松等四人又來到我家。說單位找我有事,一會就回來,我以為是業務上的事,邪惡只會騙,他們把我又一次騙到市拘留所,我被非法關押到十五號牢房,第二天強行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酷刑演示:大背銬
酷刑演示:大背銬

第十一次: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在這裏,拒絕「轉化」、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們罰坐小凳,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惡警們手拿電棍、木棒在四周看管著。我因拒絕配合這一迫害,被惡警隊長張曉丹拖拽到一個單獨的房間,按倒在鐵床上毒打,掐腋下,兩肋肌肉被掐成黑紫色,惡警劉亞東又把我大背銬在鐵床下,坐在冰涼的地上,不許坐墊,並派猶大孫宜婷、靳玉華、呂淼等每天輪番圍攻我、挖苦我、譏笑我,惡警劉亞東還把睡覺的床板拆下,僅留中間一塊板,強行把我按倒在那塊木板上,臉朝上,手腳分別被拽直,銬在床的四個角鐵上,長達十六個小時,這樣連續折磨我一週,當時我身體一直在流血,昏厥幾次後,被帶到佳木斯中心醫院。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長時間銬在床上

在勞教所的二樓樓梯處掛著誣蔑法輪功的牌子,六月的一天,法輪功學員齊心協力把它拆掉了,惡警教導員祝鐵紅把我、蔡榮、蘇豔華等三個法輪功學員銬在鐵床下,不許坐墊,不許睡覺,不許說話,由刑事犯看管著。我身體虛弱又流血,失血休克幾次後,惡警劉亞東讓刑事犯王洪雁把我背到樓下嚴管隊,銬在鐵床上十多天。

七月的一天,惡警洪偉、蔣佳男強迫嚴管隊的法輪功學員幹活,我因身體流血虛弱幹不了,被惡警蔣佳男謾罵。八月,勞教所讓嚴管隊的法輪功學員穿勞改服,我、蔡榮、李秀榮、佟麗等拒絕穿,被惡警蔣佳男和洪偉抓起頭髮毒打,搧嘴巴子,撞牆,打得我的頭皮都木了,太陽穴被蔣佳男用皮鞋踢得眼前直冒金星,眼裏留下的懸濁的黑狀物一年多才下去。

中共邪黨十六大前夕,勞教所充實三十人的警力,對法輪功學員實施酷刑,強行「轉化」迫害,惡警李洪波叫囂著:「把你們都活埋在勞教所」。惡警們在四周牆壁上掛滿了邪惡謊言的東西。電視在前面播放邪惡謊言的錄像,強迫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坐在中間小凳上。雙手放在膝蓋上一動也不許動。從早五點坐到半夜十一、十二點鐘,十幾個惡警手持電棍、木棍、橡膠帶打在法輪功學員身上,劈里啪啦的響,謾罵聲不斷,法輪功學員一個接一個被單獨拖拽到二樓上酷刑大背銬。

惡警劉亞東把我單獨關押在一個房間裏,指使邪悟的猶大孫宜婷、靳玉華、呂淼當包夾,這些猶大逼迫我吃藥,散布邪悟謊言。在我已經瘦成皮包骨的情況下,一天夜裏,惡警劉亞東指使惡警林偉強行「轉化」我。惡警林偉是從佳木斯監獄臨時借調來的女獄警,長得又高又胖,十分邪惡,她叫來猶大和三個刑事犯人,瘋狂地給我上大背銬,銬在鐵床上,又猛壓我的胳臂,我的汗水、淚水一齊流了出來。惡警林偉一邊猛壓我的胳臂,一邊喊:「還煉不煉了?寫不寫?」我回答:「不寫,就煉!」惡警林偉繼續用力向下壓她的胳臂,我大喊一聲:「法輪大法好」後,就昏過去了。醒來時,惡警林偉正抓著我的手寫著邪惡要的東西,然後才把我抬上床。

在被佳木斯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單位邪黨書記張寶榮帶三四個人到我的丈夫單位騷擾,讓丈夫與我離婚不給我錢。我的丈夫因精神壓力過大,心臟病復發住進了醫院,二零零三年他到勞教所說:「我實在承受不住了」。就這樣,修煉法輪功得到和睦美滿的幸福家庭,被邪黨爪牙張寶榮給拆散了。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關愛與家庭的溫馨,常在噩夢中喊媽媽。

在佳木斯勞教所長期的殘酷迫害與高壓下,我精神失常了。但勞教所既不通知我的家屬,也不給我醫治;猶大孫宜婷對惡警說:「她是裝的」;致使惡警更加肆無忌憚的繼續打我、搧耳光、用腳踢我;惡警隊長孫立敏逼迫我吃不知名藥物,自此神智更加不清。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一天早晨,我從勞教所跑出去,被惡警劉鐵軍發現並攔住,一陣毒打,嘴流出了血,臉被打出青紫色的手指印,眼眶青紫色,惡警洪偉與猶大孫宜婷氣急敗壞地把我銬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不讓我睡覺,不讓我上廁所。又有一天,惡警洪偉把我毒打後,將我與法輪功學員王玉紅同時銬在鐵床下,銬了一夜沒讓睡覺,並讓刑事犯人劉士華、許廣蘭每天寸步不離地看著我,惡警洪偉、蔣佳男粗魯地罵我、侮辱我,致使我的精神更加錯亂,猶大孫宜婷為了在惡警面前表現自己、減少刑期,利用我的精神失常,誤導我認她當師父,讓我對她言聽計從。隨後,我的病情不斷加重。一天我在車間幹活時拿起剪刀刺自己的頭,臉上鮮血流淌,幸虧身邊的法輪功學員宋會蘭、李淑梅及時奪下剪刀。惡警洪偉、蔣佳男把我拖到後面一個屋子裏吊起來,一陣拳打腳踢地毒打,鮮血流在衣服、褲子、地面上。從此,我每天都被銬著,人在哪兒,就銬在哪兒;有時和王玉紅銬在一起。

二零零四年三月,我的病情更加嚴重,勞教所警察王慧麗和殷洪才把我帶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大夫說:「這個人都這樣了,怎麼才來呀?」勞教所不得已,通知我單位的610把我接回,單位610頭目陳邵彬怕擔責任,讓我的家屬接回家。我被接回家後的第二天就失蹤了,後來發生車禍,頭撞重傷,被送進雙鴨山人民醫院手術治療。出院後,我精神失常的症狀更加嚴重,又被家人送進雙鴨山第二精神病院治療。

第十二次:北京勞教調遣處對我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我再次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鳴冤,喊「法輪大法好」,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北京惡警狂喊道:這回送你上西天。惡黨黑窩調遣處,在一個房間裏,十幾個身穿白衣、戴口罩的男子,甚麼也不說,把人拖進來,惡狠狠地扒衣服,連內褲也不讓留,掐大腿,揪乳房,用流氓手法,不分老幼,一律扒光。隨後,一群女惡警撲過去,拽住我的頭髮,拖到另一個房間,拳打腳踢,強迫我穿統一的制服,不穿就輪流搧耳光,用腳踢。眼鏡被打碎,我自己的衣服扣子被惡警一個個割掉,鞋上的拉鎖被硬拽壞了。

吸毒者楊梅、鄭梅、張曉萍受惡警指使,負責看管我,強制我坐小凳,畫地為牢,不許出界,強迫背誦三十條規則、寫保證書,不背不寫就動手打。惡警用擦地抹布捂我的嘴,不讓喊「法輪大法好」,我的嘴、牙齦被惡警、吸毒者摳破,流了很多血,臉腫得變形,全身青一塊、紫一塊,每次上廁所和洗漱都得喊報告,否則惡警、吸毒者一起動手,把我按倒在地,有騎在我身上的,有按頭的,有按手的,有按腳的,逼迫我寫邪惡保證。惡警拿水彩筆在我的臉上、腦門上、肚子上、鼻子上畫烏龜、小動物,寫謾罵李老師的話,醜化我、欺辱我。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有一次,一個矮胖的姓宋的惡警和幾個吸毒者把我拽到牆角處,抓起我的頭髮,往牆上撞,發瘋似的掄起胳膊狠狠地打我的頭、臉。深夜裏,逼我睡在水泥地上,有時整夜不許睡覺,直到把我折磨得吐血了。惡警又帶我到調遣處醫院,拿回不知名的藥物,五六個人把我按倒在地,強行灌藥。在這裏,我經受了一個半月的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清早,這裏的所有惡警都戴口罩、持槍,非法押送手無寸鐵的民眾。我高呼:法輪大法好,隨後被惡警拳打腳踢、電棍電擊,頭、臉、嘴、後脖頸子的皮膚被電得發出焦糊味,在非法押送途中才知道,押送的目的地是世界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

第十三次:馬三家勞教所對我的迫害。

在馬三家勞教所,我拒絕「轉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在兩年半又加期十天的牢獄生活裏,經歷了以下肉體上、精神上的殘酷折磨:

(一)毆打。法輪功學員被惡警毆打,每天都要發生多少起。惡警們高喊著「又要練練拳腳了」,同時還唆使勞教人員和猶大隨時彙報,隨便毆打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所謂表現積極的可以多減刑期早回家。我由於拒絕「轉化」,被猶大苑淑珍多次毆打,一手抓著我的頭髮,一手扇著耳光,嘴裏還罵罵咧咧的,還把我拽倒在地,用腳踢大腿和臀部,我的臉被打腫了,嘴流出了血,身上的肌肉青一塊紫一塊的。有一個猶大散布邪悟謊言,我正告他說:「閉上你那被魔利用的嘴」。四個猶大一齊將我拖拽到惡警張卓慧的暴力室,把我打倒在地,邪悟的猶大王雲革騎到我身上,五個人一起拳打腳踢,惡警張卓慧用手銬打,不知打了多久,等我醒來時,發現自己被雙手背銬著倒在血泊中,臉、嘴、手、地上都有血,已經凝固了。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我還多次被惡警潘秋妍搧耳光,惡警手打累了,再拿床板往我的腿和臀部打,衣服撕爛了,隨便給扔掉。年輕的男惡警彭濤穿著皮鞋踢到我的胸部,血從口裏流出來,惡警彭濤還說:「就你這小體格,都不願打你」。另一個戴眼鏡的惡警一腳踢到我的左肋處,一喘氣就疼,疼了好幾個月,走路都直不了腰。惡警大隊長張君,抬腳踢在我的嘴裏;惡警所長周芹搧我的耳光,抓破我的臉;惡警教育科科長馬吉山拿著木棒點著我的頭、臉,抬手搧嘴巴子;惡警潘秋妍叫囂:「有兩個死亡指標,誰要給誰一個」。

當時在特管隊與我一起遭受迫害的還有:北京的張連英,大連的盛蓮英、張敏,錦州的徐慧,本溪的劉世芹,丹東的劉桂芳,葫蘆島的夏寧,清原縣的劉豔芹,這些法輪功學員都不同程度地遭受無數次電棍、木棍、笤帚、手銬、床板非人性迫害毆打和酷刑。

(二)不讓睡覺,罰站。有時我被罰站不讓睡覺,面朝牆壁,雙腳對齊,一動不許動,深夜裏我被迫害得嘔吐,吐出來的都是紫黑色的血,上廁所時走到走廊就昏倒了。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三)上吊掛。上「吊掛」就是用鐵銬子銬上雙手,再舉過頭頂,銬在二層床的最頂端上,連續吊一個星期或更長時間,吊到第二天腿和腳就腫起來,到晚上十一點左右再換銬在專用的死人床上(有的叫小護士車),早晨三點左右再重新吊掛到二層床的上端;有的時候被扒光衣服,一絲不掛地吊著;冬天時還把窗戶打開,嘴被膠帶繞頭部纏住,封住嘴,不讓說話,不讓喊法輪大法好;耳朵被插上耳機聽謾罵李老師的MP3。我被這樣吊掛酷刑十幾次,有二次吊著的時候就昏過去了,不知昏迷了多久,惡警把我卸下來的時候,尿已經把棉褲濕透了,兩個月都起不來床,不能自理。

酷刑演示:抻掛
酷刑演示:抻掛

(四)抻掛。就是在兩個特製的二層鐵床架子的床頭處,把人的兩腿並在一起捆在鐵床下,兩手再分銬在兩張鐵床架上方,然後用膠帶把嘴封住,耳朵插上謾罵師父的mp3,兩個惡警分別把兩張床向兩側拉拽,使人胳臂一瞬間又痛又麻,肩膀像脫臼一樣疼痛難忍,惡警還要用拳頭捶兩個被銬懸著的胳膊肘處,已無法形容那種痛苦了,汗水順臉頰淌在地上。我被這種酷刑折磨多次,導致經常吐血。

酷刑演示:掛銬
酷刑演示:掛銬

(五)掛銬。惡警還對我實施一種特殊的「掛銬」酷刑,雙手分別各銬一副手銬,背對二層鐵床的床頭,一手銬在斜上方的鐵床架上,另一隻手被銬在斜下方的鐵床框上,人站不直,又蹲不下,寒冬季節,光著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給飯吃,被打後嘴角的血滴在地上一大堆,我已瘦得皮包骨,六個小時後被放下來時,手腫得像饅頭,腳腿都腫著。

(六)銬刑。我被單獨銬在一個房間裏,長達十個月之久,離開勞教所的一小時前都是被銬著的。夜晚睡覺,也被銬著。手腫得像塑膠手套吹起來的形狀,手腕時常被鐵銬卡進肉裏,血肉模糊,至今留有疤痕。手時常抽筋,痛得直哆嗦,肚子也時常抽筋一樣的痛,直不起腰。

(七)精神摧殘。勞教所惡警給特管隊的法輪功學員規定七不准:不准上訴、寫信、打電話、接見、買東西、洗澡、洗衣服。我的姐姐、姐夫從千里之外的黑龍江頂著大雨來看望我,遭到勞教所拒絕,理由是我表現不好,所以不讓見親屬。我的兒子來勞教所看望母親,勞教所欺騙他說:這裏沒有這個人。

我被酷刑長期折磨得有些呆滯,生活自理都很困難,還經常受惡警們謾罵、羞辱、訓斥,惡警邵玥彤常罵我裝瘋賣傻,銬手銬時罵:「銬死你」。一次我要求買日用品,惡警隊長張環大聲吼罵我:「就你還用日用品」,說些很難聽的話。我拖著虛弱的身體當時昏倒在地,醒來時,惡警隊長張環昧著良心說:「她就這樣,身體檢查沒毛病」。惡警教導員張卓慧說:「就你這樣的,不整死你就不錯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八)揪頭髮撞頭。有一天,我要洗內褲,被惡警張秀榮毒打,揪著頭髮往暖氣管子撞,往牆上撞,左半臉撞出了血,又把我拽倒在地,拳打腳踢,臉上的傷口至今留有疤痕。

(九)用鐵器砍。惡警們在拳打腳踢力氣用盡時,就拿鐵器打法輪功學員,惡警隊長張環把我繫棉褲的帶子給剪掉,再用剪子柄敲打我的左臉,我被打後,臉腫得老高,惡警們看到後還明知故問:「你的臉怎麼了,長得變樣了」。惡警曾拿著鐵銬子砍在我的嘴上、臉上,當時鮮血直流,嘴、臉腫起,呈黑紫色。

中共酷刑:冷凍
中共酷刑:冷凍

(十)凍刑。受有多次,寒冬季節,惡警把法輪功學員我拽到水房,扒光我的衣服,用鐵銬子銬在窗戶下的鐵管上,再把窗子打開,凍我有時大半天、最短兩小時;還讓我住在一個水能結冰牆上全是冰霜最冷的房間,整個秋冬季就這樣鐵銬銬著我、凍著我。包夾猶大胡玉梅凍得穿著棉大衣戴棉帽,還得繞地來回走,惡警察值班僅開門看一眼忙縮頭就走,惡警是呆不了的。

(十一)食物迫害。被非法關押在特管隊時,只給吃發霉的玉米麵做成的中間不熟的褐色窩頭,以及沒有油沒有菜的剩湯。

(十二)利用醫療,進行經濟迫害。在一零年冬天,本溪的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劉世芹,與我一起被吊掛到二層鐵床上,並把鐵床放在窗戶下面,把窗戶打開用寒風凍,兩位老人的耳朵上還插著謾罵師父的MP3。劉世芹凍得直咳嗽,惡警就強行把她拖到馬三家醫院打針、用藥,惡警把她卡上的錢用光了,又給她兒子掛電話讓他寄錢,病情不告訴本人,也不通知家屬。惡警還說:「收拾她,反正她有錢」。我也被惡警用這種方式掠奪上千元錢。我受酷刑常昏迷,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由惡警彭濤、伊某某、邵玥彤強行帶到大北監獄做腦檢查,既不給診斷收據也不告訴病情。來回車費、診斷全部費用都剋扣我本人的錢卡。

(十三)扒光衣服。惡警強制法輪功學員穿勞教服,否則就扒光衣服,連踢帶打的上吊掛,待放下來時,兩胳膊和雙肩又酸又麻又痛,已無法形容,光著身子上廁所,洗漱,吃飯。

(十四)強制簽考核,按手印。馬三家勞教所為了搞政績,不擇手段地追求轉化率。十幾個男女惡警有的手拿電棍,把法輪功學員逐個拖到邪警暴力室,男惡警彭濤手拿電棍站在門口,讓法輪功學員進門時喊報告,然後進屋簽考核、按手印。我大喊:法輪大法好!並把簽字的筆折斷,一群惡警圍撲過來,一頓毒打,惡警彭濤掄起電棍劈里啪啦地施暴。從此,我的肋骨痛得不敢直腰,經常吐血,頭腦變得更加呆滯,臉偏得變形了,瘦得皮包骨。

第十四次: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我在張貼輪功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永紅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目前我被超期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已將近一年了,我身心受到嚴重地傷害。這次我被迫害,幾次送醫院搶救,現在我身體非常消瘦、虛弱,血壓高達二百二十。但雙鴨山市公檢法部門拒不放人,尖山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把已無法自己行走的我抬進法庭進行非法庭審,二月十三日對我非法枉判五年。直到十六日(臘月二十八)法院都沒通知我的家屬及律師,是我的一個朋友到法院打聽,才得知的。法院想利用過年休假,不通知家屬,錯過上訴期。但我本人已提起上訴。

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群體長達十六年的殘酷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這場殘酷迫害已構成江澤民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