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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善良女青年 吉林市法院偷偷開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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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也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庭審二十八歲的女青年劉聖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劉聖操在法庭抗議說:我有律師,所有的指證就是不屬實。

'劉聖操'
劉聖操

整個庭審時間就三十分鐘。結束後,劉聖操聽到陪審人員私下議論說:「人家有律師,為甚麼不通知律師?」所謂「法官」郭芮說:「是北京律師,不能通知」,滿不在乎的踐踏法律。

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劉聖操的律師(不知已開庭)到豐滿法院找辦案人郭芮要求閱卷,郭芮在電話中無理要求律師遞交以下三項證明:(一)由當地的國保單位證明不是煉法輪功的書面證明;(二)要律師本人所在律師所和當地司法局同意接此案的書面文件;(三)保證本人在法庭上不給當事人做性質辯護(無罪辯護)的書面材料。限制律師在一週內交到法院。律師要法律依據,郭芮掛斷電話。

這三條規定非常的荒唐、而且違法。第一條,律師修煉不修煉法輪功與律師辦理案件有甚麼關聯?誰規定的律師不能修煉法輪功?因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合法。律師與公訴人在法庭上辯論的是當事人是否違法,及依據法律應該怎麼公正處理的問題,這與律師修煉不修煉法輪功有關係嗎?第二條,律師備不備案,怎麼備案那是人家北京的事,與豐滿法院根本沒有關係。第三條更是違法。

劉聖操的律師到吉林市豐滿檢察院詢問所謂「三項證明」法律依據,豐滿檢察院立案監督室人員回答:我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那是法院的事。

第二天(二十三日),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聖操得知,劉聖操已被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劉聖操從看守所被帶走,沒告訴去哪。到了法院,劉勝操才知道要非法開庭,在庭上沒看到律師,劉勝操一直說道:「我有律師,為甚麼不通知我的律師?還有我的家人?」

法庭內參與所謂「庭審」的有十幾個人,有610人員和警察,沒有一名民眾。案件中的所謂「證人」:
吉林市豐滿區雞冠山村宮月(構陷劉聖操的人),女,29歲,身份證號:220211198701243628;電話:13596274882;住址:吉林市豐滿區小白山鄉雞冠山村二隊;

吉林市豐滿區雞冠山村治保主任:李顯秋(構陷劉聖操的人),男,43歲,身份證號:220211197304200910;電話:13944646429住址:吉林市豐滿區小白山松江村一隊;

吉林市豐滿區小白山松江村二隊隊長:於春海,男,51歲,身份證號:220211196511090916;電話:13504783878;

吉林市豐滿區小白山松江村四隊隊長:劉長江(構陷劉聖操的人),男,52歲,身份證號:220211196410100935均都沒有到庭。

因為這些人的「證詞」都是不屬實的,是公安部門讓他們捏造的。

豐滿區檢察院王新萍(女)對劉勝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豐滿區法院郭芮(女)非法庭審後問劉聖操有沒有異議?劉聖操回答:「有異議,就是不屬實」。

劉聖操女士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被豐滿區白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已八個月了,每天被奴役幹活;私家雪佛蘭轎車被非法扣押,至今未還。

劉聖操被迫害整個事件回顧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十一點鐘,劉聖操與母親尼玉仙及法輪功學員宿明英三人在白山雞冠山集市上向民眾贈送大法真相年畫、福字時,被吉林市豐滿區雞冠山村婦女主任(三十多歲,長的高大)誣告,被豐滿區白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劉聖操被綁架、非法關進看守所,私家雪佛蘭轎車被非法扣押。

家人為劉聖操聘請了北京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劉聖操的辯護律師去看守所會見了劉聖操後,到豐滿分局了解情況並遞交手續,國保大隊預審科的人說劉聖操的案子已於當天遞交到豐滿檢察院了。第二天,律師去豐滿檢察院,向接待人員遞交了要求不予報批捕的意見書,同時附三份關於類似法輪功案件在全國三個地區檢察院不報批捕的成功先例,供豐滿檢察院參考。

劉聖操三月八日被非法批捕;三月九日家屬接到非法批捕通知書。

三月十四日下午,劉聖操的代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勝操,看守所人員驗證所有手續後排隊等待(就三個會見室),排到時,說辦案單位來提審劉聖操,叫律師等。律師說:「是我先來的,應該是我先會見。」律師只好等待。辦案單位非法提審完劉聖操後,看守所人員不及時將劉聖操帶出去(律師在外看的清楚)。律師要求找所長,說明自己還要急著趕回北京呢。看守所所長問甚麼案子,律師回答說:法輪功案子,所長說:「那還辯護甚麼,寫悔過書不就完了嗎?」三點四十,會見就結束。律師一看錶,還剩兩分鐘。律師沒能正式會見到劉聖操。這是看守所有意拖延時間,阻止律師會見。下班時間到了,律師白等了一下午。

第二天,三月十五日早六點,律師就到達吉林市看守所排隊等待會見(八點三十分上班),後見到劉聖操。

五月六日,構陷劉聖操女士的案卷被移送到吉林市豐滿檢察院;五月十八日豐滿檢察院人員到看守所見劉聖操,拼湊不實材料,企圖誣判,並讓劉聖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和悔改書,劉聖操拒絕。

五月二十日,豐滿檢察院和豐滿公安分局共計三個人又竄到看守所逼迫劉聖操放棄法輪功,軟硬兼施,劉聖操寫了堅修法輪功到底。他們暴跳如雷,口出髒話罵人。

八月二十九日早單位上班時間一到,劉聖操的代理律師就到豐滿檢察院閱卷,要查看退回公安局後的補充材料,閱卷室的人員(一個小伙子)打電話後聲稱:負責劉聖操案件的辦案人王新萍出去辦事沒在檢察院。律師在閱卷室等待期間,一個女的來閱卷室辦事,說是王新萍一個辦公室的,她說可以把劉聖操的卷宗拿給律師閱卷,待走後一去不回返。

不一會又進來一位女士坐在電腦前打電腦,家屬又跟閱卷室的小伙子說:「能不能再給催一下,已經等好長時間了?」那位女士同小伙子說:「給王新萍打電話」,閱卷室的小伙子給她使了個眼色,她下意識「啊」了一聲低頭打電腦去了。

閱卷室的小伙子在家屬的催促下,無奈走出閱卷室,並隨手將閱卷室門關上(大熱的天為甚麼關門),又等了好長時間,小伙子回來說「王新萍不在,閱不了卷」。整個過程明顯是撒謊,阻止律師閱卷。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劉聖操的冤案件移交到豐滿法院,家屬給辦案人郭芮打電話問:開庭是不是得通知家屬和律師?郭芮回答:「能通知」。可就在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豐滿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也沒通知律師的情況下偷偷庭審劉聖操。

偷偷開庭後的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律師來法院要求閱卷時,所謂的法官郭芮卻不告訴律師劉聖操已開完庭了,而是無理要求律師開甚麼三項證明,還讓一週之內交到法院,阻止律師無罪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被告人在押期間,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劉聖操的哥哥劉潔操依據法律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到豐滿法院遞交了為妹妹劉聖操辯護的一切手續。

在這些年來,豐滿區法院郭芮在處理法輪功案件過程中所採用的方法和手段都是犯罪,都是枉判無辜。奉勸郭芮立即懸崖勒馬,不要繼續跟隨江澤民流氓集團陷害好人了,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否則,不遠的將來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你郭芮自己,因為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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