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大法我明白了失與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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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我這個人性格開朗,幹甚麼都要強,不怕吃苦勞累,我沒有工作,丈夫工資也不高,我總想多掙錢,讓全家人過上幸福的日子,然而往往事與願違。

一九八五年,我開始在輕工市場承做服裝和經營童裝,白天賣童裝接活,晚上回家趕製服裝,頭幾年也算順利。後來丈夫工廠效益不好,失業了,和我一同做買賣。因為丈夫好喝酒脾氣暴躁,總和顧客打架,我脾氣也不好,沒有涵養,他一耍酒瘋,我倆就打架,這樣幾年下來我連氣帶累,得了一身病,經常吐血、關節炎、頭痛血粘、消化不良,一年不知花了多少醫藥費,身體難受遭罪,病還去不了根,身心苦痛,不但沒幸福還把身體折騰的不像樣子,不幹又沒其它收入,常年吃藥,生不如死,強撐著有病的身體苦苦經營著服裝買賣十幾年。

一九九八年六月一日,我開始修煉大法,以前所有的病不知不覺都好了,也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處處事事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先他後我。

從大法中知道了失與得的關係後,我對錢財也看淡了,掙錢也不那麼黑了,價格也不那麼貴了。去掉了過去的陰暗和自私的心理。

有一次,一位顧客落在我床上的新買的手機,手機發票還在那,我看到立即追了過去,歸還了顧客,顧客說我剛買的,花了一千四百多元錢呢。她挺感動,說謝謝。旁邊的人說,你遇到好人了,換個別人誰給你呀,撿還撿不著呢。我說我是學大法的,我按師父要求做,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要。

做買賣總與錢打交道,收到一百元假錢我就撕掉,不能再坑別人。有一次我去進貨,進完貨走了,一個批發商追上我說我給他一張假幣一百元,我甚麼話都沒說就又給了他一張一百元,然後把假幣撕了。我說我是修大法的,按「真、善、忍」做人。其實那假幣不是我的,我想別再讓假幣害別人了。這樣的例子經常遇到,收到我就撕掉,讓假幣到我這截止,不讓假幣流傳下去。誰落在我床上的物品我都歸還失主,誰來換衣服退衣服我都給換給退,以大法為標準,做好人。

學大法後脾氣也改了,心態祥和,我也不和丈夫吵架了,家庭變和諧了,別人把丈夫打了,我都勸他息事寧人。

二零一三年秋天,三樓一家倆口一齊上,把我丈夫打了,丈夫的胳膊也被咬了,他兒子也來了幫他爸媽打我丈夫。我當時說你們別打了,他有病。當時看熱鬧的人都氣不過,讓我帶丈夫去醫院,訛他們,讓他們治。我當時沒有這樣想,算了吧,我想起師父講的「難忍能忍,難行能行」[1],我把丈夫勸家去了。通過這件事,左鄰右舍樓上樓下都知道我煉法輪功,說法輪功真好。我家樓道我搬來十多年了,都是我義務掃的。

用盡千言萬語,也表達不了對偉大師尊的感恩,唯有謹遵師尊教誨,珍惜萬古未有的修煉的機緣,把大法的美好告訴有緣人,告訴世人真相,讓更多的世人得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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