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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台龍口市六旬殘疾李玉君被非法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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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煙台市龍口市六十三歲的殘疾婦女李玉君,七月五日被警察入室綁架關押、構陷,日前被非法冤判三年半。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龍口法院將非法判決書送到煙台看守所李玉君手中。

由於看守所條件惡劣,李玉君曾罹患的「變應性亞敗血症」復發。家屬聘請律師,遭司法部門多方推諉。父老鄉親們聽說此事後,紛紛簽名要求釋放好人回家,短短二十多天,就有五百多人用簽名或按手印的方式公開聲援。

李玉君女士,龍口市新嘉鎮諸高爐村人,一九七六年因工傷致殘,兩條腿一條粗一條細,一條長一條短,不得不拄雙拐。因長期病痛折磨,加之患罕見的「變應性亞敗血症」,生活幾乎不能自理,為了活下去,靠吃大煙葫蘆來減輕痛苦。直到一九九六年,李玉君修煉法輪功後,多種頑疾不治自癒。

因修煉法輪功強身健體,李玉君曾被非法勞教兩次,合計五年,在勞教所受到酷刑折磨,數次絕食抗爭。五年冤獄迫害,給李玉君與家人造成無法彌補的心靈創傷。

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下午,龍口新嘉派出所丁廣顯、王波等多個警察,闖進李玉君家,看到家裏有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打電話叫來國保大隊警察郭富兌,將李玉君綁架到張家溝拘留所。七月六日,李玉君被轉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到煙台看守所。

七月十日 ,李玉君女兒委託律師到看守所看望母親,得知煙台看守所生活條件惡劣,蚊子橫飛,天氣炎熱,卻無任何降溫措施,李玉君出現心絞痛、手指疼、全身皮膚疼,並因眩暈摔倒,致臉頰淤青,家人聽說後焦急萬分。

七月十三日,構陷李玉君的案卷被送到龍口檢察院。七月二十日,龍口檢察院批捕科周麗電話告訴李玉君家屬,說李玉君被非法批捕,之後將李玉君的案捲髮回龍口國保大隊。

七月二十五日,律師持「律師意見書」約見國保大隊郭富兌,郭說:找我幹嘛?並稱自己在外地開會。律師找國保徐洪健,也稱在開會;給檢察院辦案人周麗打電話,說案件不在檢察院了,無奈律師以EMS方式郵寄意見書。

七月三十一日,國保大隊再次將構陷資料送交到龍口檢察院公訴科。龍口國保以李玉君製作和收藏法輪功真相資料為由,濫用刑法三百條構陷李玉君。

八月十日,律師又會見了李玉君,問及身體情況,李玉君說出現修煉前得病的狀態(變應性亞敗血症),想找駐所檢察官反映情況,裏面不給轉告,(非法關押中)不能煉功,若煉,警察就給戴手銬;酷暑之下,煙台看守所讓十六、七個人擠在一個很窄的屋子裏,每人僅有一尺見方側身,加上長時間不允許煉功,她渾身無力,全身皮膚痛,並伴有高血壓、眩暈等。

在這一個多月時間裏,龍口國保和檢察院多次對李玉君非法提審,拼湊所謂的材料,但對李玉君身體出現的變應性亞敗血症症狀置之不理。

八月三十一日,龍口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對李玉君進行了非法庭審,律師為李玉君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姜建軍指示書記員按律師所講原話記入檔案。在一上午的庭辯中,公訴人被問得無言以對。旁聽者恍然大悟:原來依照國家法律,修煉法輪功無罪。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出版自由。李玉君製作法輪功真相書籍和傳播法輪功真相,教人做好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破壞法律實施的可能性,龍口市檢察院以李玉君製作並收藏法輪功真相書籍多少本為由,濫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其進行刑事追究,以此罪名提交提請批捕意見書與起訴意見書,是明顯錯誤適用法律的行為。

法輪功沒有組織,想來即來,想走即走。二零零零年公安部(且不論行政機關不具有認定邪教的法律權力)發布的文件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其中沒有法輪功。

擁有法輪功書籍合法。二零一一年三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第五十號令,廢止了一百六十一個文件裏面,其中第九十九和第一百是關於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這個廢止令向人們表達的是: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以後,公民無論以何種方式擁有和收藏法輪功相關書籍都是合法的。

龍口市公安機關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李玉君進行抓捕、立案刑事追究,本身就是違反國家法律,違反基本事實,違反世間公道的。龍口市公、檢、法將公民正當合法的信仰行為,枉加罪名,枉法追訴,在明知無罪的情況下依然違法冤判,已涉嫌構成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 。

在此,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人在做,天在看,機會真的不多了,別走到佛法的對立面上去,快去了解真相,給自己留下未來。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修佛人,罪業深重,不僅自己要償還,子孫後代都要跟著償還的。


龍口市法院: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黃城港城大道701號 郵編265700
電話:0535-8517832
法院院長:杜繼挑18653518901
副院長:魏積嘉18653518903
副院長:王海濤18653518905
政治處主任:陳波18660535586
刑庭庭長:李文13156924052、18653518913
法院主審法官:姜建軍(具體負責此事)18561066567 辦公室電話0535-8778373、0535-8778253
法院工作人員:
趙瑜 13156934533
張紅 18653518909
劉妮 0535-8778369
徐德強 18653518907
欒永智 18653578908
鄒業軍 18660032229
於界明 18653518919
龍口市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黃城港城大道703號,郵編265700
電話:0535-3012810
檢察長:吳新明 辦公室電話0535-8951006、手機15908919936
副檢察長:孫吉連 辦公室電話0535-8951002、手機15953560005
副檢察長:王文新 辦公室電話0535-8951003、手機13853500219
副檢察長:王子愷 辦公室電話0535-8951008、手機13863856577
批捕科科長:袁新春 辦公室電話0535-3012810、手機18353502818
刑偵科:周麗(具體負責此事)手機18353502857
公訴科科長:叢姝玉18353502837
公訴人欒美玲(具體負責此事) 0535-8951597
書記員:孫承祎
陪審員:王連基、姜奇
龍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黃城港城大道699號 郵編265700
電話:0535-8788810
龍口市公安局指揮中心:0535-8503447
龍口610辦公室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港城大道1001號(在市府6樓) 郵編265700
610辦公室主任:曹承緒 電話13905450937、辦0535-8517257
龍口市國保大隊大隊長 於繼廣 0535-8788721、18660067447
國保警察:郭富兌(負責此事。受無神論毒害,不相信善惡有報,多次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15053588869、18660067090
徐洪建(參與此事)18660067889
龍口市新嘉派出所:
所長呂兵18660067166、13375359806(原石良派出所教導員)
以下是新嘉派出所警察 :
丁廣顯(負責此事) 18663886088 15318698765
王波(參與此事)電話 13361322600
張業冰 18660064816 13953527215
姚文泉 18660067482 13371383639
於守喜 18660067089 13506456098
張本業 18660067327 13376383058
孫緒元 18660067486
紀學寧 18660067483
王海偉 18660064845 13361316996
史公順 18660067491
欒德林 18660064819 13854560186
欒廣輝 18660064817 13305454528
仲曉鴻 女 18660067489
王怡 女 18663800497
劉明傑 13697895993
張傑儒 15553555013
李璐 13963850398
龍口市張家溝看守所(拘留所)所長 張仁超:0535-8788788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鳳凰山路 郵編:265700
煙台市福山看守所電話:0535-6359466、0535-6359440
所長:李崇海(男)18660061601
副所長:徐明娜(女) 18660061605、0535-6297391(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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