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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輝縣檢察院退卷 侯貴花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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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南寨鎮北流村法輪功學員侯貴花被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四個月後,輝縣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免於起訴,將案卷退回輝縣市公安局,三月十五日輝縣市公安局將侯貴花釋放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委派沙窯派出所四名警察,將正在家中做家務的南寨鎮北流村法輪功學員侯貴花非法抓捕,其理由是侯貴花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給輝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李玉成以郵政快遞的方式,郵寄了《九評共產黨》和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李玉成收到快件後,按照郵寄快件的地址進行了追查,從郵寄快件的監控錄像中發現是侯貴花所為。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輝縣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在檢察院兩次非法審訊中,侯貴花向檢察官們講述了法輪功的祛病健身效果和法輪功真相,檢察官最後決定對侯貴花免於起訴。三月十五日晚八時侯貴花回到自己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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