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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紀廣奎被刑訊逼供的更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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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近日,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紀廣奎被綁架抄家,之後被刑訊逼供,遭竹籤扎手指酷刑。本文補充更多相關情況。

2017年3月18日約22時,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紀廣奎家裏進來十幾個便衣警察,其中有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三四人、合肥蕪湖路派出所二人、巢湖市公安局約五人、巢湖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柯磊和國保副大隊長王兵。

他們簡單問一句,就開始搜家,沒出示警察證,搜查證是現場填寫。警察搶走了三個筆記本電腦(有一台是他妻子王桂的)、一個主機、三台打印機、 三十多本自己學習用的法輪功書,還有鈴木利亞納轎車(牌號皖A jl830)和鑰匙。

警察抄家時不讓紀廣奎清點被抄走的物品,要清單也不給。警察還搶走兩部手機,其中一部是孫女上網用的。

約零點警察用車把他押到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路上一直銬雙手。警察也沒給他拘留決定書。

王兵和柯磊把紀廣奎關在訊問室鐵椅上。因紀廣奎沒回答其問題,就罰站約一小時,王兵踢他腳,要他兩腳並攏。

3月19日凌晨三四點鐘進來一個便衣,約1.75高,50多歲,略胖,大臉,略黑,別人叫他王x濤(後經了解是巢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郎登山)。

他說有辦法讓紀廣奎說,用牙籤插手指,一般人插到一半就說了。郎登山用四根牙籤並排插進紀廣奎右手中指,插到一半拔出來,再插到指甲縫底部,又拔出用兩根再插到底,鮮血直流。

郎登山問紀廣奎說不說,紀不說話。他又用四根牙籤往右手無名指插一半,又拔出來插到底。十指連心,疼痛可想而知。

郎登山又要紀廣奎站起來,用手掌打左臉兩三下,用拳頭打頭三四次,手指對兩眼彈打幾下,用拳頭猛擊左胸心臟部位。致使紀廣奎胸部的心臟部份現在還疼痛,喘氣都痛。郎登山還用雙手掐紀的脖子按到牆上,差點喘不上氣,現在脖子還有傷痕。

毆打時,王兵、柯磊在場看著,打完後他們還說讓你說你不說,非要吃苦才說。毆打持續了約20分鐘。

郎登山說:對你們這樣的人可以過分沒事。還說我們還有把啤酒瓶蓋摘掉,用帶壓力滿瓶酒的啤酒瓶直接塞到肛門裏,沒有不說的,對新疆人我們就是這麼幹的!

打完後柯磊和王兵兩人就繼續問。因為刑訊逼供,筆錄上寫了虛假內容,如紀廣奎沒說過到過巢湖市也被記上了,紀沒簽字。

一直訊問到3月19日天黑約18時,警察才把他送到巢湖市看守所。期間不給睡覺和休息,對手指頭插牙籤時不給上廁所,不讓睡覺和休息,有牆上幾百瓦的大燈強光照射紀。

三個人都穿便服,沒出示證件,不講姓名。

後來律師到辦案中心查詢,接待人員從電腦上查詢到,紀廣奎被連續訊問期間,從3月19日2時38分至18時許,共13小時22分鐘。

紀廣奎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自己得了嚴重的萎縮性胃竇炎,各大醫院都看不好,參加了吉林省延吉的一次法輪功學習班,八天時間病就好了,久治不癒的咽炎也好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犯過。

當時都公開集體煉功,他經常到合肥市銀河公園煉,最多有300多人,很多公務員也一起煉。

1999年7月20日迫害發生後,當地警察開始抓人,後來就不給公開煉了。但修煉法輪功對自己、家庭、社會都是有利的,沒有危害社會。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經查,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都沒有明文規定法輪功為×教,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公布的14個邪教中都沒有法輪功。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警察從他家中搜出的法輪功材料,不管是否真實存在以及數量多少,都不構成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247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的,構成刑訊逼供罪。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案件立案標準中規了定刑訊逼供罪立案標準(第二條第三款)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按照上述規定,警察郎登山、柯磊和王兵一起對紀廣奎手指殘忍戳進牙籤、打耳光、拳頭擊打頭部和胸部、手指彈打眼睛、腳踢、強光持續照眼、不給睡覺、不給上廁所、連續審訊近14個小時等十種方式涉嫌刑訊逼供,嚴重侵害被羈押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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