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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撤訴 伍靜青結束八個多月的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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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檢察院因證據不足兩次把卷宗退回公安局,第三次起訴後又於二月三日撤訴,合肥法輪功學員伍靜青結束八個多月的非法關押,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回到家中。

被非法關押期間,伍靜青結腸炎復發兩次、便血嚴重,母親持病例向檢察院、公安分局要求給女兒取保被拒,好心人告訴伍母:人不是快死了是不會讓取保的。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

伍靜青女士在她讀高中時因潰瘍性結腸炎無法醫治而走上修煉法輪大法之路,身心獲得健康。自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她多次遭受嚴重迫害,甚至被迫害的生命危險。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五日,她還是安徽建工學院大四學生,在學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二年十月底,伍靜青又遭綁架,在被非法抄家時,惡警將事先準備好的法輪功內容的光盤偷偷放到伍靜青家,作為「證據」。伍靜青被非法關押在賓館、第二看守所近七個月,被迫害的便血、尿血、骨瘦如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晚上,伍靜青、胡恩奎(中學老師)在廬陽區一個小區張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遭綁架,遭合肥市廬陽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宏及杏林派出所張傳浩構陷。當時伍靜青父母身在異地,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廬陽區國保大隊夥同轄區派出所抄了家。

因為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伍靜青父母趕回來時家中狼藉滿地,大法書籍、電腦主機、家用打印機(二台,其中一台是壞的)、訂書機、手機等物被席捲一空,甚至根本不沾邊的手機(淘汰作為鬧鐘的)、銀行卡、學生用的包書皮、信封(幾本)、信紙(幾本)、打印機墨水等也順帶拿走了,錢也拿走了,包括無字的。伍靜青父母多次向國保張宏、國保大隊長丁忠兵、杏林派出所張傳浩及杏林派出所所長索要清單,均被拒。

所謂的「清單」上只有一方簽字,而且許多東西未列入清單中,有一百多張真相光碟與大量空白光碟也不知從何而來?她隨身攜帶的手袋裏也被塞入了大量標語。在被非法提審時,伍靜青多次質疑。國保警察逼其父母承認東西是伍靜青的,還謊說:你女兒把所有的事都攬下來了!

伍靜青、胡恩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被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拘留第十四天時被非法轉刑拘,但未及時通知家人。六月四日晨,伍靜青父母按原定時間找了車前去拘留所接女兒回家,才知轉為刑拘了。

七十多歲的老父親一時承受不住,老淚縱橫,以頭撞車筐。老人膝下原有兩個女兒,誠實正派、端莊秀麗,伍靜青是小女兒,在二零一一年流離失所期間,大女兒不幸逝世,父母膝下僅剩小女兒。父親不知女兒此番能否好好的出來,情緒無法控制,住進精神病院(家族無精神病史,本人無精神病史)。

伍靜青母親強打精神聘請律師,獨自奔走於看守所、公安分局之間送衣服、送錢、要人。待其父親出院,兩位老人在看守所、公安分局、檢察院、法院、駐所檢察院之間奔走要人、呼籲。國保丁忠兵咆哮:「我要關她就關她,我要判她就判她!」「要是我家的,我就掐死她!」

伍靜青的律師在介入此案時亦接到匿名電話,叫他不要插手此案,問是哪裏,電話掛了,回撥過去,是分機。

在看守所檢察院提審時,伍靜青問檢察院批捕科來人:法輪功沒有犯法。二零一四年規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中國的立法機關是人大,至今未出台一條關於法輪功的法律。按照中國刑法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所以,即使現行法律也沒有說法輪功犯法。那我犯甚麼法了?

因證據不足,檢察院將案子兩次退回公安,但廬陽分局拒不放人。第三次上報檢察院,檢察院做了非法起訴。

兩高司法解釋更改後,在親友共同營救下與律師的催促下,檢察院二月三日撤訴,四日法院下刑事裁定書批准撤訴。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伍靜青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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