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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澤民 濟南市李和歷遭騷擾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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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法輪功學員李和歷(六十九歲)因用真實姓名、住址向兩高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警察綁架關押。

一九九八年初,李和歷在朋友的介紹下開始修煉法輪功。李和歷於二零一五年七月給中共兩高寄出起訴江澤民的材料,使用真實姓名、住址、身份證複印件,並按了手印。

後來的幾個月裏,在濟南地區,由中共政法委、610密謀策劃,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出面,對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不斷的電話或上門騷擾,近一個時期綁架、拘留很多人。二十天內,僅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市第三拘留所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就有二十三人。

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三十左右,四名警察非法闖入李和歷的家中,問她是否向兩高郵寄控告書,核實她的名字。她給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起訴江澤民是合法的,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李和歷被當地警察局第二次上門騷擾,並被詢問是否還煉法輪功,她說當然要煉。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按真善忍這個標準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在煉,但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受到殘酷迫害。不一會警察就走了。

第三次騷擾是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上午7:30左右,六位警察非法闖入李和歷家,一個警察拿著錄像機一直在錄像,並非法抄家,搶走了二十多本法輪大法書籍,還有光盤,資料等。

李和歷一直給這些警察講真相,但警察強行要把她帶到警察局,其中四個警察分別抬她的胳膊和腿,把她舉在空中,她說她要下來自己走,最後他們把她放下來,擰著胳膊把她推進警車,並帶到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龍洞派出所。

在那裏兩個警察核實她的個人信息,還準備給她抽血,她嚴厲拒絕。後來警察還讓她在污衊法輪功的文件上簽字,她堅決反對,沒有簽字。

她給他們講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他們迫害法輪功是有罪的,不要做替罪羊,起訴江澤民是為了讓公檢法系統的工作人員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和犯罪。李和歷下午四點闖出派出所,期間沒喝一口水也沒吃飯。

在這裏告誡那些公檢法系統內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要認清形勢,不要再執行江澤民殘餘勢力的犯罪命令。命令不是法律,一定要在善與惡面前給自己做出正確選擇,讓自己有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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