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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十年 安徽亳州市白傑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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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白傑四月十四日被宿州市監獄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五歲,遺體被強行火化,家人帶回的是白傑的骨灰。戰友給他穿衣服時看到,平時一米七八、體重一百七八拾斤重的他,身上只剩下骨頭,臉瘦的變了形 ,看著嚇人,幾乎認不出來是他。

白傑
白傑

在醫院搶救的十幾天裏,只允許家人在規定的時間裏,隔著門窗的玻璃看一眼。即使在搶救期間仍然把腳鐐鎖在床上,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白傑,男,原本是亳州市工商銀行的一名職員,以前是個武術愛好者,同時對氣功也很感興趣,一九九五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被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明白了不失不得、善惡有報的天理。從此他在工作中、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禮讓他人、寬容他人,努力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在銀行工作,在給客戶辦理業務中,客戶免不了送一些禮金表示感謝;修煉法輪功後,每遇到這樣的事,他都婉言謝絕。單位領導、同事、親朋、鄰居都說他變了一個人。沒修煉法輪功的時候,他是一個玩世不恭、不能被人碰的、性格、脾氣暴躁的人;修煉法輪功後,變成一個善良的、處處為他人著想的、甚麼活兒都樂意幹的人。大法使白傑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使他身體更加健康,心情愉快,他逢人就說大法好,引導一大批人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至今,十八年來白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強行買斷工齡,被非法勞教、判刑,遭受種種迫害,身心遭受到極大的傷害。

多次被非法關押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白傑正在上班,「610」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把他誘騙到農幹校所謂「法輪功法制學習班」強行洗腦轉化。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白傑在儲蓄所正在上班,被薛閣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派出所,遭兩名警察肆意毆打。當晚又把他送至渦陽看守所。在那裏獄警唆使幾名犯人輪番毆打他,用拳頭猛擊他的胸部、腰部,致使他身體多處受到內傷,渾身疼痛。這次迫害一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在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打壓的強大壓力下,單位領導強制白傑買斷工齡,使他失去生活來源。二零零三年元月的一天,白傑因發真相短信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多名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撬門入室,準備實施綁架,因他躲到一房間裏反鎖上門,在僵持中,幸好幾個親戚趕到竭力制止,才沒被綁架。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白傑在市第二中學門前發放真相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門衛用手銬毆打,左眉上被打出一道血口,血流滿面,薛閣派出所警察路過看此情況,不由分說,傷口未做任何處理,就把他交給譙城區國保大隊,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獄警又唆使犯人毒打他,一犯人掄起拳頭對著前胸猛擊,疼的他站立不住,鮮血染紅了上衣。就這樣他都沒有抱怨、反抗,不停的給他們講真相勸善,講善惡有報的道理,他們才住手。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白傑絕食抗議迫害,獄警對他進行野蠻灌食,使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這樣在亳州市看守所被關押四個月後又被送往安徽省南湖勞教所,欲勞教兩年,因他血壓高,屬於高危病人,勞教所拒收,後來被敲詐勒索萬元才被釋放回家。

大綁架、被迫害致腦血栓症狀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十一點左右,國保大隊誘騙白傑開門後,沒有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後非法抄家,把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手機、現金等搶劫一空。九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日,亳州市譙城區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老虎椅

白傑被綁架到薛閣派出所,被銬在老虎椅上兩天兩夜,不准睡覺,使他兩腿浮腫。他們還企圖誘騙他喝下不明藥物,被他發現陰謀才未得逞。由於長時間的迫害,使他血壓高達240,白傑昏迷不醒,被送進市醫院搶救,醒來後不能說話。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三次試圖把他送入看守所,被看守所拒收後仍不死心,找高姓市長批示:「死了看守所不承擔責任」強行送進看守所。其中一警察叫囂「你就是死,也得蹲死裏頭」。

由於家屬多方呼籲,給有關部門寫信,反應白傑受迫害情況,白傑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才被釋放回家。這次迫害致使他半身麻木,行走不便,說話有障礙,吐字不清。

回來後,派出所、社區、「610」相關人員經常來家騷擾。法院多次傳訊欲起訴他,使他身心再次受到摧殘。就是這樣,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譙城區法院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時,仍傳訊他到庭,因他腦血栓症狀,才沒有到庭。

用救護車送去開庭、非法判十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譙城區法院對李冬梅、王順利、白傑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白傑是家人用擔架抬進法庭的,當時他不能行走,不能正常說話。家屬把醫院診斷證明、相關的資料交給法院的人員,白傑聽完申訴,被送回家。庭長車海三懷疑醫院證明,下午車海三帶一個女法官、二個法警到白傑家,要求再度到醫院,讓他們指定的專家檢查,兩法警帶白傑及白傑家屬到醫院,家屬不同意再次自己拿錢檢查,最終沒查回家。

車海三說要到白傑家開庭。家屬再也忍不下去,一氣之下,到法院說:「誰說的到我家開庭?人都被迫害成這樣,我把人交給你們,死活我不問了。不就煉個法輪功嗎?信仰是自由的,也沒犯法。」

二零一六年春的一天,家裏只有白傑一人在家休養,他們撬門入室,把白傑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家屬回來找不到人,四處打聽,才知道被劫持到看守所。不久在譙城區法院再次對白傑非法庭審,開庭那天,白傑是用華佗中醫院的救護車送來,用擔架抬著進法庭的。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亳州市610指使法院秘密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年不等。白傑被非法冤判十年徒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白傑和另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宿州市監獄迫害。在那裏,獄警唆使犯人打他,本來就重病的他,更是雪上加霜,監獄管理人員根本不顧他的死活,因他給人講真相又把他關進小號迫害,致使病情更加惡化。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家屬接到監獄人員的電話,說白傑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出現腦溢血症狀,昏迷不醒,今天上午八點送醫院搶救,家屬趕到那裏,隔著玻璃看到白傑在重病監護室裏搶救,也不讓家屬靠近。到底白傑甚麼時間病的,為甚麼當時不送醫院,家人不得而知。

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白傑在宿州醫院含冤離世,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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