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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留期滿 蘭記能被劫入武漢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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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五月十日,本是法輪功學員蘭記能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釋放的日子。上午八點多鐘,同一天拘留到期的其他人員全部被釋放。拘留所姓張的副所長雖然也為蘭記能辦了釋放手續,卻不開門讓他走,要求他等到花橋鎮來人談完了話才放行。

蘭記能家屬在門外幾次催促放人無果。滯留到上午十時二十分,湖北武穴市花橋鎮派出所自稱姓李的警察(警號:071090)和另一個警察(警號:071099)帶著花橋鎮蘭傑村兩男一女(三人都是六十歲左右,後來推斷是安排到湖北省洗腦班作「陪教」的,而且前不久已有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迫害。)從一輛白色麵包車下來了。姓李的警察嚷著要蘭記能上他的車,說是送蘭記能去武漢「法教班」,一邊嚷一邊把蘭記能往他的車上拉。

蘭記能家屬拉住蘭記能不讓他上車,並義正詞嚴的告訴警察說:「習近平主席強調以法治國,對無罪者綁架,將終生追責。到現在你們還執迷不悟,你們憑甚麼綁架蘭記能到武漢?拿出法律依據來看看!你們能拿得出來嗎?」姓李的警察說:「我們有維穩辦文件,局長簽了字。」家屬說:「你這是以權代法,憑某個領導簽字就可抓人?」兩個警察都被震住了。

姓張的警察趕緊掏出電話請示:「蘭記能家屬攔著不讓上車怎麼辦?」姓李警察打完了電話,就像充足了電似的又張狂起來:「我們只聽所長的,你再阻攔就以妨礙公務罪把你也抓起來。」家屬講:「你們執法違法,我們不配合你們犯罪卻成了妨礙公務?你這是哪家的法律?」拘留所張副所長也一旁勸家屬:「你們別吃眼前虧了,不要阻攔。你們可以去找他們所長,也可以去找市委,還可以去告他們。」

家屬萬般無奈的望著親人被警察背銬著雙手,強行拉上車,綁架到湖北省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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